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类情况是,双方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债权本身实质上是明确的,因为交易关系的复杂,双方互负债务、结算方式等原因,导致出现这样的情况:债务人所认可的数量同被转让的债权存在差异。而此时债务人往往是通过合法行使抗辩权、抵销权来获得制成的。对于这类情况,只需要通过一个确定的过程就可以使债权明确化。通过双方所提交的证据,可以确定实际的债权状态。而确定往往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一种是,债务人的抗辩不成立,所提交的证据不能支持其主张,实际能够确定的债权是大于或等于所转让的债权数额,这种情况下,债权转让完全是有效的,债务人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第二种情况是,债务人行使抗辩权之后,通过证据所能确定的债权小于所转让的债权的数额。此时,债权转让部分有效,即仅对最终所确认数额部分有效,债务人仅对所确定的债权数额承担偿还义务。第三种情况是,通过双方的质证之后,债权是负数或零,即实际上已经没有债权的存在。这种转让对债务人、受让人、原债权人均是当然无效的,债务人无需对此做出任何偿付。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交易的频繁,债的关系在民商事关系中越来越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而债权让与制度,对于促进交易、加快债的流转、促进经济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民法典》虽然也对此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但是尚不完美。在法律规定不是十分完善的情况下,需要当事人在交易过程中努力做到诚信及谨慎,也需要司法人员提高自己的素养,在案件的代理、审理中做出最恰当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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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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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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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明确规定继承权有哪些情形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1首次写入2004年宪法修正案! 体现了我国私有财产入宪的重大意义。 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修正案表明我国在宪法中首次确认私有财产权的地位,确立私有财产权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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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有哪些明确情形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7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2、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时,按离婚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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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 ?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0一、在哪些情况下债权债务终止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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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不确权有哪些情形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22土地不确权的,土地的权益就不会受到法律保护,无法对土地进行转让、使用或者出租。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