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合同义务与付随义务的区别有: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附随义务的种类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
(2)关于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负有向对方说明义务。
(3)关于协助义务,协助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在合同关系上,债务人所负的履行义务多数是积极的给付义务,以满足债权人利益为目的。而债权人要现实地享有合同利益,就必须以自己的行为接受债务人的履行,配合债务人完成履行行为。如果没有债权人的配合、创造必要的条件,合同将无法得到履行或不能达到履行的效果。为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债权人负协助义务。
(4)关于照顾义务,债务人履行合同时,应以谨慎、诚实的态度照顾合同相对方及合中的标的物,辅助债权人实现给付利益。
(5)关于保密义务,保密义务又称为忠实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密的义务。在合同订立时,为了使对方了解和信任,一方往往要向对方透露自己的一些秘密。这些秘密主要表现为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
(6)关于保护义务,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尽交易上的必要注意,保护相对方人身和财产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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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附随义务和后附随义务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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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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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随义务是主合同义务的扩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必须履行通知、减损、协助、保密等与合同有关的义务。根据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原则,根据合同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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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附随义务和后附义务的区别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06后合同义务是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有效合同成立是后合同义务存在的前提。合同未成立、合同无效或合同可撤销都不会产生后合同义务。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 后合同义务与付随义务的区别有: (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 (2)主给付义务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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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附随义务和附加义务之间的区别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61、两者的区别主要就在于义务产生的时间的不同:先合同义务是产生在缔约过程中,到合同成立为止;而付随义务则是伴随着合同的产生、履行、消灭的全过程。 2、先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缔约过程中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必要的注意义务。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欺诈禁止等义务。而合同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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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6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两者的区别主要就在于义务产生的时间的不同,先合同义务是产生在缔约过程中,到合同成立为止。而付随义务则是伴随着合同的产生、履行、消灭的全过程。另外,先合同义务只是付随义务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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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随义务和先合同义务区别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1先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主要区别在于义务产生的时间的不同,先合同义务是产生在缔约过程中,到合同成立为止。而附随义务则是伴随着合同的产生、履行、消灭的全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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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别后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7后合同义务是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有效合同成立是后合同义务存在的前提。合同未成立、合同无效或合同可撤销都不会产生后合同义务。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 后合同义务与付随义务的区别有: (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 (2)主给付义务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