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加盟招商必须知道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6:22:45 120 人看过

一、连锁加盟招商必须知道的纠纷

1、连锁加盟店对于总部所提供的“行销支援与辅导”不满意;

2、连锁加盟店对总部所提供的“商品价格”不满意;

3、连锁加盟店对总部的“政策配合度与执行力”很低;

4、连锁加盟店对于每月的营业额并不满意;

5、连锁加盟店与总部之间对于“商品采购限制不得自行进货”的争议;

6、连锁加盟店对于总部所举办的促销活动不愿意配合;

7、连锁加盟店与总部之间对于“商圈保障范围”的看法分歧;

8、连锁加盟店对于总部举办的“教育训练”不配合;

9、连锁加盟店对每月缴交的“权利金与管理费用”有争议;

10、连锁加盟店不能每月按时缴交贷款。

二、连锁加盟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对特许人来说,连锁加盟可以起到迅速扩大业务规模的作用;对被特许人来说,无须太高的成本就可以简单复制使用特许人的品牌、专有技术等,降低了创业门槛,减少了营销难度,往往会有不菲的利益,这也是之所以连锁加盟特别火爆的原因。但现实生活中连锁加盟出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

1、加盟变传销

连锁加盟,如果操作不当,很容易变为传销。对于创业加盟人来说,需要认真识别其中的经营风险。一般来说,传销不同于加盟的方式主要有几点:一是传销往往涉及人身束缚,二是传销往往都是个人通过会员的方式直接加盟,鼓励拉人赚钱,三是传销都会编造一夜暴富等高额回报的故事,远远超出一般创业项目的盈利能力。一旦加盟变成传销,人身很难保证,个人投入也损失惨重。

2、虚假宣传

那些负责连锁加盟的厂家,为了吸引创业者加盟,往往会通过网络媒体、展会等方式对加盟项目的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比如,周期短、见效快、高回报等等,如果创业者轻信了他们的话盲目加入,就会被骗。既浪费了金钱,也浪费了时间。

3、加盟费难退

很多加盟协议都会约定加盟费,有多有少,如果后期合作的过程中产生争议,即使符合加盟费的退还条件,很多特许人也通过各种借口拒绝返还加盟费,甚至很多加盟机构通过加盟费做非法集资,大大侵犯了加盟者的权益

4、只负责圈钱,忽视质量控制

很多特许人为了短期内增大业务规模,往往前期过于注重加盟费、创业者加盟人数等,对其创业者业务、技术或者资金门槛等要求不加审核或者要求很少,照单全收,很可能导致后续很难保证其服务质量和品牌的美誉度。

除此之外,加盟连锁可能还涉及特许人的个人信用风险、股权设置不合理风险、品牌授予地区不合理的风险等等。

三、如何防范连锁加盟的相关法律风险

对于创业者来说,加盟既涉及到加盟费的支出,还可能涉及到场地租赁、装修、营销等各种费用的支出,前期投入的资金、时间和人员都比较大,因此,连锁加盟需要非常谨慎。抛开对加盟项目的各种考察和盈利能力分析,就连锁加盟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风险提出如下防范建议:

(一)、加盟前详细了解特许人的公司和股东是否靠谱

加盟者在合作之前,首先要做的就是了解特许人的相关情况,再决定是否展开加盟合作。根据《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所有的特许人都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才能采用商业特许经营的方式,因此,加盟者可以通过商务主管部门的网站或者亲自去主管部门查询、核实特许人的备案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从而更多的从客观角度看待加盟项目,防止被特许人的花言巧语所欺骗。此外,作为一般企业,都能在工商局查询特许人的工商登记情况,包括公司的大股东、公司性质、公司注册地、注册资本等等,从而了解公司的真实资金实力、核心运营团队以及股东变化情况等等。比如,如果公司历史沿革中涉及股东和董监高的大规模变动,那就要格外小心。

(二)、核实特许人是否符合商业特许经营条件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这是特许人是否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的重要条件

1、从业务角度,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这个需要加盟人从业务角度进行持续的实地考察。

2、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这是对特许人的硬性要求,作为加盟人应当了解特许人的直营店家数和经营时间,也可以考察特许人的直营实力和商业模式的稳定性。

(三)、核实特许人是否有宣传的“核心资源”

对于创业加盟的人来说,吸引加盟的核心因素就是特许人掌握的“核心资源”,比如驰名商标、专利或专有技术等等。因此,在加盟前,应当通过在国家相关商标或者专利网站检索查询注册商标证书、专利证书的真实性,以及所有者是否是特许人。如果涉及的技术比较复杂,建议咨询相关的技术专家协助判断。比如,如果特许人掌握的专利技术实质上不是自己所有或者仅仅是使用权,那么合作的时候就要谨慎。

(四)、谨慎签署特许经营合同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进行了罗列。作为创业加盟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对一些核心利益条款进行详细的约定。

1、一要对特许经营权的具体授权内容和期限要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因此,可以通过约定更长的特许经营期限,对自己利益进行保障。

2、二是要明确约定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以及一旦双方合作关系变更、终止或者对方违约,特许经营费用如何处理。

3、三是要明确约定特许方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这是防止特许人仅仅拿了加盟费就以为万事大吉,不重视提供后续的经营指导和技术支持,导致加盟人遭受经济损失。

4、四是要明确约定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一般情况下,特许人会要求加盟人从特许人处进货,如果不详细约定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以及保证措施,就很容易产生法律争议。而且一旦特许人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者价格过高,很可能导致加盟人利益受损。因此,对于加盟人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提前通过合同的方式预防这种事情的发生。

5、五是要明确约定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内容。很多情况下,加盟人对宣传的内容知之甚少,都由特许人负责内容的把握。因此,加盟人在此情况下,需要要求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产品宣传内容真实,另一方面也可以提前预防传销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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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1日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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