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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 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合同未经过公证或者不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3、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4、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赠与撤销权是什么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考虑欠周而贸然把一些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遭受财产上的损失。但是如果任意撤销不加以一定的条件限制,赠与合同就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对受赠人也是不公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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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是?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是代位权是债权人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而撤销权是债权人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放弃其债权等损害债权人的行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合同的撤销权和撤销权之间有什么关系?合同撤销权与无效的关系如下:合同撤销后,合同失去法律效力,成为无效合同。无效或者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后,行为人因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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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撤销权法律规定有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法律规定: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若债务人为其行为虽使其财产减少但仍不影响其对债权的清偿时,债权人自不能干涉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害及债权,应从两方面考察。一方面债务人因其行为而使其无资力清偿债权。何为债务人无资力,各国法上有不同规定,瑞士以债务超过为要件,而德国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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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撤销权的分类有哪些
    合同撤销权的分类有: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4、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合同撤销权的撤销情形有哪些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德国民法典规定采取依撤销权人向对方当事人为撤销的意思表示的方式,但中国现行法要求撤销权人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关于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中国《民法典》规定为一年。关于撤销权的消灭,中国《民法典》规定了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放弃撤销权的,即时消灭。大陆法国家也有相类似的规定。英美衡平法则以法官自由裁量权确定的合理期间为合同撤销权存续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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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债权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2、破产撤销权除斥期间的计算比较特殊,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前推算一年。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可以中断吗撤销权除斥期间不可以中断,除斥期间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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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合同撤销权行使程序
    赠与合同的程序程序为:1、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既可采取明示方式也可采取默示方式,还可以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2、法定撤销权和授权撤销权的行使应仅以明示方式或通过法院和仲裁机构进行,排除默示方式的适用。行使赠与合同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行使赠与合同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行使撤销权主要包括两种情况:1、赠与财产交付前的撤销权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外,其他的赠与,赠与人都享有撤销权,可以撤销赠与。民法典的这一规定,从根本上肯定了赠与合同属于实践合同的性质和特点。2、赠与财产交付后的撤销权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发生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三种情形的,赠与人也有权撤销赠与;时间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民法典除了确定了赠与人的撤销权,同时还确定了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该法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时间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程序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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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具体有: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债权人撤销权的主体债权人的撤销权的主体,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如果债权人为多数人,可以共同享有并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也可由每个债权人独立行使。不过,因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目的在于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以,每个债权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将对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发生效力。确定债权人的撤销权的主体是否合格,关键在于确定哪些债权适合于保全。相关法律知识: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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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债权人的撤销权期限的定义
    债权人行使上述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并且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也会消灭。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效力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债权人撤销权相关漫画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也得请求直接返还给自己。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其效力及于全体债权人。由受益人返还的财产为债务人的所有债权的一般担保。因此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不得从受领的给付物中优先受偿。如该债权人依强制执行程序请求受偿时,全体债权人得申请参与按比例分配。但若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的债权与返还的财产发生抵销状态时,债权人得依抵销方式受偿。《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
    2023-07-26
    437人看过
  • 不发生撤销权的债权是怎样的规定
    不发生撤销权的债权有租赁权、附有特别担保的债权、附停止条件的债权。租赁权对于租赁物的受让人来说仍然有效存在,租赁权本身没有受到租赁物转让的影响,故对于承租人来说,其租赁权没有受到损害,租赁合同的目的也未受到妨碍,当然不会发生债权人撤销权的问题。债权人撤销权诉讼的法律规定(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另一方面,债权必须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经有效存在。(二)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是撤销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没有此条件也就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1、放弃到期债权。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2、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他人;3、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如将价值30万的汽车故意以8万价格卖掉。(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1、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没有成立和生效,或者属于法律上当然无效的行为,或该行为已经被宣告无效等都不必由债权人行使撤销权。2、财产已经或将要发生转移,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四)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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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能达到什么目的?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能达到以下目的:代位权的行使能达到加快消减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完成合同的目的。撤销权的行使能达到使合同归于无效的目的。及即当事人双方互相返还因无效合同而得到的财产或财产性利益。比较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第一、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行使债权的消极行为,通过行使代位权旨在保持债务人的财产,而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行使撤销权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财产。第二、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撤销权的行使以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逃避债务为构成要件,代位权行使要求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其列到期债权,且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到期。第三、两者在效果上不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后,债权人可以直接获得该财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后,只是恢复了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对撤消后的财产并无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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