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是什么法律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10:51:12 478 人看过

股权代持属于委托法律关系,实际出资人委托名义出资人代为持有股权,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实际享有投资权益,实际出资人为委托人,名义出资人为受委托人,他们之间是委托法律关系。在法律关系的前提是股权代持合同合法有效,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

一、股东挂名承担什么责任

挂名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公司章程中列明的股东,就要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承担股东的义务,包括名义股东,因为是否是名义而不是实际出资,公司以外的人是不能分辨的。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名义出资人需要对公司债务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挂名股东与实质股东的权利来源于双方协议,该协议不具有排他性,当事人不得以股东名册等作为抗辩的理由。相应的,实质股东也不得以其实质股权要求替代名义股东的位置。

二、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例如,甲意愿成为某公司股东,但其不方便直接出现在股东名册上,甲和乙签订合同,由乙代替甲担任股东,实际获利人是甲。此处,甲是实际投资人,乙是名义股东。

三、代持股东怎么变更退出流程怎么说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代持股东应在征得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情形下,以与实际出资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退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名义股东与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股东的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1日 23: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股东出资、持股及表决权关系的法律分析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民提字第6号判决认为: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是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但公司的有效经营有时还需要其他条件或资源,因此,在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我国法律并未禁止股东内部对各自的实际出资数额和占有股权比例做出约定,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对外基本功能实现,并非规避法律的行为,应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范畴。该判决认为:《10.26协议》约定科美投资公司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全部由国华公司负责投入,而该协议和科美投资公司的章程均约定股权按照启迪公司55%、国华公司35%、豫信公司15%的比例持有。《10.26协议》第十四条约定,国华公司7000万元资金收回完毕之前,公司利润按照启迪公司16%,国华公司80%,豫信公司4%分配,国华公司7000万元资金收回完毕之后,公司利润按照启迪公司55%,国华
    2023-02-28
    412人看过
  • 股权代持受到法律损害吗?
    股权代持的法律后果:股权代持协议效力遭否定;股东身份不被认可;股权被处分。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一、代持股股权怎么转让股权转让只能由持有股票的股东进行,所以转让代持股股权的,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然后再由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转让股权时,受让方如果是公司股东可以直接转让股权,受让方如果是股东以外的人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
    2023-04-04
    450人看过
  • 侵权关系是法律关系么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客体)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人和物的关系。尽管在财产关系中其标的常常是物,但法律关系的内容一权利和义务,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而不是发生在人与物之间。经民法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一、侵权行为的分类行为分类(1)按构成要件分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2)按侵害对象分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4)按行为性质分积
    2023-03-29
    63人看过
  • 法律上对代持股有什么规定
    我国法律对于代持股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有: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隐名出资人如何去证明出资行为?隐名出资人证明自己的出资行为可以通过代持股协议。隐名股东不可以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主张权利应当通过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支持实际股东。二、股权代持协议想要出让股份可以吗股权代持的名义股东可以转让股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
    2023-06-21
    183人看过
  • 股权交易过程中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为例,股权交易过程的完成至少需要以下步骤:(1)公司股东与拟转让其股权的各方(包括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持有并转让公司股权的一方称为“转让方”,支付价款并转让公司股权的一方称为“受让方”。股权转让合同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的法律关系应属于“约定债务”的法律关系(2)以公司名义,就股权转让事项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外商投资企业),并作出相关决议,编制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法律文件。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的内容一般包括:1.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股权转让的事实;(二)受让人不是公司其他股东的,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放弃所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三)修改公司章程;(四)其他与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内容,包括人事变动等,可见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依法有义务配合完成股权转让,这主要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从某种意义
    2023-05-07
    388人看过
  • 什么是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可以撤销股权转让吗
    代持股协议是指显名股东与实际股东签订的由显名股东代为持有实际股东的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持代持股协议的股东不可以销股权转让,因为代持股股东并没有实际持股权。一、股权转让后能不能获得转让前的公司盈利的分红股权转让后,如果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原股东可以主张其持股期间的分红的,则原股东可以要求获得这部分分红。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在原股东持股期间公司已经做出了股利分配方案的,在转让后原股东可以主张其持股期间的分红;如果在股权转让之前公司尚未作出股利分配方案的决定的,则原股东不能主张其持股期间的分红。二、荣誉股东会有分红吗荣誉股东一般没有分红。没有荣誉股东,应该是名义股东。1、原则上名义股东不享有分红权。因为名义股东并不是实际出资人,只是与隐名股东签订了股份代持协议的股权代持人。2、只有实际出资了的隐名股东才有资格分红。3、但若双方签订的股份代持协议中约定了,名义股东也享有部分分红权的,则从其约定,
    2023-04-04
    76人看过
  • 股权代持质押有无法律效应
    股权代持质押如果符合善意取得或者经实际出资人同意的,有法律效应。名义股东将代持股权质押,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的,可以依法取得股东资格。股权质押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的,名义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股份代持协议是否合法股权持有协议是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定的合同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一、股份代持协议的内容如下:1、双方基本情况;2、股权基本情况;3、代持约定情况;4、有关权利和义务;5、违约责任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上述不同的内容来确定股权代持协议的具体内容和责任义务。二、代持股协议的生效条件如下: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法律上对代持股有
    2023-06-23
    75人看过
  • 公司股权代持的法律合规性
    就是允许的,目前为止,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明文规定禁止股权代持,但是股权代持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股权代持,一般可以被称为“委托持股、假名投资、或者是隐名投资”,主要指的是实际的出资人和他人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处置方式。公司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如何公司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如果不具有下述无效要件,那么是有效的:1、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内容违反法律规定;3、违背公序良俗;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
    2023-07-02
    444人看过
  • 股权代持与隐名股东区别是什么
    这两者的法律概念不同,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我国使用的是实际出资人的称呼,与其相对应的概念是名义股东或显名股东。隐名股东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记载的出资人或股东是别人的姓名。股份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或股份认缴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或股份认缴人成为工商登记的名义股东;并由该他人根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一种持股方式。以下隐名股东、匿名股东统一采用实际出资人的表述。一、隐名股东身份的认定是怎样的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行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
    2023-03-03
    169人看过
  • 代持股是谁的股权啊
    代持股股权在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实际出资人的。代持股协议是指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的,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的协议。因实际出资人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所以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权利。名义股东代持股权转让有效吗名义股东转让股权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即为有效,否则无效。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的,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受让人受让股权时是善意且名义股东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已办理股权登记手续的,受让人取得股权。但实际出资人有权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
    2023-08-11
    88人看过
  •  法律关系中的法人股东与股东法律关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法人和股东之间存在区别。首先,法人是指在民商事交易法律关系中,具有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财产,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或个人,而股东只是公司法人的出资人。其次,法人通常指的是公司,即公司法人。股东则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因此,股东和法人之间仅涉及身份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法人和股东之间存在区别。首先,法人是指在民商事交易法律关系中,具有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财产,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或个人,而股东只是公司法人的出资人。其次,法人通常指的是公司,即公司法人。股东则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因此,股东和法人之间仅涉及身份问题。 【主体】法人和股东主体:法人和股东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法人是具有独立民事地位的组织,而股东则是公司法人的出资人。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法人具有决策权、管理和控制权,而股东则享有股权收益和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
    2023-08-30
    221人看过
  • 法庭是否有权执行代持股权?
    公司的工商登记对社会具有公示公信效力,善意第三人有权信赖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文件,工商登记表现的权利外观应作为认定股权权属的依据。当事人关于《代持股协议书》仅在协议签订双方之间具有法律效力,对外不具有公示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不能以代持股权关系排除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监事代持股权激励违法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监事是拥有一定职权的,但代挂股权是不是违法的,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2023-07-06
    471人看过
  • 股权代持的定义及其法律意义
    股权代持属于委托法律关系,实际出资人委托名义出资人代为持有股权,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实际享有投资权益,实际出资人为委托人,名义出资人为受委托人,他们之间是委托法律关系。在法律关系的前提是股权代持合同合法有效,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1、登记在工商管理部门的股东是接受委托的代持股人,它并不是真正的出资人。但是,股东资格的确认依据是股权证和工商登记,如果此时上述文件记载的都是代持股人。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是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上述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的。此时,真正的出资人只有依据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2、当代持股人出现特别的意外情况离世,代持股人名下的上述股权,就会成为继承人争夺继承财产的标的。委托人不得不卷入这场遗产继承的纠纷案件中来,付出很大的艰辛才能完好地拿回自己的财产权。3、有的真实出资人并不参加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2023-07-11
    239人看过
  • 股权代持的内涵及其法律影响
    股权代持属于委托法律关系,实际出资人委托名义出资人代为持有股权,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实际享有投资权益,实际出资人为委托人,名义出资人为受委托人,他们之间是委托法律关系。在法律关系的前提是股权代持合同合法有效,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1、登记在工商管理部门的股东是接受委托的代持股人,它并不是真正的出资人。但是,股东资格的确认依据是股权证和工商登记,如果此时上述文件记载的都是代持股人。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是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上述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的。此时,真正的出资人只有依据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2、当代持股人出现特别的意外情况离世,代持股人名下的上述股权,就会成为继承人争夺继承财产的标的。委托人不得不卷入这场遗产继承的纠纷案件中来,付出很大的艰辛才能完好地拿回自己的财产权。3、有的真实出资人并不参加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2023-07-11
    32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股权代持,股权代持公司法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2
      股权持有是指实际投资者为避免股权激励、资产隔离、关联交易、竞业限制等限制而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表实际投资者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 什么是股权代持,股权代持的风险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09
      1、什么是股权代持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 2、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 《公司法》司法解释 (三)(2014年修正)第24条第1款针对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签订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如无《合法》第5
    • 股权代持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9
      股权代持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 企业股东可以帮个人代持股权吗?什么是股权代持?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8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根据《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申请破产清算与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
    • 股权代持协议怎样规定公司股权代持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1
      公司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如果不具有下述无效要件,那么是有效的: 1、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3、违背公序良俗;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