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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变更
物权消灭指因某种法律事实,致使物权与其主体分离,即权利人的物权丧失。物权的消灭与物权的转让不同,前者系物权的绝对丧失,后者系物权的相对丧失,比如权利人自愿将自己的财产通过合同方式出卖或赠与他人,此时一方当事人的物权消灭,而他方当事人的物权却... 更多>

物权变更

  • 非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更
    非依法律行为进行的物权变动,一般有如下几种:1、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而发生的物权变动;2、因继承或者受遗赠而取得物权;3、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和消灭物权。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1.证明抽奖、抽签、评奖、开奖等现场公证1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的)每件100元2营利性的每件1200元3其他现场公证每件400元(如债券、物品的销毁)2.证明拍卖、招标、投标、有价证券、及彩票销售1标的额为500000元以下的每件400元2500001元至5000000元的每件800元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的每件1500元410000001元以上的每件2000元3.证明股票发行每种股票5000元4.证明产品抽样检验每件100元5.证明股份公司成立大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董事会、监事会的成立每件2000元(不含公司会议章程、决议等公证费用)6.证明领取抚恤金(或劳动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养老金等与社会保障相关的公证事项每件20元(特困难的可酌情减免)7.证明法律文书的送达每件100元
    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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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约定多久不能转让
    物权是可以转让的。物权转让,实际上就是物权主体的变更,但是内容不变。物权分为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的转让是办理登记手续发生效力;动产物权的转让是交付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物权的继受取得与物权转让的区别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这种方式是以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作为取得的前提条件的。物权的变更广义上包括物权主体的变更、物权内容的变更和物权客体的变更。物权变更狭义上仅指物权内容的变更和物权客体的变更,不包括物权主体的变更。因为物权主体的变更会引起原物权人物权的丧失和新物权人物权的取得,因此通常不作为物权变更看待。
    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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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家后的遗憾怎样面对?
    分家析产后悔了的处理办法。分家析产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分属各共有人所有。具体如下:1、分家析产后悔了,若还未签订分家析产协议,可以变更或者直接取消分析析产;2、分家析产若已签订协议,一般情况下不能被撤销。后悔的人员可通过与其他家庭成员进行协商,变更分家析产协议。分家析产协议中签了后悔的后果有哪些分家析产协议虽然自当事人签字时起就生效,但如果分家析产协议中涉及到的家产属于不动产或准不动产比如房产、土地、车辆等的,还应当经过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在分家协议生效后不及时做过户登记,虽然协议生效,但产权不变。分家协议中确定分到的人有可能拿不到房产。也就是说析产协议反悔后,直接不进行物权变更登记就好了。分家析产协议是为了分开生活,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协议,内容一般包括家庭共有资产分配、债务承担、老人赡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202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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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过户的房子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未过户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房屋未进行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一、不动产的物权变动规则1、不动产物权变更实行登记主义原则;动产物权变更实行交付主义原则。2、如果是房屋等不动产,不但需要签订买卖合同,还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这样物权才转移;动产如桌子,只要当事人付了签,卖货人把桌子给了买的人,物权就变动了。3、不动产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登记手续;动产只需把动产交给对方就可以了,对动产交付在立法上采取的是交付要件主义,即以移转占有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在移转占有前,物权的变动不仅不能对抗第三人,在当事人之间也不产生效力,又分为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什么时候可以买二手房买了二手房只要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取得了不动产产权证书就可以对外转让,进行买卖,没有时间限制。法律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才能进行物权变动,所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还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才能买卖。三、房屋转移登记的户口本可以单独办理吗房屋转移登记一般不能单独办理。房屋登记实行交易
    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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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辆物权变更生效要件
    车辆物权变动以交付而非登记为生效要件,登记仅为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物权变动原则有哪些1、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是指任何物权的变动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动产以交付和转移占有为物权变动的形式要件,不动产以登记为物权变动的形式要件。物权变动经过公示的则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发生所有权取得、变更、消灭的法律后果,受到法律的保护;没有经过公示的则不能发上物权变动的
    202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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