破产清算终结还能追索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08:55:34 497 人看过

一、破产清算终结还能追索吗

破产清算终结后,债权人可以向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进行追索。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二、哪些人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情形包括: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等。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4日 0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终结破产清算法律效力是什么?
    1、对于破产人的效力。由于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律仅适用于企业法人,因此,破产程序因分配完毕和破产财产不足支付破产费用而终结后,法人的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其所负剩余债务当然免除。2、对于破产债权人的效力。由于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的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债权人未得到分配的债权,于破产终结裁定作出后视为消灭。破产债权人不能于程序结束后向债务人另行主张权利。和解协议实现后,和解债权人于达成和解协议时所免除的部分债权,在整顿成功后亦不得向债务企业再行索要。但是,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保证人、连带债务人等享有的权利,原则上不受影响。被保证人(主债务企业)破产,债权人固然可以通过破产还债程序实现其债权。然而,在实践中,罕有破产债权人的债权靠破产财产获得足额满足的情况。既然保证制度的目的在于促进经济活动当事人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从而使债权人的利益得以实现,债务人的破产,便不能免除保证
    2023-06-23
    164人看过
  • 破产清算程序终结的法律效力
    一、破产清算程序终结的法律效力1、对于破产人的效力。由于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律仅适用于企业法人,因此,破产程序因分配完毕和破产财产不足支付破产费用而终结后,法人的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其所负剩余债务当然免除。2、对于破产债权人的效力。由于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的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债权人未得到分配的债权,于破产终结裁定作出后视为消灭。破产债权人不能于程序结束后向债务人另行主张权利。和解协议实现后,和解债权人于达成和解协议时所免除的部分债权,在整顿成功后亦不得向债务企业再行索要。但是,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保证人、连带债务人等享有的权利,原则上不受影响。被保证人(主债务企业)破产,债权人固然可以通过破产还债程序实现其债权。然而,在实践中,罕有破产债权人的债权靠破产财产获得足额满足的情况。既然保证制度的目的在于促进经济活动当事人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从而使债权人的利益得以实现
    2023-06-06
    274人看过
  • 破产还债程序终结后清算组还要做什么工作
    破产还债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当向破产还债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一百一十六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债权人。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第一百一十九条破产财
    2023-03-22
    357人看过
  • 破产清算后能否追究保证人
    一、破产清算后能否追究保证人在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时,若债权人的债务不能全部受偿,且在当初订立合同时有第三方作为担保人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担保责任。当然,债权人也可放弃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权利。也即,破产清算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能否免除是由债权人的意志所决定的。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二、破产后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1、被担保人被宣告破产的,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受偿后,对受偿不足的部分,担保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2、人民法院已审理终结的设有担保的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终结前被担保人被宣告破产的,债权人可以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数额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债务已部分偿还的,以未偿还的部分作为债权申
    2023-06-06
    118人看过
  • 和解程序终结算是破产吗
    已经破产完成了。破产程序终结和宣告企业破产不是同一概念。宣告破产只是破产程序中的一个步骤。破产程序终结是指从破产申请开始,经过和解重整、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申报破产债权、进行破产债权抵销、处置破产财产、进行破产财产分配等一系列破产程序,全部程序都完成后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报告分配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清算程序、破产和解程序以及破产重整程序的关系破产清算程序、破产和解程序和破产重整程序构成了现代破产法律制度的三块基石,现代破产法律制度就是由清算、和解与重整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整合而成的,这三部分内容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共生共存、缺一不可的。所以,现代意义上的破产,是一个包含三层含义的综合概念,而远非破产还债这一层含义了。这是现代意义上的破产与传统意义上的破产的一个质的区别。传统意义上的破产概念向现代意义破产概念的这种转化,标志着破产法律制度内容的丰富化和多样化,也表明破
    2023-08-17
    139人看过
  • 东营市面粉厂破产清算组申请终结破产还债程序纠纷案
    [受理法院]: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类型]:民事[审判程序]:一审[裁判时间]:2006年08月16日[裁判字号]:(2003)东民破字第4-3号[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情摘要]:申请人东营市面粉厂破产清算组。负责人杨忠起,该清算组组长。本院于2003年7月16日依法裁定东营市面粉厂破产还债,现该破产企业的清算工作已经结束,破产财产已按本院确认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完毕[案例正文]:申请人东营市面粉厂破产清算组。负责人杨忠起,该清算组组长。本院于2003年7月16日依法裁定东营市面粉厂破产还债,现该破产企业的清算工作已经结束,破产财产已按本院确认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完毕。东营市面粉厂破产清算组提请本院裁定终结本案破产还债程序。本院认为,东营市面粉厂已依照破产程序进行了清算,其破产财产已按照本院确认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完毕,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东营市面粉厂的主体资格
    2023-06-09
    160人看过
  • 破产清算是否还能拍卖
    1、可以进行拍卖的。破产拍卖的前提是破产。破产是指债务人在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时,经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有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并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公平清偿给所有债权人的程序制度。而破产拍卖实际上是将破产财产中的非金钱财产变为金钱财产的一种变价方式,是反映将破产财产以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其财产的价格,并将其出卖给出价最高的购买者的一种特殊买卖方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一百一十二条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破产企业可以全
    2023-02-21
    318人看过
  • 公司破产清算组未忠实履行清算义务,能向清算组成员追偿吗?
    在公司被宣告破产之后,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清算组负责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要配。虽然说清算组直接接触并处分公司财物,但是清算组在清算的时候还是得按照实际规定来。按法律上的规定,公司破产之后,清算组的主要有下面的职责:1、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破产宣告前成立企业监管组的,由企业监管组和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组进行移交;2、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清册,组织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3、回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依法行使财产权利;4、管理、处分破产财产,决定是否履行合同和在清算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确认别除权、抵销权、取回权;5、进行破产财产的委托评估、拍卖及其他变现工作;6、依法提出并执行破产财产处理和
    2023-04-30
    384人看过
  • 私企破产清算能还个人的钱吗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就以公司资产为界限,不涉及个人的资产,不会因欠债坐牢,不过如果有经济犯罪那另说了。如果不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个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家里的财产可能要用于清偿了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破产清算程序中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对于公司债务,瑕疵股东以其抽逃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2023-04-29
    352人看过
  • 终结破产程序是破产还是没破产
    破产程序终结,那自然是破产了。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由于债务人自身情况、破产财产的状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构造的不同。我国破产立法规定和解协议的成立只产生破产中止的效力,待和解整顿程序开始后,视和解整顿程序进行的结果如何而采用不同的终结方式。一、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终结方式其一,由和解整顿程序完成引发的终结;其二,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其三,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的终结。通过以上列举不难看出,各国破产立法中有关破产程序终结原因的规定大同小异,不同点主要是和解协议成立后是否终结破产程序。我国破产立法对此采取否定态度,即规定和解协议的成立只产生破产中止的效力。待和解整顿程序开始后,视和解整顿程序进行的结果如何而采用不同的终结方式。二、破产程序终结的效力1、对于破产人的效力。由于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律仅适用于企业法人,因此,破产程序因分配完毕和破产财产不足支付破产
    2023-02-24
    178人看过
  • 如何破产清算追回债务
    企业破产精算后,债权人收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后就有机会追回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破产债权包括哪些种类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2023-03-18
    205人看过
  • 企业破产后,破产人能自行清算吗
    可以。公司自行破产清算有法律效果。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自行解散;应由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选组成清算组。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应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企业自行破产清算程序: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一、《公司法》注销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
    2023-06-21
    147人看过
  • 破产公司清算要多久才能结束?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破产清算公司破产清算指终结公司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的程序。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解散无需清算,以及因破产而解散的公司,适用破
    2023-07-06
    329人看过
  • 破产清算组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还债程序的报告
    ______人民法院:你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______)___字第___号民事裁定,依法宣告______进入破产还债程序。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指定成立了破产清算组。清算组成立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全面接管了破产企业__________,并进行财产清点和债权债务的清理,同时对债权进行了催收和破产财产的拍卖(或变卖)。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的第___次债权人会议上,债权人讨论通过了(未通过)我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你院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裁定准予执行。鉴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清算工作已经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8条、第3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第71条(集体企业引用
    2023-06-09
    48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破产清算多久才会终结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2
      对于不同企业注销清算时间是不一样的,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
    • 破产破产清算终结申请书有什么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2
      一、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二、破产清算异议申请书范本破产清算异议申请书请求事项:申请人不服人民法院执行(200)法民一终字第号一案,现提
    • 破产清偿和破产程序的终结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破产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由清算组织提出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是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是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是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二、
    • 破产清算前房产还能破产备案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4
      开发商面临破产清算无法清算备案的房屋,因为房屋已经在房管局备案,所以是商品房的房产中介,去房管局把原来登记在他名下的预售商品房改成已售商品房,把买受人的资料存档在房管局,把已售商品房改成买受人名下。这是受法律保护的财产。
    • 破产清算终结申请书是如何规定的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3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二、破产清算异议申请书范本 破产清算异议申请书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人民法院执行(200x)法民一终字第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