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租客租房期间房东卖房合同的效力不会改变。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所有权发声变动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不会受到影响,承租人仍然可以按照约定继续使用租赁房屋。
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其他人的,承租人是不能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但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但是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房东卖房,要求提前搬家的话租房者可以以房东违约为由,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并给你足够的找房、搬家的时间。如果房东及买家不要求房客提前搬家,那么可以继续租住至合同期满,只是变更一下出租方的名字,房租交给新房东而已。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房东将房屋转让的,不影响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说,承租人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仍可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承租这一房屋。
租房期间房东可以卖房,房屋所有人发生变更的,不影响该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是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租赁房屋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租赁合同占有期间内发生所有权变动
房东变卖房子,租客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效力不变,仍然是有效的。 因为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房东将房子卖掉之后,租赁合同也仍然有效,
1、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死亡的,合同需要履行。 2、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房屋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死亡、被宣告死亡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的,不会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承租人仍然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继续使用所租赁的房屋。而且,房东出卖房屋的时候,还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这时候,承租人可以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除非房屋的按份
依据民法典第707条以及730条的规定,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期限转为不定期租赁。因此,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一致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由房东来准备,也可以由租客来准备。法律并没有限制只能由哪一方来准备合同。一般实际生活中是由房东来准备房屋的租赁合同,但是租客如果对于租赁合同的条款有异议的话,那么双方可以进行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