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类型一:聘用合同的种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5 14:43:58 458 人看过

聘用合同有以下类型: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特殊照顾的聘用合同。所谓特殊照顾的聘用合同是指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

合同债务的类型有哪些

(一)给付义务给付义务可分为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

1、所谓主给付义务,简称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负有交付买卖物及移转其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均属于主给付义务。就双务合同而言,此类主给付义务,构成对待给付义务,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履行自己的给付,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一部或全部不能履行时,当事人一方减为或免为对待给付义务。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致使不能履行、逾期履行、不完全履行时,债权人得请求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

2、所谓从给付义务,简称从义务,是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的义务。其存在的目的,不在于决定合同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满足。

(二)给付义务,还可分为原给付义务和次给付义务

1、原给付义务,又称第一次给付义务,是指合同上原有的义务。如名马之出卖人交付该马并移转其所有权(主给付义务),交付该马的血统证明书(从给付义务),均为原给付义务。

2、次给付义务,又称第二次给付义务,是原给付义务在履行过程中,因特殊事由演变而生的义务。它主要包括:因原给付义务不能履行、逾期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而产生的赔偿损失义务;合同解除时产生的回复原状义务。

上述次给付义务系根基于合同关系,合同关系的内容虽因之而改变或扩张,但其同一性仍保持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4日 15: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合同混同种类有哪些类型?
    (1)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一人;(2)债权与债务同归一人;(3)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一人。债权债务的混同,由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而产生,其承受包括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二种。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例如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债权债务时,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因同归一个企业而消灭。由特定承受而发生的混同,系指债务人由债权人受让债权,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合同关系及其他债之关系,因混同而绝对地消灭,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债权的消灭,也使从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权等归于消灭。债权系他人权利的标的时,从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债权不消灭。例如,债权为他人质权的标的,为了保护质权人的利益,不使债权因混同而消灭。因为质权人对于债务人有直接收取权,尤其在债权附有担保权时,质权人就债权的继续存在享有更大的利益。一、债务免除的效力有哪些1、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
    2023-06-28
    16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类型中什么是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签有劳动合同,岗位聘用合同是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存在。在现代化大生产的条件下,劳动合同呈现出规格化、定型化的特点,单以劳动合同文本作为劳动合同的形式已经不适应调整劳动关系的需要。在调整劳动关系的过程中,为了对某条已简化、规格化、定型化的条款进行具体的约定,必然会出现对服务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保守商业秘密等作详细约定的专项协议
    2023-03-11
    486人看过
  • 探讨聘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聘用合同类型主要是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具体而言,这个类型的区别主要看聘用过程中的要素,在劳动合同中还包括特殊照顾的聘用合同,而如果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短期合同。因此聘用合同的类型还是比较多的,可以根据需求进行合同的签订。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有哪些区别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区别有:(1)法律依据不同。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聘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方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另一方是劳动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3)未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同。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4)试用期期限不同。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最
    2023-07-08
    112人看过
  • 合同分几种类型
    借贷合同
    合同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不同的类型。常见的分类有以下三种: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所谓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都要履行义务的合同。典型的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贷合同、运输合同等,如买卖合同。一、甲方和乙方到底是买方,还是卖方?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合同中甲方乙方是买方还是卖方。这属于双方的约定。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至于谁是买卖合同的甲方,谁是买卖合同的乙方。法律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实践中甲方即可以是买方或者买受人,即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当然也可以是转移所有权的出卖人或卖方。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
    2023-03-09
    10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种类有何不同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又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事业单位则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
    2023-04-12
    12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种类聘用合同有怎样的不同?
    一、劳动合同种类聘用合同有怎样的不同?1、法律依据不同。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聘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方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另一方是劳动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3、未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未与其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4、试用期期限不同。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聘用合同的试用
    2023-05-22
    31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聘用合同的类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17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
    • 聘用合同的种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20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
    • 15种种类的合同类型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2
      15种合同类型:销售合同、电、水、气、热合同、赠与合同、贷款合同、租赁合同、金融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纪律合同、中介合同。
    • 劳动合同种类和聘用合同种类的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22
      1.聘用合同在许多时候就是聘用合同,在法律上并无区别,只是叫法不同,就像协议和合同。 2.但两者在使用使用中,因为人为的认识不同,或者显尊贵,显专业,区分事业单位或政府单位和一般企业公司或者在单位的位置高低等,会用聘任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这种中性词语的称谓。 3.比如聘任教授,聘任总裁、聘任总经理、聘任法律顾问、聘任律师、聘任总经理,聘任名誉顾问聘任等,突出专业性或卑尊地位。但实质上,仍是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种类聘用合同种类有什么不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1
      1.聘用合同在许多时候就是聘用合同,在法律上并无区别,只是叫法不同,就像协议和合同。 2.但两者在使用使用中,因为人为的认识不同,或者显尊贵,显专业,区分事业单位或政府单位和一般企业公司或者在单位的位置高低等,会用聘任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这种中性词语的称谓。 3.比如聘任教授,聘任总裁、聘任总经理、聘任法律顾问、聘任律师、聘任总经理,聘任名誉顾问聘任等,突出专业性或卑尊地位。但实质上,仍是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