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促销广告作为商家推销自己商品的重要手段,在市场交易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措辞也应注意严谨、准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和第24条的规定,对于商品促销广告中牵涉消费者利益的宣传条文,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商家有义务将其具体内容讲述清楚,尽量不让消费者产生误解。但是,一方面,我国语言文字本身存在着复杂性、多义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对同一词语、同一句话往往可以作多种解释;另一方面,现时商家举办的商品促销活动,涉及的商品品种多、操作流程细,媒体广告在有限的字数内不可能一一说明,要求商品促销广告的宣传内容在表述上只能有一种清楚明白、不会产生歧义的理解过于苛刻,从而使对其内容进行解释不可避免。
由于“最终解释”的根本目的在于,使商品促销广告中不明确、不具体、存在漏洞或歧义的内容归于明确、具体、完善和清晰,使当事人间的纠纷得以合理解决。实践中,商家与消费者协商解决争议时,行使“解释权”所做的解释,实质上只是当事人对合同单方面的理解,对相对方均不具有约束力,根本无法实现“最终解释”的目的,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或者说并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因此,商家与消费者的解释都不是“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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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解释权"让消费者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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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最终解释权消费者有理由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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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消法》细解经营者“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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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处罚最终解释权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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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最终解释权"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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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解释权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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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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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解释权到底由谁来拥有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26格式条款形式的最终解释权条款无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因此,依据该条规定,若在一份格式合同中,对其中的格式条款(除最终解释权之外的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但按照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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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所谓的“最终解释权”到底由谁来解释?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2消费者进入餐馆消费,便是与餐馆成立了服务合同关系,如果消费者与餐馆经营者就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分歧,有权对其进行解释的只有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享有国家审判权,仲裁机构享有仲裁裁决权,这种权利是国家赋予的,任何组织、个人都不能干预,也不得取代。现在也有相关行政机关对个别厂商的商业行为进行解释的情况,根据司法最终解决的原则,消费者如果对行政解释内容合法性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最终仍以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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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店铺的店铺最终解释权归谁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271、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违法。2、经营者保留最终解释权的规定,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条规定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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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最终的解释权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051.从法律角度来讲,“‘最终解释权’是一个涵盖多领域的比较复杂的概念,包括司法最终解释权、学术最终解释权、行政最终解释权以及民间最终解释权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权利。商家在商品促销广告中所附的“最终解释权”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条款,商家的“最终解释权”条款并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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