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临时监护措施及民政部门职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09:32:33 437 人看过

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以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留、抚养。临时监护期间,经民政部门评估,监护人重新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民政部门可以将未成年人送回监护人抚养。

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一)自身预防

未成年人要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

(二)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从家庭抓起。

(三)学校预防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原则,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一)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或者身份不明,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二)监护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三)监护人因自身客观原因或者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监护缺失;(四)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五)监护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需要被带离安置;(六)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严重伤害或者面临人身安全威胁,需要被紧急安置;(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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