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联合,将各自的生产资料投入集体所有,实行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的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是股东权益的依据,包括选举、监督、福利和分红等权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拥有土地所有权的经济组织,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革。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更多是在一个生产队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是股东享有股权收益分配的依据,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批评和建议权,享受福利权,分红权等作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依据和实施要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依据和实施要点是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有效运行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法律层面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组织形式、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为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而在实施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注意以下要点:1.合法合规运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2.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3.积极开展经济活动,提升经济效益;4.注重农民利益,保障农民权益;5.加强与政府、企业等的合作与交流;6.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的创新发展。通过遵守法律规定和实施上述要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联合,将个人生产资料投入集体所有,实行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织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是股东权益的依据,具有民主管理、监督、分红等功能。法律依据和实施要点确保其有效运行和发展。遵守法律法规,完善内部管理,提升经济效益,保障农民权益,加强合作与创新发展,将推动农村经济繁荣和农民收入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将为农村地区带来更多的机遇和福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拆迁吗?
100人看过
-
民法典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法人吗《民法典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是什么》
128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类型
298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有权征收农民宅基地?
237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获得收入
267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注册成立?
473人看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土地等集体所有财产为纽带,承担土地承包、资源开发、资本积累、资产增值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服务的基层经济组织,依法代表集体成员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享有独立经济活动自主权。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 更多>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能否要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5如你所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什么样的双层经营体制? 草地的承包期为多少年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宅基地需要什么证件云南在线咨询 2021-08-17目前,在全国绝大部分地方,农家子弟考上公务员后转正前,必须做一道艰难的选择题:是要户口还是要工作?要工作的话,就要把户口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迁出,也就是以前的非农户口。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说:当公务员,户口必须要非农。但是,从道理上,大部分人都可以理解这种做法:总不能什么好处都让公务员占着了。农户与非农户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吃不吃商品粮),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两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是:非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的重要性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3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有很大的不同,按照法律规定,它的财产属于成员集体所有。同时,农村集体经济还有一个很大的特征,就是它的社区性,主要表现在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集体所有。针对这种特殊性,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特别是防止外部资本的侵占,文件明确两点:第一,改革的范围严格限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第二,股权的流转不得突破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这两点规定非常重要,现阶段也是符合农村实际的。
-
农村有哪些典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6农村最典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组集体和村集体。这两个都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形式。《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