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利用抵押物作为投资资本,骗取企业的投资收益,给接受投资的企业带来经营风险和损失,也给企业其他投资者带来潜在风险,损害企业债权人的利益
无形资产比例过高。根据现行法律,企业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出资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在高新技术等特殊情况下,经有关部门批准,最高不得超过30%。但是,一些企业往往伪造验资机构出具的虚假证明,骗取注册,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国投资者往往使用陈旧落后的机器设备和技术,甚至废弃材料进行投资。根据现行法律,外国投资者提供的机器、设备和其他材料必须是合资企业不可缺少的。中国不能生产或者能够生产,但价格过高或者技术性能和供货时间不能保证需求的,不得高于当时同类机械、设备或者其他材料的国际市场价格。外商投资的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必须能够生产出中国急需的新产品和适销对路的产品,显著提高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和生产效率,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和电力
一些企业的资本金数额不符合国家规定,不符合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例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国家规定的1000万元,外商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生产经营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商业物资批发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商业零售公司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10万元
投资者的投资比例是所有投资者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的基础。有的企业无视法律规定,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损害其他利益集团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公开发行股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面值在1000元以上的股东不得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总股本在4亿元以上,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在15%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5%。
有些企业的投资者无力支付其认缴的资本按时到位,甚至故意拖欠认缴的资本金,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根据现行法律,企业的资本金可以一次筹集,也可以分阶段筹集。一次性募集的,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募集。分期募集的,第一次募集资金不得少于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15%,必须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足,最后一次出资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足
部分企业无相应原始凭证虚假出资的;有的投资者伪造、变造或者变造投资基础。如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未存入或汇入指定银行,票据伪造,投资者所投资的房地产无权属证明和过户手续
部分企业未对注册会计师所投资的实物或无形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企业或投资者擅自进行估价,或者故意高估个人和外商投资,低估国家投资;或者注册会计师未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投入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进行验资,导致验资报告和结果不真实、不正确的,投资者投资实物时,必须对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和估价,但故意利用高汇率计算更多的外商投资,损害国家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一些企业的投资者随意撤资,如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验资后提取,以贷款的名义向被投资企业借款,长期不偿还,长期占用被投资企业的资金,达到变相抽资的目的
有的企业不符合增资、减资条件,擅自增资、减资,或者不办理增资、减资手续,擅自增资、减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实际资本一致。企业法人的实际资本比原注册资本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时,应当持资本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2)原已发行的股份已全部募集,募集间隔超过一年
(3)公司近三年连续盈利年,并可向股东分红(公司按当年利润分配新股,不受此限制)
(4)公司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5)公司增资时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6)待有关部门批准
通过股票分红,应当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企业因经营规模缩小、资本金过剩、亏损严重、短期内无法弥补等特殊原因需要减少资本金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会批准不召开股东会的,董事会应当作出决议。(2)资本是清偿债务的保证。因此,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表
(4)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减少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5)减少注册资本资本金方面,公司应当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企业应当按照投资者的投资比例或者约定,对每个投资者的投资进行分类登记。一些企业经常把国家投资转到其他投资者的账户上。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分类不正确,投入资本和借入资本的划分不正确,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划分不正确
投入资本的会计处理不正确也直接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企业投资资金的会计处理不正确,可能是会计人员技术水平不高造成的,也可能是企业故意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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