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情况书面审查管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1:00:54 105 人看过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书面材料审查(以下简称书面审查)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对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全面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制度。?

第三条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实施书面审查适用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其职责,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我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采取定期与不定期、集中与分散、行业与区域相结合的办法对用人单位实施书面审查。

?

书面审查应以通告或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条书面审查由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并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组织实施。

?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可根据具体情况以抽查的方式对部分用人单位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前,将被确定抽查的用人单位名单通知有关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避免重复检查。

?

第六条对用人单位实施书面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八)国家规定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通告或书面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准备书面材料并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审查。?

第八条书面审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用人单位按照通告或书面审查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写审查材料和表册,并如期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得瞒报、漏报。?

(二)审查阶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逐项进行审查。?

第九条书面审查时用人单位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副本;?

(二)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三)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文本与台帐、考勤记录;?

(四)招聘失业人员和初次就业人员备案记录;?

(五)职工工资支付台帐;?

(六)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申报表及缴费凭证;?

(七)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批准文件;?

(八)规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九)根据有关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自用人单位提交全部书面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事项。?

经书面审查,未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不再对其进行重点监察。?

第十一条经书面审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依据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在书面审查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书面审查工作宜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书面审查数据库。?

第十四条在书面审查过程中,用人单位发现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实,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1日 0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2023-04-05
    249人看过
  • 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镇江市人社局统一部署,江苏句容市日前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劳动保障领域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本次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223户,其中生产企业182户,劳务派遣单位17户,个体工商户10户,民办非企业单位13户。涉及劳动者16355人,下达期间改正指令书4份,责令2户企业支付职工工资47.6万元,责令2户企业补办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8.28万元,给多家企业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亮红牌警告,要求其在2016年3月1日前规范到位。期间受理违法案件23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欠薪案件2起。目前该市在用工方面基本和谐,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1、缴纳职工社会保险问题。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但有些单位为了达到少交社会保险费的目的,往往采取将社会保险费直接打入职工工资,给职工依法享受的
    2023-02-16
    203人看过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怎么处理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怎么处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如下处理:1.双方协商。2.调解。可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以调解方式解决争议更省时。3.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法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双方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4.起诉。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的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劳动争议。二、劳动者如何举报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举报投诉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和被投诉的用人单位;二是有明确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事实;三是
    2023-04-30
    258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超过1个月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部分用人单位的管理者对此没有用引起重视,认为已经与劳动者达成口头协议,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也有的管理者认为与员工彼此之间已经比较熟悉,为了省事,只与员工有个口头协议。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是存在风险的,一旦双方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部门举报,而要求支付两倍工资,这时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双倍的标准支付工资。一、不订立劳动合同有何影响虽然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看,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面临着以下风险:1、双倍工资的惩罚。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用
    2023-03-14
    397人看过
  • 什么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一、劳动合同可以进行涂改吗劳动合同经过双方协商确认后,可以涂改。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更改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更改。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
    2023-02-24
    491人看过
  •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什么?
    用人单位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1、劳动者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2、劳动者违反公司制度;3、劳动者给公司带来损害的;4、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又签订劳动合同的,影响自己工作的;5、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什么?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
    2023-04-10
    481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是否进行审查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07
      没有强制性要求去劳动局审核; 一、劳动合同生效,只要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上公司的公章,劳动者签字确认以后,劳动合同就发生法律效力; 二、但是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必须包括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并且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字确认签订的。
    • 面对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6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
    • 2019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什么时候结束?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2
      自2017年4月17日起至5月31日止。
    •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在保障劳动者的加班时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4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
    •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2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