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与合同有何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22:00:11 145 人看过

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和要求。要约又称为提议,是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做出的一种意思表示。做出订约意思表示的人称为要约人。要约是当事人发出的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合同订立的前提。一个符合法律要求的合格的要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要约必须是一种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应表现出是一种外部行为。根据内容的繁简不同,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

(2)按法定要求明确提出该合同的各项条款,特别是主要条款以供对方考虑。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且确定。因为要约被对方接受,就可以成立合同,并因此而发生其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一般可规定对方答复的期限,这一等待期限又称为要约期限。要约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一旦要约被对方所接受,要约人就要受要约的约束。

在受要约人经过考虑接受要约后,要约人必须受自己所做出要约的约束。作为一个合格的要约,一旦被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合同的签订一般是双方自愿的协商结果,而且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轻易违约。合同和要约是不同的,要约必须是一种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应表现出是一种外部行为。根据内容的繁简不同,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且确定。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

一、合同中有要约邀请通知吗

合同订立的过程不一定包含要约邀请。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5: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如何区分?
    一、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的概念预约合同或预约协议,是当事人之间约定将来签订本约的预先协议,义务不是给付某物,而是订约的行为。预约也是合同的一种,拥有法律上的效力,约束双方当事人,不可随便变更或解除。预约是为了本约的签订而签订的,但是预约并不是从属于本约,有其独立性。本约,又称本合同,是通过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预约中没有确定实体权利义务,而本约中具体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二、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关联预约合同具有暂时性、阶段性,最终目的是缔结本约。预约与本约的关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预约具有约束双方当事人签订本约的效力,同时预约中已确定的条款也不可以随便反悔。(二)后来签订的本约与预约中有内容不一致的,应以本约为准.本约签订后预约终止。(三)当事人已按预约中初步约定的条款履行了相当于为本约而为的主要义务的,即使未实际签订本约,也应认定本约已经成立生效。(四)未签订本约,亦未履行
    2023-06-27
    500人看过
  • 终止合作与解约合同的区别?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一、中止和终止的区别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概念不同,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二、保险合同的解除有什么形式(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2)意定解除:意定解除又称协议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
    2023-06-25
    378人看过
  • 358合同与正式工有何区别
    358合同指的是先签3年劳动合同再签5年劳动合同后再签8年,最后可以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正式工在企业是没有正式工这一说法的,在机关事业单位有这一区分:正式工是通过单位申请编制以后通过组织部发布招录信息,最后经过选拔出来的员工,而签订合同的无编制,在待遇上也不如正式工一、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不是正式工全日制合同是否是正式工需要看劳动合同的约定。没有约定试用期的是非正式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过后的是正式工。正式工是指通过试用期考察后被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间。二、清退临时工文件需要哪些清退临时工只需要清退的相关证明文件即可。同时,结清临时
    2023-06-20
    135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约定工资与与约定工资有区别吗
    劳动合同写的工资跟约定的工资不一致没有效,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支付的工资报酬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无效。一、劳务单位的薪酬拖欠怎么办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包括试用期员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1)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二、拖欠工资的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拖欠工资的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有《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其具体内容为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
    2023-03-26
    329人看过
  • 劳动合同赔偿与违约金有区别吗
    合同责任中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是两种不同的承担责任形式,两者存在以下不同:1、适用条件不同:违约金则是约定的,是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而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补偿。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之外的其他事项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至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时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2、支付主体不同:违约金的支付只能是劳动者,赔偿金的支付主体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劳动合同与集体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1、合同的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职工自愿结合而成的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代表,劳动者个人一般不能单独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而另一方通常是劳动者个人。2、合同的内容不同:集体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集体劳动的劳动条件、福利待遇等,明确
    2023-07-26
    222人看过
  • 合同约定与法定解除有哪些区别
    (一)法定解除是法律直接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具备时,解除权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而约定解除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一方的行为不能导致合同解除。(二)法定解除的条件主要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而约定解除不一定以违约为条件。其联系表现在:约定解除可以对法定解除作补充,比如约定违反合同中的任何一项规定,不论程度如何,均可解除合同。一、合同的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前者为一般法定解除,后者称为特别法定解除。中国法律普遍承认法定解除,不但有关于一般法定解除的规定,而且有关于特别法定解除的规定。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
    2023-03-02
    491人看过
  • 合同的解除与合同违约对比区别有哪些?
    一、合同解除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二、合同违约责任(一)继续履行1、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特征为:2、继续履行的适用。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2)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
    2023-05-22
    97人看过
  • 订约定金合同与定金合同的区别?
    一、订约定金合同与定金合同的区别?(一)交付定金的合同(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合同(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三)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民法典》当中,就有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二、订金可以退吗“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它与“定金”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买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则定金将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
    2023-06-19
    204人看过
  •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的区别是
    一、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的区别是签约合同价是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而合同价格则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责任范围在保证期限内,被保证人在工程款支付保函列明的保证范围内发生违约事故,保证人依据主合同和保函的约定,代被保证人向受益人支付工程款。保证人赔付金额的总和不超过保函金额。其中,违约事故是指被保证人不履行主合同约定的支付工程款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损失的事件。保函金额为主合同约定的除预付款外被保证人应支付的工程款金额或另行约定(以保函为准)。三、建设单位欠付工程款怎么办《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
    2023-05-03
    353人看过
  • 合同的要约的撤销和撤回有何区别?
    一、合同的要约的撤销和撤回有何区别?1.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2.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应当准确记忆。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个并列条件缺一不可。二、要约的特点(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无民事能力人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某种行为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发出欲订立合同的要约,不应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效果。(二)必须具有订
    2024-01-25
    321人看过
  •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与违约责任有何区别?
    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应当退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过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欺骗对方,目的是使其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利用托儿共同欺骗他人,假扮订立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预付款。构成欺诈要有一方有欺诈的故意,实施了欺诈的行为,受欺诈方签订合同是受欺诈的结果等要件。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即双方当事人互相勾结,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
    2023-07-07
    179人看过
  • 建筑行业的合同与合约的区别
    一、建筑行业的合同与合约的区别1、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2、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一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3、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4、合同或协议一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5、所谓协议是指有关国家、政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
    2023-04-12
    216人看过
  • 要约人与受要约人的区别
    1、什么是要约人要约人是指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请求或建议的人,要约人在发出要约时可以指定要约的有效期,并受其约束。要约人销售特定标的的,不得与第三人作出相同的要约或者订立相同的合同。要约人应当对因违反上述要约而给对方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责任,但要约人事先声明不受要约约束的除外。什么是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它可以是国内股东,也可以是海外股东。《证券法》在“持续收购”中采用了“收购要约”和“受要约人”的概念,但在“一般收购”规则中没有类似的术语。受要约人的特殊情况理论上,所有股东都必须充当受要约人。《证券法》也没有限制受要约人的资格。虽然《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股权平等原则,但由于股东身份的差异和股票类型的多样化,上市公司的股票类别比较复杂,股东身份也存在较大差异。注意以下特殊问题1。场内交易受要约人中国上市公司有着特殊的股权结构。公司发行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公
    2023-05-07
    283人看过
  • 合同公证与不公证有何区别
    合同公证与不公证的区别在于公证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根据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一、公证书时效多久公证书永久有效,除非被推翻。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二、婚前财产的公证婚后可以吗婚前财产的公证手续可以由当事人在婚后办理。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所以,婚前财产公证后,就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有力依据。三、变更抚养权公证是怎样的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
    2023-06-21
    27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电子合同中的要约与承诺有何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5-01-05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依法成立的要件之一是合同当事人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并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因此,电子合同的订立也表现为意思表示交互进行的要约与承诺过程。要约又称发盘、发价或报价等。电子合同的要约是指表意人通过网络发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
    • 如何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21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在于: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3、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
    • 合同违约金解除与终止有何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0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终止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所以合同的解除要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合同的解除既向过去发生效力,同时由于合同关系消灭使当事人不再负履行义务,因此也是向将来发生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
    • 合同与违约责任的区别,解除合同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9
      1、合同解除的前提条件是合同有效。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谈不上解除问题。 2、合同解除后,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合同解除后,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责任应分情况而定。当事人就合同解除达成的协议属于当事人对原合同解除相关事宜而签订的新的合同,是对原合同权利
    • 如何计算,合同违约金与有什么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