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0:51:30 376 人看过

作为夫妻法律关系主体的夫、妻,是通过具体的民事法律行为作用于财产关系客体——财产(包括积极财产——房屋等和消极财产——债务)的。因此,对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的界定,是正确界定(消极财产)的前提。

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1、以家庭事务为目的

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以处理家庭事务为目的,这是由夫妻法律关系的本质属性决定的。而夫、妻内部之间是独立的、平等的,而且基于个人财产的客观存在,夫或妻对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主体形式上又具有多样性,因此,不可能都为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而是其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行为,比如,夫或妻一方出售其婚前房产的行为,是以个人事务为目的,因此该行为不是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

2、主体的一致性

夫、妻在对外进行法律行为时是作为一方当事人——复合主体而存在的。虽然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以夫妻双方为一方主体,但在表现形式上往往表现出多样性,具体表现为以夫、妻一方或夫和妻双方的名义对外作出。这是现代经济社会事务的多样性、便捷性的内在需求,因为面对日益繁杂的社会生活,客观上家庭事务不可能夫妻双方都亲力亲为。

3、意思表示的一致性

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主观上的构成要素为夫妻之间的合意,即体现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

4、效力归属的同一性

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基于其主体和意思表示的一致性,决定了其法律效力归属上的一致性,即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0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法律行为相关文章
  • 夫妻之间对民事法律行为的限制是否可以对抗善意相对人
    夫妻之间对民事法律行为的限制,不可以对抗善意相对人。这一规定不仅平衡了夫妻内部的利益,充分保障了夫妻之间的平等权利,保护了夫妻间的合法财产,同时也对保护交易相对人,维护交易稳定和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2024-04-15
    154人看过
  •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特征
    1、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性手段,其目的在于排除妨害,保证民事诉讼顺利进行。2、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适用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既包括审判阶段也包括执行阶段。3、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适用的对象比较广泛,既包括案件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妨害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外的人例如旁听群众。只要他实施了妨害诉讼秩序行为,阻碍了诉讼的正常进行,法律都要对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第四,在适用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在适用时,依照行为人妨害民事诉讼的程度轻重不同,既可单独适用某一种强制措施,也可以将几种强制措施合并适用。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是其他诉讼参与人,还可以是案外人。因为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针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的,因此,无论是谁,只要是其行为妨害了民事
    2023-03-31
    185人看过
  •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有何特征
    一、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有何特征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指的是公民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它是公民在法律上享有独立人格的重要标志,也是公民参与民事活动的基础。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1.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法定性。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由法律规定的,不同年龄、智力状况和精神健康状态的人,其民事行为能力各不相同。2.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独立性。公民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后,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无需受到他人的意志约束。3.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限制性。(1)虽然公民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但并非所有的民事活动都可以由公民独立进行。(2)某些复杂的、需要特殊技能或知识的民事活动,可能需要公民在具备相应条件或经过相应程序后才能进行。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描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因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等原因,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在法律上,这类
    2024-07-29
    397人看过
  • 代理行为法律特征解析
    代理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所进行的代理活动,是能够产生某种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凡不能产生法律后果,只是受人委托而进行的某种具体事务方面的工作,不属于民事法律上的代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二,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因为代理人的使命是代替被代理人进行法律行为,而行为是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体现被代理人的意志和利益来进行的,因此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如果用他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就不是代理,而是行纪活动。第三,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代理人在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的意思表示,在被代理人授与他以权限范围内可以表现他自己的意志。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总的来说,当然要反映被代理人的意志。这个意志就是指授权内容。但是代理人的行为既然是他自己的行为,也就是他要独立地
    2023-06-08
    285人看过
  • 建筑违法行为的法律特征
    1、可补正违章建筑的法律性质: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采取措施纠正违法行为,将违法建筑转化为合法建筑,那么该建筑具有不动产所有权法律性质,其权利受法律保护。2、不可补正违章建筑的法律性质: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采取措施仍无法纠正违章行为,该建筑终局性为违法建筑,该违法建筑一旦拆除,则组成该不动产部分的建筑材料能脱离土地或建筑物而单独存在,成为动产,产生动产上的权利,其动产权利仍受法律保护。违法建筑的动产所有权:源自于建造人对该违法建筑的所投入的原材料(砖、钢筋、木材等)、附属设施(吊灯,楼梯、吊扇、窗户、门等),上述动产系建造人合法取得,其依法享有动产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建造违法建筑的行政法律后果当事人在无土地规划、准建手续的情况下,在农村土地上建造房屋,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违反土地
    2023-07-04
    458人看过
  • 法律的外观特征
    民事权利
    (1)法是一种社会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4)法律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5)法是由专门机构和程序实施的规范。新闻侵权直接原因及其外部特征导致新闻侵权的直接原因及其外部特征,简言之是新闻媒体刊播了含有侵害他人权利内容的新闻作品,诸如新闻报道失实、新闻评论不客观不公正从而歪曲了事实损害了他人人格,或蓄意且擅自宣扬他人隐私等情况。新闻侵权和普通民事侵权一样,都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其侵权的客体一般为人格权,即会造成他人人格权利的直接或间接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
    2023-07-05
    338人看过
  • 民事侵权行为的特征,民事侵权行为的赔偿原则
    一、民事侵权行为的特征民事侵权行为有如下特征:1.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2.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3.侵权行为是加害于他人的行为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物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债权一般情况下不是侵权的对象,但是也存在侵害债权的情况,只不过构成要件更为严格。4.侵权行为是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根据二、民事侵权行为的赔偿原则民事侵权行为的赔偿原则如下: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2.惩罚性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
    2023-06-07
    240人看过
  • 准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以及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
    一、准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准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如下:1.准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联系:(1)二者都是当事人的表示行为;(2)二者都需要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且只有做出表示才具有法律后果。2.准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的效果是由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准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则依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当然发生。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如下:1.财产返还由于民事行为无效,当事人从民事行为中取得的财产就失去了合法根据,所以,当事人应将其从该民事行为中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财产返还分为单方返还和双方返还,前者是有过错的一方将其从无效民事行为中所得财产返还给对方,而对方所得财产则不予以返还,依法另行处理。后者则是双方各自将其从无效民事行为中所得财产分别返还给对方。2.赔偿损失无效民事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还相应地产生损失
    2023-06-20
    171人看过
  • 民事欺诈的行为有哪些特征
    一、民事欺诈的行为有哪些特征民事欺诈的行为有以下特征:1.欺诈人发出欺骗性或虚假性的邀请,诱导对方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采取欺诈手段实现签约目的。2.欺诈人对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有关关键性事实作虚假介绍,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向对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致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承诺,以实现其订立合同的目的。3.所签合同生效后欺诈人通过双方履行该合同,达到其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4.目前合同欺诈的突出特点是欺诈人一般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或具有一定的实际履约能力,同时可能还积极履行所签合同的部分条款,即通过履行一定的合同义务,从被欺诈方获得不法利益。二、民事欺诈的诉讼时效民事欺诈的诉讼时效是3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09-19
    66人看过
  • 夫妻共同股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夫妻共同股权有下列法律特征:1.夫妻共同股权的主体具有夫妻身份。2.夫妻共同股权形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3.夫妻共同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4.夫妻共同股权的权利行使主体具有唯一性。一、股权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股权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这个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节来确定。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可以起诉夫妻双方。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法律规定情形,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除外,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能一起起诉。一般个人违约之债是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如果债务虽然是由一方个人名义产生的,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就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结婚后买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后买
    2023-06-27
    89人看过
  • 倒签保单行为的法律特征
    倒签保单与正常签发的保单相比,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一般而言,倒签保单属于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合意行为。倒签保单的现实受益人是被保险人,因为表面上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被向前延伸了,使有可能已经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标的得到保险赔偿的可能,因此,被保险人往往是倒签保单的始发人或提议人。但保险合同的订立同一般合同的订立在程序上没有本质的区别,也有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故倒签的行为须为保险人同意,倒签保单的事实才能最终实现。二?倒签保单的行为人主观上存在实施虚拟签发保单时间的故意。即行为人为了达到掩盖保险合同成立的真正日期而有意虚定保单日期,是直接故意。实践中的疏忽,如错印、错写等使保单日期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属于倒签。三?倒签保单属于共谋的欺诈行为。有人认为倒签保单与倒签提单不同,不存在对第三人的欺诈,倒签保单只是对保险人的利益有影响,并不侵犯第三人的利益。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是非常片面的,忽视了保险制度设立
    2023-04-23
    201人看过
  •  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特征
    该段内容讲述了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罪所需满足的条件。逃逸罪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逃离现场并逃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或者指使他人逃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并且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逃逸的目的也是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包括以下两点:首先,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必须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和基础;其次,行为人逃离事故现场后,逃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或者指使他人逃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附加要件。(2)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2023-08-28
    129人看过
  • 共同危险行为的法律特征
    1、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的行为不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主体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如甲企业生产由乙企业销售的产品致人伤害,但不能确定该商品的缺陷是因为甲的生产环节所致,还是由于乙的保管不善所致,甲乙企业的行为就构成共同危险行为。2、加害人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之内,但不能判明。在共同危险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有可能实施侵权行为人的范围是相对明确的,如建筑物中某单元高楼的花盆坠落致人损害,在不能确定谁家责任的情况下,该单元高层养花的住户均为共同危险人。如果可能实施侵权行为人的具体范围难以明确,就不能适用共同危险行为的规定追究责任。如夜晚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逃逸,就难以将所有当晚行驶该路段的驾驶员确定为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人。3、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并且造成了致人损害的后果。共同危险行为不仅有使他人权利遭到损害的危险,而且
    2023-04-05
    239人看过
  • 什么是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当然无效。所谓当然无效,即不问当事人的意思如何而当然不生效力,既不需要当事人主张其无效,也不需要经过任何程序。当然,无效民事行为的当然无效,虽然不需要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的裁判,但当事人对其是否无效有争议时,可以提起确认之诉,请求法院予以认定。完全无效。所谓完全无效,指民事行为虽然具备了全部成立要件已经成立,但因为欠缺生效要件而实际上完全不发生当事人所欲发生的法律效力。应当注意的是,无效民事行为的完全无效是针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言的,并不妨碍它发生该民事行为效果以外的其他效果。例如,在具备侵权行为的要件时,将发生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的法律后果。自始无效。无效民事行为,因为不具备生效要件,自该行为成立之日起即为无效,这与行为成立即已发生法律效力,而后因解除或者撤销再归于无效不同。确定无效。无效民事行为,不仅其成立时不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也绝对没有再发生法律效力的可能。这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可
    2023-05-07
    39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的一种类型,是行为中最主要的形式,是法律事实的最基本形式。... 更多>

    #民事法律行为
    相关咨询
    • 对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的界定,是如何规定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8
      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如何规定?所谓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夫妻作为一方主体与第三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作为夫妻法律关系主体的夫、妻,是通过具体的民事法律行为作用于财产关系客体——财产(包括积极财产——房屋等和消极财产——债务)的。因此,对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的界定,是正确界定夫妻债务(消极财产)的前提。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1、主体的一致性。夫、妻在对外进
    • 事实婚姻行为的法律特征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18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 夫妻婚姻登记法律特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4
      1、婚姻登记是对事实行为的登记 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具有法律事实的特点,婚姻登记只是对当事人之间婚姻情况变动的合意进行如实记载和确认,使得其合意发生效力。该行为是中立的,不存在赋予申请人某种利益的事实。 2、婚姻登记是以登记为绝对权生效的要件; 婚姻虽然属于私权领域,基于私权自治的原则。结婚,为男女双方按照自己之意愿,选择中意之配偶,建立幸福美满之家庭,应基于男女双方之自由意思而成立,国家公权力无介人
    •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及其法律应对方法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2-24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点,指的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主要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经营支出。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
    • 夫妻只有一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29
      1、夫妻一方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对另一方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