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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属的确定方式: 1、协议确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2、业主所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地面停车位的应该归全体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标明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社区停车位属于谁,取决于具体情况。1、地面停车位所有权,地面停车位包括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同的道路或其他停车位的场所。2、地下停车位,专门规划的地下停车位属于开发商。3
如在购买合同中未约定车位归属或约定不明确时,可以考虑两个重要因素来确定:一是业主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是否约定以公摊面积方式计价,且车位建筑面积是否属于公摊面积范围内;二是车位的建造成本是否已实际被计入
商铺门口停车位属于谁应当严格依法对待区分,如果商铺前面是在小区范围内,远离市政道路,则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和第二
1、住宅小区的停车位是作为配套设施用房纳入小区规划,同时报建、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的,停车位与住宅小区的主体建筑具有密不可分的主从关系,相对主题建筑来说,具有一定的附属性和非独立性。因而,住宅小区内
电瓶车占停车位违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单位或个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对停车位不足的城市街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小区的公共地区归物业管辖。由政府直接插手。小区地面上划分的公共停车位物业部门收费是不合理的,公共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不可以再私自收费。除非物业提前已经征得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物业才可以进行收费。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小区内乱停车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可对业主乱停车的不文明行为,书面提醒或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批评。如果有关人员乱停车妨碍了他人通行或小区秩序,对其他业主的利益造成了损害,物业公司可以制止,也可以要求其依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对于小区乱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