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上班,是否符合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9:51:59 400 人看过

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员工不来上班想辞退怎么办?

在我国劳动用人单位如与劳动者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如没有上班可以按照旷工解除这类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停止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通知这类劳动者办理相应的辞退手续,确保这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只能以旷工来对该员工进行考核,考核达到一定程序后,依照单位规章制度及《劳动法》中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与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程序,将考核内容、解约通知书等全部通知到劳动者本人。若联系不上劳动者,最终可以通过法院来宣判劳动关系的解除。办理相关的解除手续。

不辞职也不来上班其实存在两种情况,因此在实际处理时想要合情合理就比较麻烦,一是是否员工是由于情况导致的无法到岗,还是员工存有离职的想法并直接付之行动员工没有辞职的情况下不来上班,不仅仅是员工不上班单位就不发工资这么简单的事情。

根据《劳动法》规定,这样的情况对单位的影响主要涉及2各方面:一方面,法律强制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社保,员工不来上班,但只要还是单位的员工,这社保依法就不能断;另一方面,无论是罚款还是赔偿,单位每个月发给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么看来,员工不辞职也不来上班,怎么看都是单位亏了,关键点就在于员工没有离职,就在于该劳动者是否依然算作单位的员工。

那么,员工不辞职也不来上班,能不能算作自动离职呢如果算作自动离职,那用人单位面临的所有问题就都解决了。但是,很可惜,依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没有“自动离职”这样的概念。也就是说,任何劳动关系的解除,都必须走完整的、正规的程序,双方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书或者有法院出具的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比如员工死亡、失踪无法签订解除劳动合同时)等。不明不白的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操作。

这种情况,只能以旷工来对该员工进行考核,考核达到一定程序后,依照单位规章制度及《劳动法》中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与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程序,将考核内容、解约通知书等全部通知到劳动者本人。若联系不上劳动者,最终可以通过法院来宣判劳动关系的解除。

用人单位要切记,不要理所当然的觉得劳动者不来上班也不交辞职信,就是自动离职,擅自立即停缴社保、停发工资等,这是不合法的!只有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已经有正式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才能够开始停缴该劳动者的社保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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