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资产损失是指什么
(一)侵犯他人商业秘密造成他人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致使权利人丧失竞争优势,倒闭、破产的;
(三)侵犯商业秘密致使权利人声誉、信誉严重受到影响的;
(四)侵犯商业秘密致使权利人死亡的;
(五)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势必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的。等等。
二、资产损失认定原则
为保证企业资产状况的真实性和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已丧失了使用价值或者转让价值、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账面无效资产,凡事实确凿、证明充分的,依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认定为损失,经批准后可予以财务核销。
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积极组织力量逐户逐项进行认真清理和核对,取得足以说明损失事实的合法证据,并对损失的资产项目及金额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核实和认定。对数额较大、影响较大的资产损失项目,企业应当逐项作出专项说明,承担专项财务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重点予以核实。
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虽取得外部法律效力证明,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或者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明的有关资产损失,应当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后出具鉴证意见书。
企业对经批准核销的不良债权、不良投资等损失,应当认真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进一步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企业对经批准核销的报废毁损固定资产、存货、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损失,应当分类排队,进行认真清理,对有利用价值或者能收回残值的,应当积极进行处理,以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企业清查出的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引起的资产不实,不属于资产损失的认定范围,应当由企业依据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差错更正办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提出相关意见后自行处理。
企业集团内部单位之间、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互相往来款项、投资和关联交易,债务人核销债务要与债权人核销债权同等金额、同时进行,并签订书面协议,互相提供处理债权或者债务的财务资料。
三、资产损失责任划分
企业资产损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一)直接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资产损失起决定性作用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主管责任是指企业部门主管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主管工作职责,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造成资产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三)分管领导责任是指企业分管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分管工作职责,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造成资产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四)重要领导责任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管理职责,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造成资产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企业因未建立内控管理制度或者内控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造成企业重大或者特别重大资产损失的,除按照本办法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外,企业分管负责人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分别承担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子企业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资产损失,除按照本办法对子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外,其上级企业相关负责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分管领导责任或者重要领导责任。
企业因违反有关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或者特别重大资产损失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参与决策的企业其他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参与决策的人员经会议纪录证明决策时曾表明异议的,可以免除相应的责任。
企业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资产损失隐瞒不报或者少报资产损失的,除按照本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外,总会计师或者企业分管财务负责人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企业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资产损失,未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一经查实,除按照本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比照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
什么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10人看过
-
重大损失、特别重大损失的界定
90人看过
-
重大资产重组是指哪些事项
140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的重大损失指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484人看过
-
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会是什么罪
249人看过
-
什么是重大资产收购
438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重组资产损失怎么计算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8(一)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接受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失。 (三)债务重组采用债务转为资本方式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
非重大资产重组是指哪些事项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5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和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50%以上;⑵购买和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50%以上;(3)购买和出售的净资产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的50%以上,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实际上,重大资产重组最常见
-
个人非法集资损失指的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21.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由于非法集资行为是采用诈骗的方式,迫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自己的财产,此时我个人认为受害人仍然可以依据原来的协议或是约定追究其民事责任,不影响民事诉讼的提起。2.根据相关刑事法律规定,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救济:一是在刑事判决书中直接判决赔偿。《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
-
不涉及借壳上市的重大资产重组是指的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8借壳上市是指一间私人公司(PrivateCompany)通过把资产注入一间市值较低的已上市公司(壳,Shell),得到该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权,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资产得以上市。通常该壳公司会被改名。 借壳者是没有上市的公司,不涉及借壳上市的重大资产重组只有借了被借者的壳才能通过控制这家上市公司间接上市,而原来控制者则交出控制权,不在对这家上市公司有控制权。这里只有一家上市公司。当然,传出
-
什么是重大损害?陕西在线咨询 2021-08-18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时,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