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类型有哪几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07:10:18 192 人看过

按计价方式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根据招标准备情况和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选用其中的任何一种。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商按投标时业主接受的合同价格一笔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业主没有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商在完成承包任务后,不论其实际成本如何,均应按合同价获得工程款的支付。

(2)可调总价合同。

这类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基本相同,但合同期较长(1年以上),只是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增加合同履行过程因市场价格浮动对承包价格调整的条款。由于合同期较长,承包商不可能在投标报价时合理地预见1年后市场价格的浮动影响,因此,应在合同内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方法和依据。常用的调价方法有:文件证明法、票据价格调整法和公式调价法。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按工程量报价单内分项工作内容填报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确定结算价款的合同。承包商所填报的单价应为计入各种摊销费用后的综合单价,而非直接费单价。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开列的工程量一般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

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时将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划分为直接成本费和承包商完成工作后应得酬金两部分。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费由业主实报实销,另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付给承包商相应报酬。成本加酬金合同大多适用于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灾后修复工程。由于在签订合同时,业主还不可能为承包商提供用于准确报价的详细资料,因此,在合同中只能商定酬金的计算方法。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业主需承担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而也就承担了工程项目的全部。而承包商由于无风险,其报酬往往也较低.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即表明对该类合同纠纷的处理,并未纳入专属管辖的范畴。因此,此类纠纷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施工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权。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上,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也应由被告住所地或施工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建筑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下

采用和解、协调、仲裁、诉讼等四种方式:

1、和解这是解决争议的最佳方式;

2、协调这是解决争议的很好方式;

3、仲裁这是一种对争议问题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裁决;

4、诉讼这是对争议解决最终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各种违法建筑类型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违法建筑的处理1、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或农用地进行建设,处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四十三、六十三、七十六条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
    2023-07-04
    100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种类有哪些?怎么处理工程合同纠纷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种类有哪些?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二、怎么处理工程合同纠纷?1、和解或调解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和解是指当事人通过自行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由当事人以外的调解组织或者个人主持,在查明事实和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引导,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友好地解决争议。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争议,可以节省时间,节省仲裁或者诉讼费用,有利于日后的继续交往和合作,是当事人解决合同争议的首选方式。但这种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提起调解要靠当事人具有诚意,达成和解后要靠当事人自觉地履行。和解和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进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强迫
    2023-04-04
    282人看过
  • 工程款纠纷有哪几种类型的
    一、工程款纠纷有哪几种类型的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引起的违约纠纷;2.因总包、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3.因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4.因建筑材料质量争议引起的工程款纠纷;5.质保金纠纷;6.因工程合同瑕疵引发的工程款纠纷;7.因工期延误引起的工程款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
    2023-04-13
    258人看过
  • 工程承包主要有哪几种类型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3)制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一、项目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的区别有哪些(1)项目总承包:承包范围最广:从项目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项目、各专业)、请施工监理、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最后交钥匙给业主,直接对业主负责。业主可以委托他方做工程总承包,也可自已管理,分项发包。(2)工程总承包:从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处接受投资及施工图,负责整个工程所有分项;各个专业的全部施工任务,接受业主及业主委托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最后
    2023-03-20
    293人看过
  • 有几种类型劳动合同
    法律综合知识
    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以下三种: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就和我们常说的劳务合同很像,工作完成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就是没有固定到期时间的合同。三、固定期限的合同。固定期限的合同就是说有明确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的合同,比如2011.1.1至2011.12.31的合同,2011.1.1就是起始日期,2011.12.31就是终止日期,而合同期限就是一年,也就是说合同到2011.12.31日就自动终止了。值得注意的是依法解除合同不算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
    2024-05-08
    238人看过
  • 建筑合同无效的几种典型情况
    一、建筑合同无效的几种典型情况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二、建设施工合同无效谁承担税金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那么就不成立缴纳税费的民事行为,自然无需缴纳税费。但是确定是否缴纳税费,则首先需要确定建筑施工合同是否无效。不同的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活动缴纳相应的税赋,这是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能通过合同约定转稼给他人。工程建设施工的各种税赋是要依法纳入工程造价中,属于施工承包单位承担的部分必须由施工承包单位缴纳,不能由建设单位代为承担。所以,建设施工合同约定税金由甲方负责,不仅在法律上可能无效,实际操作上也行不通。三、建筑工程合
    2023-07-12
    438人看过
  • 建筑分包合同种类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称为承包方,建设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称为发包方(也称为委托方)。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勘察成果。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了确保工程勘察的质量,勘察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管机关批准,持有《勘察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的勘察单位。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勘察合同由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委托,经与勘察部门协商,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即可签订,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的勘察合同均是无效的。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为委托方,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为承包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设计成果。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第二个环节,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2023-03-09
    431人看过
  • 合同重大误解有哪几种类型?
    (一)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因为合同的性质往往决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例如将买卖合同误解为赠与合同,势必改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从而违背当事人的初衷,因此,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应属重大误解。(二)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在即时清结或不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一般不构成影响合同效力的重大误解,因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会因具体当事人的不同而存在重大改变。但是在以当事人信用为基础的合同中(信托、委托、寄存、信贷),在以某种感情或特殊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合同中(如赠与、无偿借贷),或者在以当事人的特定技能的合同中(如演出、加工承揽),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则明显属于重大误解。(三)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如将冷冻机误解为冷藏机。因为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属于对合同标的本身的误解,所以将造成合同的目的落空,使误解者遭受重大损失,当归属重大误解。(四)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将赝品当作真迹,将合金当作纯金
    2023-06-22
    316人看过
  • 工程招标分为哪几种类型
    工程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种。1、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2、公开招投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可分为哪几类法律咨询: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有哪几类律师回答: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取得甲级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承担各类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取得乙级(暂定)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与拆迁补偿费)6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
    2023-08-02
    74人看过
  •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种类有哪些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有自带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承包、成建制的劳务分包三种形式。其中自带劳务承包指的是公司把所承建的部分工程交给本公司的职工具体承包施工,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零散的劳务承包,指的是企业临时用工;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的是以企业的形态承包劳务作业。遇到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纠纷该怎么办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纠纷概念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法律特征(1)从属性:劳务分包合同仅存在于施工劳务的承发包之间,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不会派生出劳务分包合同等相关内容。(2)客体的无形性:劳务分包合同的客体是劳动力的使用,是劳务分包的劳务作业而不是分包工程本身。发包的是施工劳务作业而非分部、分项工程。劳务作业发包人仅将其承包建设工程任务中的
    2023-07-01
    87人看过
  • 建筑工程保险包括哪些种类
    建筑工程保险的种类都有:1.传统的工程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和安装工程保险,不过随着现在各种科技工程的发展,科技工程保险也成为了工程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都包含第三者责任保险。从行业分: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工程项目,比较重要的行业包括石油化工、水利、电力、新能源、交通、城市基础建设、冶金等。《社会保险法》。
    2024-05-01
    273人看过
  • 建筑工程款纠纷的常见类型有哪些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这种纠纷在生活中是最常见的一种,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确定的,因此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因此大家在要慎重。尽量选择正规的合法公司。2、关于总包、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关于总包和分包问题就有些复杂了,这类纠纷之中利益牵扯很麻烦,这种纠纷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分包在程序上有瑕疵,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分包合同的合法性,从而引起的纠纷。这类纠纷解决起来就比上面的麻烦很多了。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还有一种纠纷,就是竣工结算争议,这种争议一方面是在签约时没有明确的把工程款写进合同,致使出现这种情况。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未取得递交结算文件的证据,发包方不予答复且事后不承认收到;承包方制作
    2023-03-24
    322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的种类是如何划分的
    (一)以工作性质为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二)以合同主体为标准1、国内工程合同。国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合同双方都属于同一国的建设工程合同。2、国际工程合同。国际工程合同,是指一国的建筑工程发包人与他国的建筑工程承包人之间,为承包建筑工程项目,就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的协议。(三)按承发包方式分1、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合同;2、单位工程承包合同;3、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4、BOT合同(特许权协议)。一、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以完成特定不动产的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一样,在性质上属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目的的合同,但其工作任务是工程建设,不是一般的动产承揽,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工作物是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成果。这也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不同于承揽合同的
    2023-06-27
    70人看过
  • 合同类型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的法定分类如下: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民法典规定的有名合同类型1、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电合同是指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3、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合同。4、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5、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6、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7、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
    2023-07-04
    22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合同无效的三种情况,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种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0
      1、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采取较为宽容和理性的对待,认为相关规范属于管理性规范,不是效力性规范,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三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果审理时(各地细节稍有区别,具体有以下几种说法:起诉前、一审开庭前、一审辩论终结前、一审庭审结束前、审理期间)能够取得上述证照,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3、对
    • 施工合同适用时有哪几种类型?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27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指从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过程中,建设单位(发包方)与施工单位(承包方)之间,为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
    • 中小型建筑工程清包合同纠纷属于哪个类型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1
      建筑清包劳务合同纠纷,先仲裁,不服再诉讼。得具体看是什么纠纷。如果单是补缴社保,是不受理的。你也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申诉。常说的清包应指劳务分包,劳务分包纠纷仍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类型都有哪些公路工程承包合同种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8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业主(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也称为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发包方)和施工单位(承包方),为了完成商定的或通过招标投标确定的建筑工程安装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
    • 工程索赔包括哪几种类型?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21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的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要求,但建设单位索赔数额较小,而且处理方便。 索赔可以按照下列标准分类: 1、按照干扰事件分类。按照干扰事件可以分为:工期拖延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中止索赔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物价上涨、法令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