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权怎样转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1:53:44 161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所有的,那么企业和公民也是可以缴纳土地使用税后使用国家土地,那么也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同时土地的使用人也是可以通过买卖或者继承等方式进行土地转让,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在转让土地时也是需要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以此保障双方的权益。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范围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如下:农村土地使用权不是个人财产,使用权人只有使用权,单独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继承,以下土地使用权也可以使用,房屋继承但不具备集体经济成员资格的,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不允许拆除重建,但可以修复加固,根据土地使用权继承人的范围,首先是土地使用权所有人的子女。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外,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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