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主体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02:00:25 389 人看过

(一)关于赠与人的资格标准赠与人主体范围的确定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赠与人一般是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公民可以把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集体和国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法律一般不应对其进行干涉,所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赠与人。

(2)法人法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可以处分自己的财产,因而也可以成为赠与人。

(3)其他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如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在法人授权范围内也可以处分相应的财产,自然也可以成为赠与人。

(二)关于受赠人资格的确定标准

可以作为受赠人的一般主体从主体的范围来看,公民(自然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可以成为受赠人,接受公民或企业、事业单位法人和有独立财产的社会团体的赠与,这无可非议。就公民主体来说,只要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能以自己的行为接受赠与成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问题,争议主要在于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所以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仅一般情况下不仅需要有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的一致,还要求必须进行赠与财产的交付。

(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不是实践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3: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赠与合同中享有撤销权的主体
    在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之中,享受有撤销权的主体仅限于赠与人,而不包括受赠人。因为受赠人虽然在接受赠与财产之前,是有权拒绝接受赠与的,但是,此种拒绝接受赠与的权利并不能称其为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因为撤销权是形成权,其基本内涵是权利人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财产的行为并不能产生撤销权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社会公益”的内容,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包括下列事项: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此类
    2023-03-04
    335人看过
  • 遗赠与生前赠与的差别具体是什么
    一、两者的法律行为性质不同。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在立遗嘱时,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在其遗嘱中作出遗赠的规定。此遗嘱在遗赠人死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受受遗赠人接受遗赠与否的影响。而生前赠与则是双方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赠与的成立与否,取决于两方面的意见表示,一方面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另一方面还要有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二、两者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遗赠必须在遗赠人死亡之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而生前赠与只能在赠与人生前发生法律效力。三、两者生效的条件不完全相同。遗赠只要有遗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其他条件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可生效。而生前赠与除此之外,还必须以交付赠与物为条件,否则不能生效。四、两者的方式不同。遗赠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要符合订立遗嘱的法定条件。而生前赠与则没有严格的方式,可以书面方式也可以口头方式。五、接受一方负有的义务不
    2023-04-14
    400人看过
  •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主体与客体是谁?
    犯罪的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正当行使指挥权的秩序。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服从命令是每个军人的基本要求。(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职务违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滥用职权是超过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和权限,非法利用职务权利。军事条例条令规定了各级领导和指挥人员的具体责任范围和权限,不按照这些规定工作,将职权用于损害国家和军事利益的地方,滥用职权。指使部属开展职责违规活动,指使部属开展军人违规共同职责、一般职责和专职职责的行为。这些违反职责的行为从其危害程度来看,包括违反军纪的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但不包括犯罪行为。指挥部进行犯罪活动也是违反责任的活动,但这种情况已经成为共同犯罪,根据技术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不能根据指挥部进行违反责任的活动。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的活动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指使部属违反部属负责的行为,另一种是非法让部属履行职责。
    2023-08-18
    144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主体能否为公司
    赠与合同主体可以为公司。赠与合同的主体资格要求分别为关于赠与人和受赠人,这两者的标准如下所述:第一,关于赠与人的资格标准如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赠与人一般是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公民可以把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集体和国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法律一般不应对其进行干涉,所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赠与人。2、法人:法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可以处分自己的财产,因而也可以成为赠与人。3、其他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如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在法人授权范围内也可以处分相应的财产,自然也可以成为赠与人。第二,关于受赠人资格的确定标准:可以作为受赠人的一般主体从主体的范围来看,公民(自然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可以成为受赠人,接受公民或企业、事业单位法人和有独立财产的社会团体的赠与,这无可非议
    2023-04-02
    493人看过
  • 房产赠与合同未过户未成立的业主是谁
    房产赠与合同生效但未过户房子是赠与人的,产权证书已经实际交付的房子是受赠人的。赠与房屋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过户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一、婚前男方赠与女方房产过户是否可以撤销?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房产为不动产,不动产的赠与以办理过户登记为物权转移的生效要件,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即所有权转移的效力,赠与房屋的产权才能合法转移给受赠人,居住及交付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男方婚前赠与女方的房产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仍属于男方所有,而且不符合其他情形也未公证,所以可以撤
    2023-04-02
    426人看过
  • 债的履行主体具体是谁
    法律综合知识
    合同中的债务人是债的履行主体。如果债务人是二人以上,则履行主体是按份债务人或连带债务人;如果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履行主体是第三人。债的履行主体具体是谁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2022-07-19
    455人看过
  • 法人能成为赠与合同订立的主体
    法人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主体,其参与赠与合同必须在该法人的经营业务范围内,且双方赠与合同约定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必要时还需要审查订立赠与合同的目的,以防止逃避税收、债务或国有资产核算登记等非法目的的得逞。一、民法典不动产赠与合同如何认定?《民法典》规定满足下列条件的不动产赠与合同是有效的:不动产赠与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动产赠与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动产赠与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不动产赠与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二、父母生前赠予合同死亡后是否有效父母生前赠予合同死亡后是否有效要看赠与合同的履行条件和赠与合同内容。赠与是一种合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不仅需要赠与人有愿意把自己的财物无偿地给予他人所有的意思表示,而且需要他人有愿意接受财物的意思表示,即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成立后,根据合同的约定,受赠人享有取得受赠物
    2023-04-10
    328人看过
  • 在赠与过程中,赠与人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赠与人的主要义务如下:1、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义务;依法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义务;2、因赠与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不可撤销的赠与的标的物被毁损、灭失的赔偿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的主要权利义务受赠人的主要权利义务,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在赠与属于附义务赠与时,受赠人应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所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其义务或撤销其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
    2023-07-15
    217人看过
  • 版权主体是谁?
    版权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是版权主体。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为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法律适用的主体是谁法律适用的主体是法院和检察院。通常说法律的适用主体为司法机关。法律适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这种意义上的法律适用一般被称为法的实施。狭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
    2023-07-14
    500人看过
  • 增资扩股:股东与公司谁是主体?
    关于增资扩股协议书中的主体究竟应该是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双方还是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及被投资方股东三方的问题,目前并未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但是增资扩股协议必须要求三方主体,应当是包括公司以及股东的。因为增资扩股协议应该是投资方、被投资方与被投资方股东三方之间的事情,毕竟股东作为被投资方(公司)的投资者,有权决定公司是否增资、有权决定是否接纳新的投资股东(增资扩股协议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公司增加投资股东)。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增资扩股协议应该是三方主体合意,签订的以向公司投资,获得股东地位及相应收益的内容。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的格式要求是什么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2023-07-04
    124人看过
  • 担保书的主体主要是谁写
    一、担保书的主体主要是谁写担保书的主体主要由两部分构成:担保权人和担保人。1.担保权人,即为主债务的债权人,他们是担保关系的发起者和受益者。2.担保人则分为两种情况:(1)当债务人以自己的物提供抵押或质押时,债务人自己即为担保人;(2)如果以第三人的物或第三人作为保证人,那么这位第三人则成为担保人。因此,在撰写担保书时,担保权人(债权人)或债务人(当债务人自己作为担保人时)以及作为担保人的第三人,都有可能成为担保书的主体,负责起草或签署担保书。二、担保书的主体担保书的主体,按照法律定义,主要包括担保权人和担保人。1.担保权人作为主债务的债权人,在担保关系中享有特定的权利,即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的权利。2.担保人则根据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在担保书中,担保权人和担保人需要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担保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三、担保书的范围担保书的范围,即指担保人所承担的保
    2024-07-14
    230人看过
  •  主导建筑主体验收的是谁?
    这段内容讲述了建筑项目的验收工作由谁组织进行,以及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需要向相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相关规定。总之,这段内容主要强调了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验收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建筑项目的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及质量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建 设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如 何 组 织 验 收 工 作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验收工作。具体来说,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和施工费用等方面。如果施工单位未
    2023-09-05
    399人看过
  • 财产分割的主体客体是谁
    财产分割的主体客体是夫妻双方。一、婚内财产协议的无用约定(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二、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实生活
    2023-03-24
    122人看过
  • 具体拆迁纠纷的主体是谁
    一、具体拆迁纠纷的主体是谁一般我国的拆迁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征收国有土地时厂房拆迁多少钱一平征收国有土地时厂房拆迁多少钱一平不是固定统一的标准,厂房拆迁一平方可能会需要补偿几千元,具体每平方补偿多少钱,可以用以下补偿相加,最后除以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024-01-28
    35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体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28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遗嘱和遗赠的最大区别就是接受遗产的对象不同:遗嘱中的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遗赠中的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需要说明的是:若遗嘱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健在,而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注明将财产留给第二顺序继承人,这样的遗嘱也属于遗赠。以上是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体
    • 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享有撤销权的主体是哪谁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06
      赠与合同的撤销可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享受有撤销权的主体是赠与人。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
    • 什么是赠与合同主体资格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赠与合同的主体资格要求分别为关于赠与人和受赠人,这两者的标准如下所述: (一)关于赠与人的资格标准 赠与人主体范围的确定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赠与人一般是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公民可以把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集体和国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法律一般不应对其进行干涉,所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赠与人。 2、法人:法人是具有完全民事
    • 没,赠与的东西是谁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5
      赠与的东西当然是受赠与人的,也就是说:你已经把东西送给别人了,东西就是人家的,岂有送人的东西再要回来的道理
    • 赠与与遗赠的区别主要是哪些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8
      两者生效的条件不完全相同。遗赠只要有遗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其他条件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可生效。而生前赠与除此之外,还必须以交付赠与物为条件,否则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