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债权人会议是一个法定的临时性机构。它是依照企业破产法律的规定组成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一定期间内,由所有债权人参加组成债权人会议。它不是一个常设机构,它只在需要议决有关破产事项时,才被召集、讨论议决有关事项。
第二、债权人会议是在人民法院领导下,由全体债权人参加并行使权利的机构,它在人民法院监督下,由全体债权人参加,对有关法定事项作出决议,听取债务人的必要说明和破产清算组和各类报告等。
第三、债权人会议既是依法行使权利的决议机构,又是一个监督机构。比如,体现在讨论并决定是否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和破产财产的处理及分配方案时它是一个决议机构;体现在对企业执行和解协议和整顿方案的情况实行监督时它是一个监督机构;对于债权人证明材料的审查,确认债权的性质和数额的行为时既是一个决议机构又是一个监督机构。
债权人会议决议
债权人会议行使职权通常是以作出决议的方式来实现的。由于债权人会议决议既关系到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债务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它的形成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不包括本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包括本数),但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包括本数)。
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第247条也作了类似的规定。可见,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比一般的决议所要求的条件更严格。这是因为和解协议将对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必须体现绝大多数债权人的意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行使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按债权人会议确定的债权额计算。对此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并按裁定所确定的债权额计算。清算组提出的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讨论未获通过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此裁定,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半数以上债权的债权人有异议的,可以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会议决议是债权人会议代表全体债权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一旦按法定程序通过,全体债权人都必须遵守,即使未出席会议参加表决的债权人和虽已出席会议但不同意该决议的债权人也不能例外。
为了保证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正确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3条规定了当决议违法时如何纠正的方法,即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法院接到债权人的申请后,应当就会议的召集、表决的程序、决议的内容等事项进行审查。如认为决议确实违法的,应当裁定撤销,命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如认为决议不违法,则裁定驳回申请,维持原决议。债权人会议决议在未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前,不停止执行。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
债权人会议的概念
54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的概念
62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概念
309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的概念和职能
217人看过
-
破产债权人会议的概念和性质
121人看过
-
债权人的概念
213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4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概念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9-28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
-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0债权人的代位权,就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即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
债权人会议的概念是如何的,具体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安排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由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讨论并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债权的财产担保情况及数额、讨论通过和解协议、审阅清算组的清算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