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法师兄
法律知识
民法典
民法典总则
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 更多>

宣告失踪

  •  面对法院离婚传票,该怎么办?
    离婚传票的应对措施包括签收送达的诉讼文书、准备应诉、委托诉讼代理人协助处理、被告提出答辩状、收集和提交证据以及按时参加庭审。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出庭,可向法院申请变更开庭日期。当法院发送离婚传票时,应该如何处理呢?首先,需要签收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例如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等。接着,需要准备应诉,并且可以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来协助处理。被告则需要在收到传票后的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为了更好地处理案件,还需要收集和提交证据。最后,要按时参加庭审。如果因为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时出庭,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开庭日期。离婚案件应对指南离婚案件应对指南离婚案件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其目的是通过法院解决夫妻双方因婚姻关系产生的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家庭和谐。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以便在诉讼过程中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果,应准许离婚。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应根据感情状况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有权进
    2024-01-31
    160人看过
  •  离婚案件管辖范围的规定
    离婚诉讼的管辖原则为“原告就被告”,但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也不一致时,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特殊情况下,如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可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被劳动教养、被监禁的案件,或者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管辖原则会有所不同。在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会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来确定管辖权,也就是说,原告需要向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规定(一)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024-01-31
    134人看过
  •  女方应对男方威胁离婚的行为
    诉讼离婚可通过法院解决离婚问题,包括解决孩子抚养、抚养费、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等问题。涉及相关专业知识,可以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有)、孩子出生证、产权证明和分割财产的证据等。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或者无法联系到对方,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一并解决孩子抚养(一个小孩的,未满两周岁,一般归女方,具体需结合抚养条件和能力;两个小孩的,一般一人一个),抚养费,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诉讼离婚涉及专业知识,具体事宜可以带上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一方结婚证(没有结婚证需要去登记部门打印结婚登记表或开具结婚证明),孩子出生证,需要分割财产的带上产权证明、财产信息,有家暴或出轨的需要提供家暴、出轨等证据,及时委托律师办理。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指在夫妻双方因婚姻关系破裂而采取的法律行动,旨在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夫妻间的争议,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共同财产、赔偿损失等。离婚诉讼的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起诉阶段:夫妻双方认为自己的婚姻关系已经破裂,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阶段,夫妻双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已经破裂,如夫妻双方的分歧、互相伤害的事实等。2. 答辩阶段:在起诉阶段后,被告方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告方提出答辩意见。答辩阶段中,当
    2024-01-29
    16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上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上诉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判决书的上诉期限为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书的上诉期限为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 上诉期间从判决、裁定送达后的第二日开始计算,当事人分别接受裁判文书,裁判文书送达时间不一致的,以各自收裁判文书的时间分别起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民事诉讼上诉期限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在上诉期限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作出再审决定,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判决提出上诉或者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通知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调解书,可以在调解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作出再审决定,通知当事人。 因此,民事诉讼上诉期限为十五日。民事诉讼上诉期限为十五日。当事人不
    2024-01-14
    151人看过
  •  宣告失踪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失踪宣告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失踪者下落不明且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干涉。失踪宣告的条件包括:1.失踪者下落不明;2.失踪者下落不明满两年;3.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4.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干涉。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宣告失踪的法律条件是什么?宣告失踪的法律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失踪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其次,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第三,符合申请宣告失踪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利害关系人无法证明失踪人的下落,则无法申请宣告失踪。因此,宣告失踪的法律条件包括失踪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并且符合申请宣告失踪的条件。宣告失踪的法律条件包括失踪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并且符合申请宣告失踪的条件。如果失踪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如果利害关系人无法证明失踪人的下落,则无法申请宣告失踪。因此,宣告失踪需要满足失踪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
    2024-01-11
    76人看过
  •  宣告失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如果一个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如果失踪人后来出现了,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撤销失踪宣告。法院会审查是否满足宣告失踪的条件,满足的话才会宣告失踪。有三种情况可以宣告失踪:1.如果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2.如果被宣告失踪的人后来出现了,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要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3、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宣告公民失踪的,必须由法院作出,而此时法院会审查是否满足宣告失踪的条件,满足的话才能作出失踪的宣告。宣告失踪的条件是什么?宣告失踪的条件包括下落不明满两年、没有音讯往来、无法确定失踪人的生死、下落不明人的生死不详。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下落不明人的财产由人民法院代管,如果有财产继承人,则从继承开始时起,下落不明人的财产归其继承人所有。公民失踪可以由法院宣告,但必须满足下落不明满两年、没有音讯往来、无法确定失踪人的生死、下落不明人的生死不详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由法院代管,如果有财产继承人,则从继承开始时起,下落不明
    2023-12-02
    364人看过
  •  去被告所在地起诉被告人是否合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以外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以及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是必须的,通常到被告住所地,但也有例外,即在原告住所地。具体如下:对于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些诉讼包括:1.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以外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必须去被告住所地起诉吗?在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原则上应当依据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和法律规定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因为在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更能够了解案件的情况,有利于及时处理纠纷。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必须去被告住所地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向
    2023-11-29
    172人看过
  •  能否通过互联网在天津市注销户口?
    天津市户口注销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具体流程为访问官方网站、下载户口注销申请表、填写申请表、提交至官方网站、等待官方确认。若居民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死亡注销手续齐全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场办理注销手续,在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的同时收缴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剪角作废后进行登记保存,统一销毁。天津市的户口注销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具体的注销户口流程如下:1.首先,访问官方网站;2.根据网页上的提示,下载户口注销申请表;3.在表格填写要求下,填写注销户口申请表;4.完成表格填写后,按照提交要求,将申请表提交至官方网站;5.等待官方确认。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死亡注销手续齐全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场办理注销手续,在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的同时收缴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剪角作废后进行登记保存,统一销毁。天津市户口注销具体流程及要求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注销是指因迁出、迁入、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等原因,公民所在户籍被注销的行为。户口注销的具体流程和要求的详细内容,以各省市自治区的规
    2023-11-06
    463人看过
  •  男方失踪后结婚,该怎么办?
    根据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如果丈夫失踪满两年,妻子可以在起诉离婚之前申请失踪。在起诉离婚时,法院可以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件送达被告,被告在规定时间内不出庭或不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和判决。此外,宣告失踪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消息,生死不明。丈夫失踪后,妻子可以立即起诉离婚。如果丈夫失踪满两年,妻子可以在起诉离婚之前申请失踪。起诉离婚时,对于失踪人员,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件送达被告,无论送达期限届满后是否收到传票,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或者不应诉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和判决。宣告失踪是指法院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消息,生死不明。 失 踪 宣 告 : 如 何 申 请 宣 告 自 己 为 失 踪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五条,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因此,当失踪人重新出现时,利害关系人应向法院申请撤销失踪宣告。另外,根据同一法律条款,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因此,当失踪人重新出现时,利害关系人应向财产代管人了解有关财产的情况,并及时移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五条,
    2023-10-01
    300人看过
  •  父亲过世后,如何进行户口注销?
    本文介绍了公民死亡后申请注销户口的相关规定和办理机构,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单位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居民户口簿、死亡人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或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各地方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是办理该业务的机构。一、申请规定:公民死亡后,需依法及时申请注销户口。二、办理机构:各地方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三、需要提供的资料:1、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2、居民户口簿;3、死亡人居民身份证;4、《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爸 爸 去 世 , 如 何 注 销 户 口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注销是指因死亡、被宣告失踪或因其他原因失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因迁入、迁出等原因退出原户口登记机关行政管辖范围,使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与原户口登记机关失去联系,被取消户口登记的情形。对于爸爸去世后如何注销户口的问题,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其子、女可申请户口注销。具体来说,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 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2.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3. 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的复印件。公安机关在审核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对申请人出具准许注销户口的意见,并予以注销。同时,公安机关应当收回原本人的户口
    2023-09-11
    181人看过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宣告失踪 网友关注榜
    #宣告失踪 律师视频普法
    #宣告失踪 律师图文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