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顺延)的情况: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到期的; 2、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到期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到期的等。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的情形: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
产假人员在休产假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再终止。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决定续约的,则劳动关系不会终止,还会继续延续。
合同期限届满后一般不能解除合同。当事人约定合同附终止期限的,自期限届至时失效,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解除合同与期限届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因此合同期限届满后不能再解除。
试用期期限届满后是不能再延长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的,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自动顺延不需要约定,如合同到期后双方依旧遵照该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就是自动顺延,但任意一方均可随时终止合同关系。 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将劳动合同的自动顺延分为法定顺延和约定顺延两种: 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由于一些特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继续履行原合同没有异议的,可以继续沿用原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且在产假结束直至一年的哺乳期内都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只能“续延”,直至哺乳期结束。
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守约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合同期限届满且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是能自动终止的。除此之外,当事人约定或其他法律规定的合同也能自动终止。当事人约定合同附终止期限的,自期限届至时合同失效。合同自动终止后,当事人不再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