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的概念种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0:10:17 225 人看过

一、民事权利的概念种类

1、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2、权利是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3、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

二、民事权利的行使

民事权利的行使是指权利人为实现自己的权利实施一定的行为。权利行使的方式有事实方式和法律方式两种。事实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事实行为行使权利;法律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民事法律行为行使权利。

权利行使应遵循以下两项主要原则:

第一,自由行使原则。权利行使是权利人的自由,自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权利人应依权利的目的正当行使权利,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

三、民事权利的保护

民事权利的保护,是指为保障权利不受侵害或恢复侵害的民事权利所采取的救济措施。

民事权利的保护分为自我保护和国家保护。

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又称为私力救济,是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来保护其权利。自我保护的方式主要有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两种。

实施自助行为的条件为:

第一,须为保护自己的权利;

第二,须情事紧迫来不及请求国家保护;

第三,须采取法律许可的方式;

第四,须事后当即请求国家保护。

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又称公力救济,指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由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予以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权利相关文章
  • 民事权利能力特征和概念
    基本概念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律特征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不同的概念,比较两者,可以清楚地认识与理解民事权利能力的基本法律特征: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才能实际享有的。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则仅指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利益的可能性。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其意愿实际参加民事活动时取得的,它直接反映着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
    2023-06-08
    291人看过
  • 违约金的概念及种类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违约金有两种:1、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2、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一、建筑工程违约金是什么意思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
    2023-03-15
    92人看过
  •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及其种类
    一、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及其种类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实也就是说已经成立并且生效了的民事行为,但是由于他的意思表示的不真实,这时可以因为行为人的撤销权的行使,让他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一)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三)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四)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2023-05-06
    105人看过
  • 特殊侵权责任概念和种类
    特殊侵权责任又称“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特别规定,民事主体在其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特殊侵权责任不适用民法关于民事责任构成的一般规则,其责任构成无须具备侵权责任的全部要件;在归责原则上,通常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其责任也不限于由行为人本人承担依照大陆法各国的法律,特殊侵权责任主要包括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法人的侵权责任,被监护人侵权的民事责任,工作物所有人的侵权责任,动物持有人的侵权责任,高度危险源致人损害的责任,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责任,产品责任等。特殊侵权责任如何举证责任特殊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023-08-08
    123人看过
  • 股东诉讼概念种类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2023-02-26
    62人看过
  • 合伙企业概念种类
    一、合伙企业概念种类合伙企业的种类有: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合伙企业是什么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三、合伙企业的优点合伙企业在资本扩张方面较个人独资企业更有优势。个人独资企业仅有一个投资
    2023-04-24
    400人看过
  • 有期徒刑的概念及种类
    一、什么是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剥夺一定时期人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我国刑法中适用最广泛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自由刑的代表,而自由刑的地位也曾受到冲击,这主要表现在,许多国家的罚金刑的适用数量占绝大多数,开放或半开放的监狱设施使自由刑的面目有所改变。二、有期徒刑的种类1年以下、2年以下、3年以下、5年以下、1年以上7年以下、2年以上5年以下、2年以上7年以下、3年以上7年以下、3年以上10年以下、5年以上10年以下、7年以上10年以下、5年以上、7年以上、10年以上、15年。于是,有期徒刑形成了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15年共7个格。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第一、长期有期徒
    2023-04-26
    391人看过
  • 破产程序的概念和种类
    破产程序是指对资不抵债的企业进行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法院审理破产程序人平均受偿,而免除其余无法清偿的债务,称为破产(见破产法)。破产案件归法院审理,审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称为破产法院。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破产程序基本相同。破产程序的种类破产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但不是唯一方法。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方式来公平清理债务。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具体说,包括以下要点:(1)债务人在提出破产案件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者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3)债务人申请适用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申请和解。(4)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
    2023-06-06
    95人看过
  • 故意犯罪的概念和种类
    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①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或者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②行为人必须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这两种情况都构成故意犯罪。一、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犯罪的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又有着重要的区别:(1)从认识因素上看,二者对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程度上有所不同。犯罪的直接故意既可以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结果,法也可以是明知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而犯罪的间接故意只能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2)从意志因素上看,二者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显然不同。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在这种心理支配下,行为人就会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积极地甚至顽强地实现犯罪目的,造成犯罪结果。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则不是持希望的心理态度,而是持放任的心理态度。“放任”就是对
    2023-06-26
    231人看过
  • 运输单据的概念与种类
    在货物的运输委托中,出口商为托运人,船代、货代、外运为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托运人出运货物时,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递交相应的单据,承运人或其代理负责租船、订舱、配载。货物出运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运输单据。因此,运输单据是承运人收到承运货物后签发给出口商的证明文件,具体反映了同货物运输有关的各种关系人(如发货人、承运人、收货人等)的责任和权益。运输单据是交接货物、处理索赔以及向银行结算货款或进行议付的重要单据。根据运输方式不同,运输单据主要包括海运提单、国际铁路运单、路运承运收据、航空运单以及国际多式联运单据等。出运货物时需向承运人提供以下单据:(1)陆/海运出口货物委托书、航空托运书等;(2)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一般贸易)、粉色(进料加工)、蓝色(来料加工、补偿贸易);(3)发票;(4)装箱单;(5)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黄色);(6)出口收汇核销单;(7)主动配额许可证;
    2023-06-09
    110人看过
  • 债务承担的概念和种类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一)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二)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
    2023-03-15
    165人看过
  • 票据的概念和种类、功能等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票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所规定的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狭义)在我国,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多选)(二)票据的法律特征1.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2.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3.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4.票据所记载的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支付或委托他人支付;5.票据的持票人只要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即无条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支付票据金额;6.票据是一种可转让证券。(三)票据的功能1.支付功能。2.汇兑功能。3.结算功能。4.信用功能。5.融资功能。(四)票据法律关系票据法律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间在票据的签发和转让等过程中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注意:票据关系与票据的基础关系。一般来说,票据关系的发生总是以票据的基础关系为原因和前提的,
    2023-06-06
    77人看过
  • 合同的变更概念及其种类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即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不改变合同当事人、仅就合同关系的内容所作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有以下几种: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当事人选择了变更合同的;③因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对合同内容进行的变更。合同变更的效力指已变更的内容发生变更后的效力,而未变更的内容继续有效,已履行的合同义务或已发生的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请求权,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因变更而失效。
    2023-06-08
    282人看过
  • 刑法上“时效”的概念和种类
    (一)时效的概念刑法上的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国家对犯罪人行使刑事追诉权和刑罚执行权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内,国家如果不行使刑事追诉权和刑罚执行权,这些权力即归于消灭,对犯罪人就不能再追诉或者执行刑罚。时效完成是刑罚消灭的重要制度之一。时效制度的根据和意义在于:第一,一个人犯罪后,经过一定期限虽未被追诉或未被执行刑罚,但没有再犯新罪,据此可推断其已悔改,不致再危害社会。在这种情况下,失去追诉或行刑的意义。第二,在犯罪人经过一定期限未犯新罪的情况下,如果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既起不到特殊预防的作用,也起不到警戒社会上不稳定分子和教育群众的作用,反而引起敌视、抗拒审判和改造。第三,犯罪案件发生后,经过一定期限没有审理和追诉,时过境迁,证据失散,侦查、起诉、审判难以顺利进行。而设立时效制度,既符合性经济原则,又有利于司法审判机关集中精力审理现行案件。第四,犯罪后经过一定的时期,因犯罪破坏的某一社会
    2023-06-11
    20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包括:权利人直接享有的某种利益(如人身权)和通过一定行为获得的利益(如财产权);权利人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更多>

    #民事权利
    相关咨询
    • 利率的概念定义哪几种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1
      贷款利率是利息与借款数额之比。我国银行贷款利率一般分为四类: 1、法定利率,即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利率; 2、差别利率,即针对不同期限,不同行业,不同地区所规定的不同利率; 3、优惠利率,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对扶植对象采取的低于法定利率的优惠率; 4、浮动利率,即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以决定利率为基础自行确定的利率。
    •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种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6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有: (一)重大误解:这是指因认识错误实施的行为。 (二)显失公平:显失公平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效果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行为。 (三)欺诈、第三人欺诈:是指行为人故意欺骗他人,使对方陷入错误判断,并基于此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 (四)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
    • 要解除的概念和种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情况。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为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 民事权利的概念是什么民事权利的内容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简单的说,就是权利主体对实施还是不实施一定行为的选择权。在理解权利的概念时,要注意与权能和权限相区分。其中,权能通常指权利的具体形式;而权限是法律准许当事人意思发挥作用的限度范围。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
    • 概念交通肇事罪的哪六种类型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7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六种情形: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