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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房屋共有人的办理流程是:签订转让、买卖、赠与合同,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加名申请,到税务窗口进行审税,缴纳税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房屋共有权人的增加: 1、赠与; 2、交易。可持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产权转让登记,增加兄弟为房屋共有人; 3、分析财产。需要
需要办理继承,由继承人和房主办理新房产证,确定产权后,有这两人把房子签字过户给他人。只要有共有人姓名标注,住房权益他就有份额,没有约定多少,就是默认他和房主各50。 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按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就带死亡证明到
房产共有人的增加需要所有共有人携带相关材料共同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无法到场的共有人可以出具委托授权书,由他人委托办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
增加房屋共有人该怎么做,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以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 1、赠与假设房屋产权人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那么他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
签合同的同时就要加上去的,时候合同上是没有办法添加的。如果要加,只能等拿到房产证的时候再加名字了。
一、赠与。 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
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这种两人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就被称为房屋共有人。然而,对房屋的共有方式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
共有,就意味着每一个共有人都对财产享有共担收益的权利。不论占有的份额是多还是少,共有人都对共有的不动产享有独立的权利。因此,要拆迁共有房屋,需要经过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也就是说,共有房屋的拆迁,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签字,与拆迁方签署补偿安置协议。
房屋买卖的手续程序主要包括:1、买方看房;2、与卖方签订意向书并支付定金;3、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预售合同;4、支付首付款;5、支付购房尾款,办理产权过户登记;6、卖方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具体交易程序根据交易类型的不同、双方约定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