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要式性与自由性有何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9 08:50:09 463 人看过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合同形式的差异上。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而格式合同则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对于要式合同,其内容还是由双方当事人合意决定的。而格式合同则不同,虽然其形式没有法定要求,但其内容却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好的,对方只能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

主要区别在于合同形式的差异。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区别如下:

1、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

2、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3、对于要式合同,虽然其形式必须是法定的,但其内容还是由双方当事人合意决定的。而格式合同则不同,虽然其形式没有法定要求,但其内容却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好的,对方只能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

【 要 式 合 同 与 格 式 合 同 的 法 律 效 力 】

在判断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时,需要考虑以下两个标准:

1. 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这意味着,如果格式合同条款的内容违反了法律强制或禁止性规定,无论是否基于自由意思而订立,都应该认定为无效。

2. 违反民法基本原则的格式条款无效。这些原则包括公序良俗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显失公平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等。如果格式合同条款违反了这些原则,也应该认定为无效。

不过,如果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格式条款以黑体加粗字予以明示,并且对方已单独签名确认已阅读并同意该条款,那么该条款就是有效的。

综上所述,判断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是否违反法律强行规定和民法基本原则,以及格式条款中是否涉及到免除或限制责任的内容。如果符合这些标准,那么该格式合同就是有效的。

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3、格式合同则不同,虽然其形式没有法定要求,但其内容却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好的,对方只能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在判断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时,需要考虑以下两个标准: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这意味着,如果格式合同条款的内容违反了法律强制或禁止性规定,无论是否基于自由意思而订立,都应该认定为无效。2. 违反民法基本原则的格式条款无效。这些原则包括公序良俗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显失公平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等。如果格式合同条款违反了这些原则,也应该认定为无效。不过,如果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格式条款以黑体加粗字予以明示,并且对方已单独签名确认已阅读并确认该条款,那么该条款就是有效的。综上所述,判断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是否违反法律强行规定和民法基本原则,以及格式条款中是否涉及到免除或限制责任的内容。如果符合这些标准,那么该格式合同就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格式合同相关文章
  • 合同有效性的含义是什么?合同的有效性与其效力有什么区别
    1、合同的有效性是什么意思?》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所谓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即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协议,要约和承诺阶段宣告结束,合同成立是双方约定的结果。合同的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即所谓的法律效力。可以看出,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效力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之间有什么区别合同成立的要素有:(1)合同主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2)就主要条款达成协议(3)合同的成立应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要约与承诺合同生效的要件为:(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具有法律规定的形式
    2023-05-07
    357人看过
  •  自性罪与佛制罪的本质区别
    本文探讨了自性罪和佛制罪的区别。自性罪是指本来就有的罪,不受外在因素影响;而佛制罪则是佛制定的戒律,受戒后若违反规定,则有罪。例如,过午不食和喝酒都是佛制罪,未受戒的人没有罪责。自性罪是本来就有的罪,不受限制;而佛制罪则是针对佛教徒制定的规定,具有特殊范围。此外,自性罪只是一种内心状态,不会产生实际的法律后果;而佛制罪则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受戒者需承担罪责。因此,佛制罪在本质上比自性罪更为严格。自性罪和佛制罪在定义上存在较大差异,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1.定义:自性罪是指本来就有的罪,不受外在因素影响;而佛制罪则是佛制定的戒律,受戒后若违反规定,则有罪。例如,过午不食和喝酒都是佛制罪,而未受戒的人则没有罪责。2.范围:自性罪是本来就有的罪,不受限制;而佛制罪则是针对佛教徒制定的规定,具有特殊范围。3.后果:自性罪只是一种内心状态,不会产生实际的法律后果;而佛制罪则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受戒
    2023-08-19
    157人看过
  • 正式考试与实质性考试的区别
    正式考试与实质性考试的区别。确定商标正式审查的申请日期(3-4个月)非常重要。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优先的原则,一旦申请日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准,商标局收到商标申请后,对符合形式要求的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法规定进行的审查。数据搜索。分析比较。调查研究、决定初审或者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在此期间,请不要在商标注册前标注正在使用的注册商标。另外,在批准注册前,不宜一次制作过多的商品、包装或者商标标识,以防止因注册受阻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的目的是确定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应当被授予专利权,特别是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实质审查程序通常是应申请人的请求启动的。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发明
    2023-05-02
    274人看过
  • 法人性质与公司性质的区别
    一、法人性质与公司性质的区别法人性质与公司性质的区别是: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而公司只是法人众多种类中的一种。公司必须是法人,法人不一定是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二、法人对年龄有没有要求法人对年龄有要求。公司法人的年龄应当在十八周岁以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
    2023-08-28
    80人看过
  • 补偿性与给付性保险的区别
    一、补偿性与给付性保险的区别(一)目的不同补偿性保险合同相对,给付性保险合同不以补偿损失为目的。大多数人身保险合同都属于给付性保险合同。因为人身保险的标的人的生命或健康是不能以价值来衡量的,保险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损失也无法以货币来评价。(二)效果不同有些人身保险并无意外事故的发生,也无损失的存在,保险人依合同规定所给付的保险金只是为满足被保险人的特殊需要。比如,在生存保险中,在保险期限届满时被保险人仍然健在,无意外事故的发生也谈不上造成损失,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人们年龄越高,体力越差,就更需要得到经济上的保障,而保险人于此时给付保险金,能够达到雪中送炭的效果。(三)概念不同因此,在人身保险合同中,通常根据被保险人的特殊需要及承担保险费的能力确定一个保险金额,在危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限届满时,由保险人根据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承担给付义务。这个金额是固定的,不能任意增减,因此,人身保险合同也被称为定
    2023-04-12
    394人看过
  • 强制性合同和非强制性合同有什么区别
    基本合同和非基本合同有什么区别?、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被称为法定基本合同,后者被称为约定基本合同。非自愿合同是指只有在法律法规要求合同不一定具有特定形式时才能成立并生效的合同。非本质契约又称“非本质契约”,“本质契约”是对称的。合同可以不采用特定的方式(包括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有关部门的批准和登记、认证、公证或第三方认证等)订立。这种合同签署程序很简单。只要双方依法就本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本合同即告成立。两种基本合同之间的差异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必须有特定的合同形式;非自愿合同是指合同的订立不需要有特定的形式。所谓非自愿合同,是指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合同不需要采取特定形式,即法律不要求以某种形式订立,当事人可以采取任何形式作为有效合同,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生效要件的不同上。非自愿合同只有在满足合同的一般有效要素时才能生效,而非自愿合同只有在满足
    2023-05-07
    60人看过
  • 自然垄断与行政性垄断的区别
    1、产生的原因不同自然垄断的产生原因主要在于经济效率或者效益,而行政性垄断则是行政机关或者其授权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所造成的;2、法律性质不同自然垄断由于它存在相当的积极性,大多数国家在立法上给予其豁免肯定它的合法地位。行政性垄断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特殊产物,其本质是借行政权力行市场行为,它违背了依法行政原则,因此是非法的;3、影响不同自然垄断往往带来效率经济增加社会总体福利,而行政性垄断则不仅容易导致行政腐败的出现,更会造成市场竞争机制的扭曲。
    2023-06-07
    468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性传销的区别
    两者都是通过非法的手段获取利益,诈骗性传销是通过传销的目的来进行诈骗,合同诈骗罪是通过合同的方式来进行诈骗。合同诈骗是虚构事实骗取的行为达到骗取财物的行为,而诈骗性传销是发展人员做销售业绩,然后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的行为。1、诈骗性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取得利益。2、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关于传销活动有关人员的认定和处理问题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一)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二)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三)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四)曾因组
    2023-06-12
    248人看过
  • 艺人合同签名的必要性与有效性
    艺人合同不公平一般无效。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艺人合同不公平是否有效吗艺人合同不公平可以撤销,撤销后无效。合同不公平,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可以对原合同不合理之处予以修改,可以注明以补充协议为准。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3-07-03
    218人看过
  • 合同自由的限制性是什么
    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一是强制性缔约,如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二是格式合同制度,如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三是附随义务,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2024-05-08
    121人看过
  • 实践性合同和诺成性合同的特征及区别
    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框架合同与合同的区别框架协议没有合同的具体内容,只是一种签订具体合同或其他合作的意向,不具有合同的效力,违反框架协议只负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是有具体详细内容的文本协议,违反合同内容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我们一般所说的框架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标的交易达成意向并对主要内容予以确定而订立的合同,具体的交易细节在框架合同的基础上再细化成正式的合同。当很多小的重复交易建立了长期合同,就需要一个特殊的合同机制涵盖这种关系和单个交易的需求。这被称为框架协议:合同在一定时期内,为每笔单个交易作为一个框架进行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
    2023-07-03
    383人看过
  • 性侵罪与强制性侵犯罪的区别
    1.强奸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其本质在于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制猥亵是男女之间除性以外实施的所有淫秽、下流的行为。2.强奸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强制猥亵罪的主体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3.强奸罪侵害的是妇女拒绝性交的自由决定权。强制猥亵罪侵害的是性交以外的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强制猥亵和强奸的量刑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
    2023-07-15
    380人看过
  • 合同诈骗与合同重要性有何不同
    合同违约就是指已经签订了合同之后有一方并未履行,然后合同诈骗就是指通过谋骗等方式签订合同取得利益的行为,合同诈骗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消灭和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合同消灭又称为合同终止,合同消灭和合同解除主要有两点区别,一个是效力不同,一个是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一)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
    2023-07-03
    418人看过
  • 产权性质的划拨与出让有何区别?
    1、性质不同: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出让土地是国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需要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划拨是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出让是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3、权利义务不同:划拨的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同。4、期限不同:依照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让土地的年限一般分40年、50年、70年。5、房屋类型不同:划拨土地一般为公
    2023-07-18
    41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格式合同又称定式合同、定型化契约、量贩契约,它是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能预见当事人双方未来关系的主要内容,并且已对各种具体化、特定化的事项,加以预拟的格式文书为表现形式。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 更多>

    #格式合同
    相关咨询
    • 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区别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12
      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区别: 1.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 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 2、对当事人义务的规定不同: 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的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
    • 单务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02
      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担给负义务的合同,即当事人双方并不互相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而主要由一方承担义务,另一方并不负有相对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具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单方承担合同义务的情况,如在借用合同中,只存在借用人按照约定使用并按期反还借用物的义务;另一种情况是,一方承担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不承担主要义务,只承担附属义务双方的义务没有对待关系。如《民法典》允许赠与附义务但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方
    •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区别及重要性
      上海在线咨询 2025-01-09
      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之间的差异及重要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双方义务履行的顺位和相互依存关系存在差异。在双务合同中,双方都负有相互依赖的义务,一方义务的履行顺序通常需要得到另一方的明确认可或条件满足。而在单务合同中,由于仅由一方承担义务,因此不存在这种相互依存的关联。 其次,在风险负担方面,两者也有显著的区别。在双务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某一方无法履行其义务,该方的合同义务
    • 交男性与女性有什么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关于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各个地方政策不同,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劳动保障部门。不过男生女生报销有较大区别。如果你是女生,那么你出院以后要赶快把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病历+建大小卡检查和住院手术费用的所有发票+住院清单+住院小结这些所有的材料交到单位。如果你是男生,你老婆没工作或者工作单位没交保险,而她生孩子的时候你交生育保险也已经超过了一年,那么你也可以报销生育保险。交生育保险,男性与女性有什么区别
    • 强制性与禁止性的区别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1
      1.强制性的法规是明确规定必须做的界限,不做就违法违规。禁止性规范通常称为禁止性规定,是命令当事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之法律规定,属于“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模式的强行性规范”。 2.民法上,对禁止性规范的判断应该遵循如下原则: 一是如果既禁止特定的行为模式,也禁止特定的行为后果,这时行为应该绝对无效; 二是如果法律仅仅是对特定的行为模式或者实现特定行为模式的方式加以禁止,但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后果,这时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