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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如果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况,可以认为合同存在瑕疵,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
1、由当事人协议补充。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对于欠缺的合同其他内容,首先应当考虑当事人共同的真意,由当事人协议补充。 2、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当事人对合同其他内容达不成协议时就要由法官推定当事人的意图
和合同的效力瑕疵,主要是指合同不完全具备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和数量条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和数量的话,一般应当
1、由当事人协议补充。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对于欠缺的合同其他内容,首先应当考虑当事人共同的真意,由当事人协议补充。 2、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当事人对合同其他内
法人代表合同签字瑕疵的处理方法:首先取决于合同当事人的约定,若当事人约定“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则两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方为有效。如果合同没有特殊约定,那么加盖公司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瑕疵履行的,应当及时进行补正,不能补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审判实践中,法官应本着鼓励交易的原则,对具备了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和数量条款的合同,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
和合同的效力瑕疵,主要是指合同不完全具备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和数量条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和数量的话,一般应当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显失公平就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利用了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者缺乏判断能力,与他签订合同,导致自己获得的利益严重超过对方所获得的利益,或者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因为这种情形严重,违反了合同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