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员工不想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的对策: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在入职当天立即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上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当即不予录用。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制定劳动合同签收名册,让员工签名签收。
不可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如果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辞职,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的,不属于违约。劳动者具有行使法定的合同解除权的权利,在单位具有拖欠工资、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等情形下是可以行使的。
用人单位与我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未签书面协议,用人单位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赔偿金的,无书面协议也是有效的,通常情况下,为了便于举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会订立书面的协议。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
可以主张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此类情况下辞职,是
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随时可以要求退押金,可以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一、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一年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
员工不想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的对策: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在入职当天立即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上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当即不予录用。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制定劳动合同签收名册,让员工签名签收。
在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满足公司的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公司的有关制度的;3、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4、同时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公司工作任务的完成的,或者在公司提出
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运用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用人单位可以运用,劳动者也可以运用,而开除只有用人单位才可能运用; 2、两者的适用对象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对象是用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而开除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