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的继承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21:43:50 417 人看过

租赁房不能继承,因为租赁的房屋并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法律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一、出租人死亡合同还有没有效?

出租人死亡合同仍然有效。当出租人继承人继承房屋时,继承人自动成为新的产权人,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继承人无权收回房屋。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占有期内发生所有权变更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二、拿房屋租赁合同能干什么用?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居住用和商用两大类。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合同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三、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能不能继承

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不能继承。承租人死亡的,生前与其共同居住的人或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生前未与承租人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需要继续租赁该房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房东将房屋转让的,不影响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所以说,承租人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仍可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承租这一房屋。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07: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公房承租权的变动与继承有哪些问题
    1、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承租权是不能直接转给某一人的。房屋由谁承租,需要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然后向公房产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更名手续,他人包括家中的其他亲属因不是共同居住人无权干涉。如果某人瞒着其他共同居住人去办理了承租人更名手续,那是违法的和无效的。出现争议后,权益受到侵害的共同居住人可以到房管部门要求撤销更名,或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承租人。2、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中涉及的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不同于普通的财产权利,公民仅有居住该房屋的权利但没有处分权。
    2023-06-15
    460人看过
  • 关于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优先购买权,强调的是时间上的优先及价格上的平等,即承租人在时间上先于他人购买,在价格上与他人同等。在审判实践中,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分析重点应是价格。但有些案件不能单从价格的数额分析,因法律规定的是“同等条件”而非“同等价格”,实践中还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同等条件”,比如,出租人将房屋以较低价格卖给自己的亲属,承租人就不能以该价格主张优先购买权,因此时“同等条件”已不单是指价格,还包括了出卖人基于亲属关系作出的优惠照顾,但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如何主张优先购买权在我国立法上确是一个空白,审判人员对其性质理解及实际处理也各持所见,造成司法判决的极不统一。建议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理清认识,达到裁判的统一。
    2023-04-22
    239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漏水问题由谁承担?
    在一般情形下,出租的房屋漏水由出租人负责。但是如果是承租人的使用不当导致的漏水,则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另外,如果是相邻人侵权导致的漏水,则由侵权人承担责任。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出租室内暖气片漏水由谁负责对于暖气漏水问题,首先要通过房屋质检部门确定漏水的原因及责任人,如果属于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物业修理。如果是邻居造成的,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起诉,但是建议协商解决。同时还要注意,
    2023-08-14
    231人看过
  • 承德公共租赁住房常见问题解答
    1、公租房的配租面积怎样确定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是指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配租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住房。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两人的,可按3人配租面积配租。2、公租房有那些户型户型有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两室一厅和三室一厅。3、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怎么办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同一地点的下一轮摇号配租,也可提出变更申请地点,进入新的申请地点下一轮摇号配租。4、轮候期间申请人情况发生变化怎么办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5、配租后怎样签订租赁合同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发出的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租确认通知书和入住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签订《公共
    2023-11-30
    296人看过
  • 房屋租赁暖气费问题
    我是门市房的租户,已经跟此房东合作三年"相安无事-.-//".期间由于暖气费上涨问题协商将所租赁的房价提高一些.租赁合同今年到期,所以夏天又从写合同,口头约定房价不再更改并续约租至2008.由于信赖缘故,我们没有细看合同内容(女房东说内容跟之前的一样).后来在按完手印签完字以后才发现,一直以来是房东交的暖气费在合同里变成由租户承担!我们马上去找房东问究竟,女房东避而不见,男房东口头承诺其爱人回来以后会告知冬季的暖气费用依然会由房东缴纳.现在冬将至,我们把暖气费单交给房东,房东却拒交!(女房东说,房证名字是她的名字,跟她爱人没有关系,她爱人说的话不作数.)请问1:此事上诉有几分把握胜诉,胜算在哪里?2:十月中旬就已经开始给暖气了,屋里虽还没有断暖气,要是房东不交暖气费,暖气公司是否会来关掉今年的供暖?3:此种房东我们租户应该用什么样的合法手段对付之?PS;(1)由于听信男房东的口头承诺,我们
    2023-06-10
    168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中的二室客问题
    1、首先要注意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2、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出租人(大房东)的书面同意;3、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4、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否则,大房东终止合同,给你带来的经济损失只能找二房东要。打房屋买卖官司要注意什么打房屋买卖官司要注意: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按照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
    2023-07-11
    364人看过
  • 有关房屋租赁协议的问题
    房屋租赁最高期限为20年全部租金一次付清属于租赁不能视为购买如果合同中没有另外注明租金变动条件的协议或达不到变更要求应遵照合同规定执行,前提是在国家法律规定允许并受保护的范围内。具体细则清参考:房屋租赁合同一、合同双方甲乙当事人姓名。(请确认出租人是否是真正的产权人,以产权证为准)二、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尽量详细地描述,附件应有图纸说明)三、租赁用途、期限。(用途应与房产权人购房合同的用途一致为宜,期限不得超过20年)四、租金及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应详细约定)五、其他费用。(尤其是房东代缴费用要详细说明)六、房屋修缮责任。(大修和小修要分开并列举为清单)七、转租的约定。(承租人可争取转租)八、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迟延支付租金可与合同解除形成条件)九、乙方的违约责任。十、甲方的违约责任。十一、其他条款。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
    2023-04-22
    77人看过
  • 拥有抵押房屋的租赁问题
    如果房东得到了抵押权人的同意,就可以出租,如果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该房屋就不能出租。所以,承租人一定要仔细检查房产证,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如果看到房产证上说明该房屋已被抵押的,承租人就必须在看到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后才可以租房。可以租赁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子吗如果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合同无效。租用了这样的房子,就有可能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如果出租人有过错的,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是因为受到出租人的欺诈而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承租人还可以撤销合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
    2023-07-15
    445人看过
  • 房屋租赁税费的转嫁问题
    以职能部门与新闻媒体配合的方式来搞好房屋出租管理,一方面不仅能增加税收,为加强房屋出租管理奠定基础;一方面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给予职能部门以信息上的指导。职能部门在加强房屋出租管理中,既要治理既不登记备案又不缴纳税费的房屋出租户,同时也要谨防房屋出租户将税收“转嫁”给寻租者。因为寻租者一般都是在一定的地域内租房,而此间的房屋出租数量又是有限的,这就形成了不完全竞争市场。在不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形成的买方市场又能让出租户掌握价格的主动权,一旦职能部门征收一定税费,他们就会通过提高房屋出租的价格,来将税费“转嫁”给寻租者。寻租者在此处于弱势地位,维护自身权益的条件又非常少,那么,他们的合法权益就会遭受出租户的税费“转嫁”侵害。事实上,征收房屋出租税费本可作为调节房屋出租市场的一个重要杠杆,搞好房屋出租管理的有效措施。若是运用的不恰当,相关的辅助工作搞的不到位,杠杆的作用就会失灵,
    2023-05-01
    453人看过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权能否继承?
    遗产是指自然人过世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且无法被继承。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遗产是在自然人过世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且无法被继承。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能 否 继 承 公 租 房 权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公租房权属于国家所有,旨在提供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保障。而私租房权则属于个人或企业所有,通常用于获得利润。因此,从法律上来说,公租房权是不可以继承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城市政府可能会出台一些政策,例如对公租房权进行家庭财产评估,以确定是否可以继承。但即使有这些政策,公租房权本身仍属于国家所有,无法直接继承。综上所
    2023-09-13
    488人看过
  •  租赁的房产能否被继承?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如果死者生前与租赁房屋共同居住的人想要继续承租该房屋,他们是没有权利进行继承的。但是,如果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此外,租赁房屋合同一般包括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要素。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如果死者生前与租赁房屋共同居住的人想要继续承租该房屋,他们是没有权利进行继承的。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租赁房屋合同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 房屋租赁合同包含哪些要素?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订立的租赁房屋的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包含以下要素:1. 合同双方: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以及租赁房屋的详细地址、房屋用途、
    2023-08-31
    306人看过
  • 能否继续承租租赁房屋?
    租赁房屋被卖能继续承租。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在先于出租人与房屋的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在出租人将租赁房屋出卖之前,承租人已经享有了对租赁房屋的使用权。则租赁房屋的买受人在决定购买该租赁房屋之时便已经知道租赁房屋的租赁情况,其应当接受房屋当前的租赁状态,继续履行原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承租人能否改建租赁房屋承租人能改建租赁房屋,须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
    2023-07-22
    307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中的房产税计算问题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2.第二种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房屋出租标准版协议<p>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p><p>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p><p>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p><p>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p><p>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共层第层。</p><p>第二条房屋用途。</p><p>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p><p>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
    2023-07-07
    362人看过
  • 租赁土地上房屋的房产证问题
    租赁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不能办理房产证。房地产产权证最重要的部分是国家对企业的土地出让,即开发企业需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才能开发,后期成功办理产权证。个人办理房产证的,一般应当提交以下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位置图或户籍平面图;代理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租赁土地能修房屋吗能,但到了年限政府拆除时,则要给拆迁费。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到相关部门拿到建设批文,在符合国家关于所建设的房屋所要求的其他手续的情况下,就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到了年限政府拆除时,则要给拆迁费。一般情况下租凭期限如果超过70年,可以建民用住房;超过50年可以申请建筑商业用地。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严格规范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2023-07-11
    76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不适于承租的房屋租赁审查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1
      依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
    • 公房承租期间房产继承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7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
    • 公房承租权的继承有哪些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律师收费指导价标准,但具体诉讼律师收费数额还需要当事人与律师协商决定。律师收费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案件的标的额、案件的难易程度、律师的工作量。
    • 租赁房有继承权吗租赁房怎么继承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02
      我国的廉租房个人没有继承权。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只租不售,不属于当事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进行继承。关于租赁房有继承权吗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继承房产的问题,遗嘱继承房产的问题,遗嘱继承后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9
      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法律法规依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