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使用指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6 00:00:19 472 人看过

劳动者在取得工伤赔偿金审批表后,需由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然后到劳动局的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若用人单位不配合劳动者申请工伤保险,劳动者应申请仲裁,然后上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者在取得各种工伤赔偿金审批表后,需由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然后到劳动局的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2、当用人单位不配合劳动者申请工伤保险时,劳动者应当申请仲裁,然后上诉法院,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工 伤 保 险 赔 偿 申 请 步 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工伤保险赔偿申请步骤包括:

1. 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工伤。

根据以上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对于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在取得各种工伤赔偿金审批表后,需由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然后到劳动局的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当用人单位不配合劳动者申请工伤保险时,劳动者应当申请仲裁,然后上诉法院,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工伤保险赔偿申请步骤包括:1. 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工伤。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对于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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