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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 债务人转让房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吗
    债务人转让房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转让房产债权人可不可以行使撤销权债务人转让房产债权人是否可以行使撤销权视情况而定。如果满足以下条件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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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撤销权在哪些情况下会被消灭
    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放弃撤销权的,即时消灭。(三)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申请的合同撤销权何时消灭一般情形下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后;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后;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后;合同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3-07-26
    152人看过
  • 签订赠与合同要注意什么,赠与人如何行使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此两种撤销权的行使应以赠与合同有效为前提。(一)任意撤销权。行使条件有:(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动产的物权转移以交付为条件。不动产和拟不动产(如机动车、船舶、飞机)的物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3)赠与合同尚未公证。具备上述条件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方可行使任意撤销权。(二)法定撤销权,其行使条件有:(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只要具备上述事由之一,不论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赠与财产是否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签订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履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赠与标的可以是物,可以是货币(包括外国货币),也可以是有价证券、某种权利。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赠与他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等。2、权利转移涉及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合同中订立清楚。例如,赠与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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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撤销权有哪些条件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3、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能以自身享有的债权为基础提起撤销权之诉,撤销的财产处分行为的范围也只能及于债权的范围。债权人撤销权的基本涵义及使用条件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坏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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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中对债权人的撤销权规定是怎样的
    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合同撤销权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区别合同撤销权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区别在于:首先,合同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意思表示有瑕疵当事人的利益,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其次,合同撤销权是在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瑕疵,且已成立的合同应撤销的情形下行使。而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情形是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合同撤销权与合同解除权虽然都能发生合同效力溯及消灭的后果,但前者适用的对象是可撤销合同,即效力不完全的合同,其撤销的原因只能是由法律规定,后者适用的对象是有效合同,其行使的原因即可以法律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进行约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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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都有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可分客观要件及主观要件。客观要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害及债权,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主观要件: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有恶意。债权人撤销权主体指什么债权人的撤销权的主体,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如果债权人为多数人,可以共同享有并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也可由每个债权人独立行使。不过,因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目的在于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以,每个债权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将对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发生效力。确定债权人的撤销权的主体是否合格,关键在于确定哪些债权适合于保全。相关法律知识: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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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款赠与行使撤销权条件有哪些?
    存款赠与撤销是指赠与人在财产转移之前撤销赠与的行为。行使的条件有:1、时间条件: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2、范围条件: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什么情况下能行使撤销权1、欺诈合同。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民法典》将欺诈规定为民事行为无效的原因,而《民法典》则将因欺诈订立的合同以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为标准而划分成两类。2、乘人之危合同。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急迫需要,迫使对方订立对其极为不利的合同。乘人之危的特点在于:一方利用他方的危难处境,而非主动实施胁迫行为;对方的危难处境并非乘人之危者造成的,其社会危害性要小于胁迫。3、重大误解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内容产生了错误认识,并作出了与其真实意思不一致的意思表示。这种误解可以是单方的误解,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误解导致了表意人的意思表示违背其内心的真正的效果意思,与合同的目的相悖,也会使误解方遭受较大的损失,因而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予以变更或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
    2023-07-26
    241人看过
  • 低价租赁可以适用撤销权么
    低价租赁财产来说是不适用撤销权的,它并没有对债务人的资产低价转移,构不成恶意转让资产,这种情况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条件有: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4、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5、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低价租赁财产可以适用撤销权么不可以,判断标准首先是撤销权是关系到债权人利益,低价租赁财产没有涉及到转让财产,按照上面的第(二)并不适用撤销权。终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低价转让财产是可以适用撤销权,当然也要满足前提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是否具有符合法律法规的债权,但是对于低价租赁财产来说是不适用撤销权的,它并没有对债务人的资产低价转移,构不成恶意转让资产,这种情况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以上就是“低价租赁财产可以适用撤销权么”的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3-07-26
    258人看过
  • 赠与合同有哪些撤销条件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应受下列限制:第一、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第二、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同时经公证后的赠与合同也是不可随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撤销的条件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2、赠与人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社会公益”的内容,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包括下列事项:(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赠与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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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使撤销权有啥法律效力
    效力为: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也得请求直接返还给自己。行使撤销权应当遵循的规则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一)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所以,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是错误或瑕疵意思表示的一方当事人,即重大误解方(一方为主,有时也可是双方)、因显失公平的合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方,被欺诈、被胁迫、处于危难中的一方。(二)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即须为法律规定的几种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订立时)、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当事人不得行使撤销权。(三)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依我国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应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为之,而直接向对方当事人为意思表示,并不发生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四)行使撤销权须在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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