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各类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条件详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10:24:15 157 人看过

1、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3、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4、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5、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配置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康复费)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工伤情稳定,经工伤康复机构评估具有工伤康复价值的,经批准进行工伤康复的工伤职工。

7、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8、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9、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丧葬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10、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生活护理费)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首次申领上海市工伤保险待遇要点
    h1{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22pt;MARGIN:17pt0cm16.5pt;LINE-HEIGHT:240%;TEXT-ALIGN:jstify}.h2{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stify}.h3{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stify}DIV.nion{FONT-SIZE:14px;LINE-HEIGHT:18px}DIV.nionT
    2023-07-07
    435人看过
  • 重庆市职工工伤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条件及程序
    重庆市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日后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由单位负担。职工因工死亡,应在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保险重庆市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日后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由单位负担。职工因工死亡,应在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受伤应在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当地社保局医保部负责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业务。一、重庆市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单位在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如下材料: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职工伤亡前
    2023-04-23
    369人看过
  • 珠海市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都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1、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3、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4、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1)认定为工伤职工(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5、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配置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
    2023-05-04
    395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2024年领取条件有几条?
    一、工伤保险待遇2018年领取条件有几条?1、已参加工伤保险;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社保局填写《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5、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二、工伤保险待遇发放时间在什么时候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接到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对工伤人员及其近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定标准并支付待遇;不符合条件的,书面予以告知。三、发生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如何处理1、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属于民事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劳动争议须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未经过劳动仲裁的,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对于劳动仲裁裁决书,任何一方不服,均可以
    2024-01-16
    60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怎么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原件;已评定伤残等级的需提供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原件;如有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如属交通事故的应提供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申请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的,申请单位须填报《清远市职工工伤职工转院诊治申请表》。符合规定的,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并加盖公章交申办人。工伤职工申请进行医疗、身体机能、心理、职业等工伤康复的,申办人须提供医疗(康复)机构签署意见、单位盖章的《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符合规定的,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并加盖公章交申办人。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需继续治疗(含旧伤复发)的,申办人须提供医疗机构签署意见、单位盖章、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盖章确认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符合规定的,经社保经办人员在表上加盖公章后交申办人。工伤待遇申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在医疗终结后,单位为其或
    2023-04-28
    465人看过
  • 北海工伤保险待遇变更需要多久
    一、北海工伤保险待遇变更需要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二、北海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受理条件1.工伤人员在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期间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终止或暂停的;2.因暂停条件消失需要继发的;3.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要办理退休补差的;4.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情形的待遇停止的;5.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对工伤待遇核定金额有异议提出复核的;6.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期间、经人社行政部门认定为因工死亡的。三、北海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设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023-05-18
    460人看过
  • 上海市因工死亡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何申领
    ◆办事项目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机构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事依据1.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2.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4)38号];3.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等问题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7)7号]。◆申办条件1.因工死亡人员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2.用人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3.因工死亡人员事故发生月本人已参加本市城镇(小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申请材料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1)门、急诊治疗工伤的需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及费用明细清单、门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2)急诊住院治疗工伤的需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或相关的病史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现金就医的还需携带由本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出具的《上海市医疗
    2023-05-30
    398人看过
  • 上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流程及条件
    申办条件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3、2013年5月1日前已按自由职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且生育当月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4、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建立了个人账户的。注:从业妇女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申请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3、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县
    2023-05-29
    488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及工伤待遇申请
    工伤待遇工伤待遇申请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情况特殊的,工伤职工可直接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0日内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情形特殊的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15日。
    2023-11-15
    227人看过
  • 济南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条件
    办理条件: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通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发生的:1、生育医疗费用;2、引、流产医疗费用;3、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并发症等原因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以及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进行审核报销。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2、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济南市职工生育保险,并在生育前已经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含生育当月缴费满12个月)。3、参保男职工申领生育补助金待遇的,其配偶生育前至少半年以上处于未从业状态,才能申领待遇。
    2023-05-10
    85人看过
  • 失业保险待遇详情
    失业保险待遇第二十一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按照本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设区的市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确定。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以下称享受待遇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023-03-02
    322人看过
  • 郑州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材料详情
    从业人员因工伤亡的,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并提供下列相应材料:(一)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二)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凭证;(三)工伤人员与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四)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明及与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关系证明;(五)下落不明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六)其他相关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应当自接到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定其待遇标准并按时足额支付;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2023-05-29
    219人看过
  • 怎样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企业要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日后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的。从工伤事故发生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的工伤待遇由企业承担。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待遇手续。一、办理手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1、《社会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2、《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广州市职工工伤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3、《广州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4、非本市、县(市)城镇户口的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5、交通事故伤亡的,提供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赔偿调解书》;6、死亡失踪的(1)提供死亡证明及殡葬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失踪者重新出现,提供单位证明;(3)失踪后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死亡后失踪者重新出现,法院撤消死亡结论的,提供法院《裁决书》。7、有供养直系亲属的(1)提供劳保关
    2023-06-09
    329人看过
  • 工伤六级待遇详情
    六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用、一次性残疾补贴、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贴、护理费、交通费等。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上述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五六级伤残的待遇五六级伤残的待遇为: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等级分别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基本工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023-07-11
    297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北京申领工伤保险伤残待遇材料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26
      (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 (2)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经社保处同意后前往治疗; (3)假肢、义眼、镶牙和代步等辅助器具需提供《安置、配置辅助器具》审批表; (4)职工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供养亲属户口本、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供养证明,就读证明
    • 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办理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6
      1、发生工伤(亡)事故或确定患职业病之后24小时内报告社保经办机构,并在15日内报送工伤报告书。 2、工伤认定。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认定。社保经办机构接到认定后,60日内作出认定。 3、申领工伤(亡)待遇手续。⑴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未致残的,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单位填报《社会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待遇补偿;⑵被保险人因工负伤留有残疾的,医疗终结
    • 工伤保险待遇2023年领取条件有几条?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10
      一共有五条领取条件。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
    • 成都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需要具备的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30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关于将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57号)第五项。
    • 工伤保险待遇及详细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7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你坚持要上班,就和单位协商,不行向劳动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