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要件有哪些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08:11:03 170 人看过

代位权要件包括:

1、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的债权合法有效;

2、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合法有效;

3、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尚未清偿;

2、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4、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不是专属权利。

代位权行使的效力有哪些方面

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目的,在于保全债务人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在代位接受债权后,其接受的财产利益不得仅用于清偿自己的债权,也不得自行抵销其与债务人的债务,应与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一样平等受偿。

2.对债务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果直接归属于债务人,如债务人仍怠于受领,债权人可以代位受领。虽然债务人有权要求债权人交付其受领的财产,但债务人不得就该部分财产进行偿还债务之外的处分。

3.对第三人的效力。代位权实现后,第三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即因代位权的实现而消灭,债权人未行使代位权部分的债权仍归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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