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诉讼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主要工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14:41:21 229 人看过

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提起上诉。当事人提出上诉后,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作为其代理人参加民事案件第二审程序的诉讼活动,为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二审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是指接受民事诉讼二审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参加民事案件第二审的活动,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的律师或公民。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主要工作有:

1、上诉人制作民事上诉状民事上诉状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依法提出撤销或变更原裁判请求的法律文书。民事上诉状是上一级人民法院开始第二审程序的书面依据。如果上诉人仅是表达了上诉的意愿,还未提起上诉,就应当及时制作民事上诉状,经签名或盖章后提交人民法院。

2、被上诉人制作书面答辩状第二审民事答辩状是第二审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作出答复,并依据事实与理由进行辩驳的法律文书。第二审答辩状的内容重点主要在于针对上诉人所提出的上诉理由和上诉请求的不实之处进行有理有据地反驳,并阐明被上诉人对第一审判决的认识和主张。民事答辩状经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提交人民法院。

3、代理人与人民法院联系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应当及时与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向案件的审理人员提交委托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函等法律文书,明确代理人在第二审诉讼中的身份和资格,便于人民法院安排和通知开庭时间。

4、查阅案卷开庭前,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人民法院查阅案卷,客观、全面的了解案件的事实情况以及双方当事人在一审诉讼中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分析、判断一审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并制作阅卷笔录

5、调查、收集证据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尚未查清,有需要调查的证据应当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调查、收集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有关证据,以全面了解案情、掌握证据,为开庭审理做好准备。

6、参加法庭审理。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无特殊原因,应当亲自及时参加二审的法庭审理,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并发表辩论意见。具体工作要求与一审中原告及其代理人的要求相同。第二审代理法院依据有关规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及时将调查、收集的证据和整理出来的书面意见提交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利于审判人员了解案情、作出二审裁判。

一、第二审诉讼技巧

1、没有参加一审诉讼的二审代理人,应及时到法院查阅案卷,并复制有关案卷资料,必要时应与一审律师取得联系,尽可能地全面了解一审情况。

在查阅一审案卷时,可对以下几方面作重点审查:

(1)一审认定事实是否清楚、完整,有无前后矛盾;

(2)一审证据是否充分、确凿,有无未经质证的证据作为判决裁定的依据;有无不该采信的证据采信了,该采信的却没有采信;证据相互之间有无矛盾;

(3)一审认定的事实与判决、裁定的结果是否具备必然的逻辑联系;

(4)一审适用法律是否得当,适用的法律条文与案件性质、主要事实是否一致,有无适用已经废止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司法解释;

(5)一审程序有无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违法情况。

2、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提出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请求,原审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或判决结果超出诉讼请求范围的,应当请求二审法院调解或发回重审。

3、在二审时,原审原告或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增加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或增加反诉请求,应当建议二审法院调解或发回重审。

4、应根据一审情况,及时做好证据补救工作,尽量收集支持本方主张,反驳对方主张的新证据。

5、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律师参加庭审的规则与一审相同;二审案件不开庭审理的,律师应及时提交书面代理词。

6、二审期间发现新的重要证据,或者有理由说明作为一审判决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能成立,或者出现其他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的情况,可建议二审法院开庭审理。

民事诉讼法二审的技巧最重要就是争取到开庭审理,因为一般情况二审是不开庭审理。如果有发现新的重要证据的话,可以建议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如果二审代理人换了或者增加了,就要全面了解一审的情况。二审的案件会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与其他当事人的关系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的第三人是指与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与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是当事人与案件的处理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据此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可以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最后第三人在符合条件下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是指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对他人争议的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由于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参加到已经开始的仲裁活动中的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
    2023-07-01
    117人看过
  • 被告人及辩护人在二审中的主要工作与要求是什么
    1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律师承办二审公诉案件,办理委托手续与一审相同。必要时,二审律师可向一审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请求提供有关材料,一审律师应予协助。对于二审法院决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如果被告人继续委托律师的,应重新办理委托手续。2提出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提出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判该案件的一种诉讼行为。当事人委托律师的,辩护律师应被告人要求,可协助或代其书写上诉状。刑事上诉的期限是: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0日,裁定的上诉期限是5日,都是从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提起上诉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上诉既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3辩护人及时向法庭提交辩护委托手续等。4辩护人做好开庭前的阅卷、会见被告人、调查取证等工作。二审辩护律师阅卷、会见被告人、调查取证等方面的要求与一审相同。5参
    2023-06-14
    164人看过
  • 对当事人在第一审中已提出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怎样处理
    一、对当事人在第一审中已提出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怎样处理1、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四条二、民事诉讼诉求的特点当事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不仅应具有特定性、具体化的特点,还应当就具有可执行的特点。就是说,不是可以任意提出诉讼请求,而是根据特定的案由和民事法律规定,提出特定的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超出法定的请求范围,提出的诉求不具有可执行性,也就失去诉讼的意义和作用了。因为诉讼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司法救济途径,除了行政的、经济的手段以外,司法解决争议往往是最后的防线。诉讼的功能是达到当事人对自身权益进行保护的目的。所以,保护措施的可操作性是关键。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获得实体法上的具体法律效果或具体法律效果的诉讼主张。我国民诉法规定,起
    2023-06-17
    350人看过
  • 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1.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委托代理人,检察院应当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诉讼代理人可以进行阅卷。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口头告知的,应当制作笔录,由被告知人签名;书面告知的,应当将送达回执入卷;无法告知的,应当记录在案。3.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2023-05-01
    492人看过
  • 二审中行政诉讼当事人的分类方法
    1、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2、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按下列情况处理:(1)该上诉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2)该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3)该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出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二人以上,对同一诉讼标的有共同的利害关系而形成的共同诉讼。非必要的共同诉讼又称普通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参加诉讼的同一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的,人民法院认可合并审理的诉讼。)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被告?一、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相关
    2023-07-06
    249人看过
  • 2024法院怎样确定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一、法院怎样确定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1、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起上诉的,均列为上诉人。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确定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五条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起上诉的,均列为上诉人。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确定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二、民事诉讼中二审新证据的含义二审程序中新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
    2024-03-19
    204人看过
  •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的条件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一)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三)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一、法官和律师的回避规定的情形一般有哪些?1、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二、决定审判人员回避的权限: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
    2023-03-24
    65人看过
  • 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主要有
    刑事诉讼当事人有以下权利:1、进行陈述的权利。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3、法庭调查时向被告人发问的权利。4、向法庭出示的物证有辨认的权利。5、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一、民事诉讼法原告的权利义务是什么民事诉讼法原告的权利:1、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有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2、有向法院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权利;在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以及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需要先行给付的案件诉讼中,有请求法院裁定先行给付的权利;有撤销或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有请求调解或与被告人达成协议,自行和解结案的权利。3、经法院许可,可以查阅本案的庭审材料,请求自费复制本案的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涉及国家机密或公民隐私的材料除外)。4、在法庭上可提出新证据;经
    2023-04-10
    344人看过
  • 第二审程序中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委托诉讼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因此,委托诉讼只能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诉讼行为。诉讼代理行为只有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由委托人承担。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承认,二是纯粹的诉讼权利或者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对于前一种权利,因为它们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民事诉讼法》规定,这种权利需要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所谓特别授权,是指委托人具体、明确地授予诉讼代理人处理涉及其实体权利的事项的特定权限。在诉讼代理实践中,有些委托书只写了“代理诉讼”、“特别代理”和“全权代理”,这是不正确的。对此,《民事诉讼意见》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委托书未经特别授权仅载明“全权代理”的,诉讼代理人无权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正确的授权方法是明确说
    2023-05-07
    246人看过
  • 二审中,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怎么办
    一、二审中,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怎么办1、在第二审程序中,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将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共同诉讼人。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四条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二、民事起诉当事人包括哪些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称为原告。与原告相对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称为被告。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是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他人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是第三人。不以自己的名义,而以他人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如诉讼代理人,不是民事诉讼当事人。
    2023-06-17
    77人看过
  • 二审中如何处理一审遗漏的民事诉讼请求或当事人
    一、遗漏诉讼请求2015年《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二十六条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二、遗漏当事人(一)2012《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
    2023-04-27
    159人看过
  • 在当事人众多的共同诉讼中,如何确定诉讼代理人
    如何确定当事人众多的共同诉讼中的诉讼代表人如果在起诉中确定了当事人的人数,所有当事人都可以选举共同代表人,或者一些当事人可以选举自己的代表人;当事人不能选举代表人的,可以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自行参加诉讼,也可以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单独起诉,诉讼代理人的职权相当于未被授予处分权的诉讼代理人。具体而言,诉讼代理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当处分涉及被代理人的实质性权利,如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和解时,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可以分为以下两类:按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按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代表诉讼由起诉时确定参与诉讼的共同诉讼人人数而非所有共同诉讼人选择。它应该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缔约方众多。缔约方数量众多,一般超过10个。当事人的人数在起诉时已经确定。大多数当事人都有相同的诉讼标的或相同种类的诉讼标的。因此,一定人数的代表人诉讼可以是必要的共同诉讼,
    2023-05-07
    16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第二审法院在哪里审理
    一、民事诉讼中第二审法院在哪里审理1、在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二、什么是民事诉讼二审程序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上诉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第二审程序是为了保证当事人依法行使上诉权和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而设置的。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即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所作的判决
    2023-06-04
    457人看过
  • 民事诉讼当事人中的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中的第三人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当事人中的第三人的意思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权主张独立的权利,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他人之间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去的人。以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否具有独立请求权为标准,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于民事诉讼第三人的确定,司法实践中,操作规范不一,第三人的确定是一个难点,往往因把握不准第三人确立的标准或因地方保护主义作怪,实践中经常存在错列、漏列或乱列第三人的现象,由此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二、民事诉讼时效几年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08-14
    12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一人与二审当事人及第三人是否以一人作为被告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2
      上诉针对第三人的,为被上诉人。与第三人无关的,依原审地位列出《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一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起上诉的,均列为上诉人。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确定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第三百一十九条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
    • 作为诉讼当事人,原告是否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代表其出庭?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1-25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方没有权利代理原告进行相关法律行为。这是因为诉讼程序中,原告和被告始终处于对立的状态。如果被告代表原告行事,这实际上等同于自己与自我展开诉讼,这显然违反了公正原则。此外,在一般情况下,原告也不会选择让被告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 刑事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在开庭出庭委托诉讼代理人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第16条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对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不应当限定为在开庭审判前。”根据该
    •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4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
    • 当事人的妻子可以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起诉被告吗他人代为诉讼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28
      当事人的妻子可以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起诉被告。当事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民事诉讼法》规定: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