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合同需要约定保密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8:25:56 493 人看过

保密的对象和范围:

1、技术信息

2、经营管理信息

3、特殊约定的其他秘密

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随着商业秘密的范围从技术秘密扩大到经营管理信息、特殊秘密等范畴,对保密的具体范围的确定产生了争议。为此,保密协议应当首先明确员工保密的对象和范围,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

一、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

下列商业秘密均属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商业秘密包括且不限于特定的、完整的、部分的、个别的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涉及商业秘密的草稿、拟稿、草案、样品、模型等,包括且不限于列出商业秘密目录或代号清单中的信息。

(一)各类产品(包括且不限于半成品)的设计、程序、实验、配方、技术数据、专用技术、图纸、生产工艺、工艺诀窍、制作方法、生产流程、经验公式、管理诀窍、样品(包括模型)等。

(二)专用设备及其相关图纸、资料等。

(三)各类产品的模具、量具及其相关图纸、文件资料、物品。

(四)各类产品(包括部件)科研计划、开发计划、实施进度及其各种数据、过程、结果。

(五)与公司相关联的勘察、设计、科研、实验、软件开发、策划、广告等标明商业秘密字样的资料、数据、信息。

二、保密义务竞业限制的区分

要区分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要对“商业秘密”进行界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极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主要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与企业竞争和效益有关的其他商业信息、经营信息及技术信息及属于第三方但某企业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等也都可以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商业秘密保护权属于企业的绝对权力,任何知晓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管因何原因知晓,在未获得商业秘密所有者同意的前提下都不应向外界泄露,损害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知悉者均具有保密的义务。

2、要对“保密协议”进行界定:“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协议。保密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保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保密协议的期限;

(4)违约责任

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劳动者应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企业技术秘密,非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07: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密条款相关文章
  • 合同保密条款怎么确定是泄密了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一、保密条款期限关于保密期限许多企业认为员工在任职期间对企业有保密义务,而员工离职之后,便不再负有保密义务,实际上这些认识是不全面的。保密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无论是在任职期间还是离职后,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都负有保密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员工在离职之后,若擅自公开或使用,则构成侵权,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而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离职之后,员工一般不负有保密义务。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
    2023-03-21
    338人看过
  • 合同保密条款(英-中)
    1、1、ConfidentialityofMaterials.EachpartyacknowledgesthatinthecorseofperformingnderthisAgreement,orinthecorseofdiscssingornegotiatingStatementofWork(s)and/oranyExhibitsorftreagreementsbetweentheparties,apartymaylearnconfidential,tradesecret,orproprietaryinformationconcerningtheotherpartyorthirdpartiestowhomtheotherpartyhasobligationsofconfidentiality(ConfidentialInformation).ThepartyreceivingConfid
    2023-04-22
    418人看过
  • 2023保密合同违约金条款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保密合同违约金条款相关规定是什么保密协议的违约金由双方约定,违反“保密协议”(竞业限制)规定的赔偿,以造成的实际损计算,并可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法律没有规定限额,应当双方协商。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n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
    2023-02-03
    446人看过
  • 保密合同需要哪些材料
    签订保密合同需要具备的内容:1、商业秘密的内容和具体范围;2、员工职务成果与非职务成果的确认;3、员工任职期的界定;4、员工在竞争企业任职、兼职活动的限制;5、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行组织公司与雇主竞争等。一、竞业限制对直系亲属有限制吗?一般是没有的。“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对于企业来说,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对象,不能是公司内的任意员工,而是掌握或熟知公司商业秘密的人员,比如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二、商业秘密法律是如何保护的我国在《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均有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一、《刑法》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及其相应的刑罚标准,通过对侵犯商业秘密且构成犯罪的人行使刑罚权来保护法人的商业秘密。1
    2023-04-01
    459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保密条款是否需要付钱
    一、签保密协议有保密费吗?我国法律并没有对签保密协议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保密费的做规定,因此签保密协议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保密费可以在保密协议中自行约定。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所以签保密协议后用人单位可以支付保密费也可以不支付保密费,需要视情况而定。二、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的区别?1、保密义务是法定义务,而竞业限制义务则是约定义务。劳动者的保密义务源于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忠诚义务。忠诚义务是基于诚信原则产生的合同当事人所普遍承担的一项义务。在劳动合同中,因为劳动合同的人身属性,劳动者所承担的忠诚义务的程度显然要大于一般的民商事合同。劳动者只要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就必须要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承担保密义务。保密义务是法定的,即使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劳动者也应当遵守。而竞业限制则必须由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并不当然负有竞业限制的义务,除非双方有协议约定。2、保密义务是无
    2023-03-31
    275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1、签订合同的双方;2、保密信息的定义;3、保密期限;4、保密义务;5、违约责任;6、不可抗力;7、争议解决;8、双方签字及日期。一、什么是商业秘密保护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二、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保护商业秘密的条款吗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保护商业秘密的条款。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来说,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对于商业秘密权的法律保护,在劳动法范畴有如下相关的规定。《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劳动合同法》第23条具体规定了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事项:用人单位
    2023-06-22
    217人看过
  • 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包括哪些?
    合同协议保密条款中的另外情况:如果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如果接受方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提供方收到商业秘密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或者该秘密资料是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接受方的,则接受方不承担违约或者损害他人商业秘密的责任。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1、劳动合同的保密条款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是指尚未依法取得知识产权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
    2023-07-27
    217人看过
  • 合同合作关系保密条款
    (一)、商业秘密所包含的内容合同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提供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提供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设计方案、实施方案、数据库、技术报告、技术文档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模式、财务资料、管理诀窍、客户名单、产销计划、货源情况、进货和销售渠道、协议内容、机密函电等。合同协议中规定的保密责任:对提供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有严守机密责任,并同意:1、商业秘密信息仅用于企业信用评价之目的;2、只允许此次评价工作直接参与人员和专职保密员接触该商业秘密,并与这些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该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3、未经提供方许可不得披露和转让其商业秘密;4、采取有效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二)、合同协议保密条款中的另外情况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第三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1、按照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要求对企业工商注册基本信息
    2023-04-05
    383人看过
  • 合同协议的保密条款包含哪些内容,合同协议的保密条款包含哪些责任
    合同协议的保密条款包含哪些内容合同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提供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提供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设计方案、实施方案、数据库、技术报告、技术文档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模式、财务资料、管理诀窍、客户名单、产销计划、货源情况、进货和销售渠道、协议内容、机密函电等。合同协议的保密条款包含哪些责任对提供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有严守机密责任,并同意:1、商业秘密信息仅用于企业信用评价之目的;2、只允许此次评价工作直接参与人员和专职保密员接触该商业秘密,并与这些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该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3、未经提供方许可不得披露和转让其商业秘密;4、采取有效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合同协议保密条款中的另外情况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第三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1、按照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要求对企业工商注册基本信息和
    2023-05-05
    34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商业秘密条款如何约定?
    《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商业信息,前者如产品配方及其他专有技术,后者指客户情况、购销渠道等。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之一是用人单位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这里的保密措施应作广泛理解,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讲明某项信息对本单位有价值,劳动者不能泄露,其也属于保密措施的一种。上述法律并未对如何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条款、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代价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而由于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越来越多行业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保守商业秘密条款。为此,原劳动部在劳部发〔1996〕355号《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第二部分中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条款事项时,可以约定在
    2023-06-09
    189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合同中保密义务需要约定期限吗
    一、民法典规定合同中保密义务需要约定期限吗民法典规定合同中保密义务不一定需要约定期限。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或者按交易习惯等方式确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有哪些订立合同过程中负有保密义务有: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2.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合同中保密协议诉讼时效几年合同中保密协议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
    2023-05-06
    226人看过
  •  合同解约后是否仍需保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以及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需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我们需要判断在合同中是否规定了保密义务,并区分是否需要履行这些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法 律 分 析 】 合 同 终 止 后 , 你 还 需 要 承 担 保 密 义 务 吗 ?
    2023-09-16
    215人看过
  • 签订保密合同需要给保密费吗
    一、签订保密合同需要给保密费吗签订保密合同是否需要给保密费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有效期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有效期需要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一般来说,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无限期期间;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员工在离职之后,若擅自公开或使用,则构成侵权,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三、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的区别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有如下区别: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
    2023-06-05
    362人看过
  • 签保密条款需要给钱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签保密条款需要给钱吗不是必须给。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绝对权,不以商业秘密所有权人是否支付保密费为前提,无论企业是否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或者企业是否支付给员工保密费,员工都应当就工作中所接触到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擅自泄露商业秘密,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是竞业限制协议就不一样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保密协议中或者单独约定了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保密协议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数额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二、违反保密协议的责任主要有哪些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
    2022-02-09
    47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密条款就是规定受许可方应对供方转让的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保证不将这些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供方的权益,保持专有技术的价值。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 更多>

    #保密条款
    相关咨询
    • 保密合同条约在法条里在哪条哪款?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12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 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
    • 企业约定保密条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企业如何约定保密条款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这是《劳动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用法律形式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表现之一。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如何约定保护商业秘密条款,是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1、必须明确什么是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是指有商业价值,且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在经济交往过程中不能公开或不能披
    • 合同保密义务条款中必须约定约定时限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3
      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的,当事人应该要约定保密义务的期限,如果当时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 保密条款怎样约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27
      对于工作中可能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一般会与之在岗位聘用协议或者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保密义务一般也是涉密岗位劳动者对单位忠实义务的体现。 而日常操作中,用人单位往往会将保密条款与竞业限制条款混为一谈,首先,什么是保密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即保密条款约定的是劳动者在职期间对可
    • 民法合同约定保密义务条款有效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11
      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的,当事人应该要约定保密义务的期限,如果当时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