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于1987年进入某公司工作。2012年,该公司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3年,我突发脑梗住院治疗,出院后留下左手及左臂不能动的后遗症。爱人带我去公司时,领导十分同情,让我先回家休养,恢复后再安排。这期间除绩效奖金外其他照发。
今年6月初的一天,公司人事部突然通过快递向我送达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其内容为:“因你长期无工作岗位,公司将于2016年6月30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请问:我回家休养是领导口头批准的,现在公司更换了领导班子,他们能否以“长期无工作岗位”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关系?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的解除内容看,单位提出的“长期无工作岗位”这一理由不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以此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行为。
从你的介绍来看,你患脑梗出院后和单位协商的结果是“先回家休养,恢复后再安排,这期间除绩效奖金外其他照发”。单位这一行为,可以看作是安排职工回家待岗。在职工无法定解除情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职工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通过调解或仲裁程序要求撤销单位解除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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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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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6《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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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4你这个案子如果在仲裁、法院能够获胜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单位和你一样严重失误。你本来不向单位提出,只要熬过2007年到了2008年你只要上一天班,单位就应当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你提前讲了,等于提醒单位应该怎么办了。你的单位还是很懂劳动法的,因为旧的法律规定,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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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能否因员工为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1不能,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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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试用期因劳动合同或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61、单位不能无故解雇员工,而不是说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雇员工,如果用人单位解雇的理由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则是合法的且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2、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4、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