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章的规定,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待遇,并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也即在工伤职工不同意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单方作出终止劳动关系的。
根据本章的规定,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待遇,并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也即在工伤职工不同意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单方作出终止劳动关系的。
工 伤 后 如 何 处 理 劳 动 关 系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伤死亡后,其近亲属可以与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协商处理劳动关系。协商不成的,由劳动人事行政部门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处理。根据该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书面通知。因此,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前,与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协商处理劳动关系。
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待遇,并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书面通知。因此,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前,与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协商处理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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