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主要生产资料归农村社区成员共同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共同享有劳动果实的经济组织形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济体制,村级集体经济成为农村基本的经济组成部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或丧失原则
改革开放以来的人口流动中,以外出务工为主的农村人口流动成为最大群体,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法明确一定时段内该组织内的成员信息。单纯以户籍为定论,无法明确长期定居生活在该组织范围内的成员资格;以承包地为定论,更会导致新进或迁出人口后未及时变更承包地导致承包地与人口无相一致;以实际生活居住为定论,无法准确定性登记户籍而常年外出成员的主体地位,更无法准确掌握实际生活居住成员的准确信息。依据现行法律规范以及服务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的需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应该采用以户籍为主、实际生活居住为辅的认定标准,实际认定中采取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动核实、成员自动申报的原则进行。
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作出了原则性规范,加之该法律规范完善于改革开放开始阶段适应家庭承包的社会发展需要,当改革开发进入深层次阶段,实践中表现出滞后性。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在现行框架下准确定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与丧失,系健全农村法律规范的关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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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时,如何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丧失,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取得其他社会保障之前,一般不宜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 在这一原则的基础之上,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当认定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一是死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于死亡时终止,因此,从死亡时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即丧失。 二是已经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根据成员资格取得的唯一性原则,自取得其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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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年龄限制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7村民会议是村民集体讨论决定全村村民利益问题的一种组织形式,是村民行使自治权的根本途径。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农村土地承包方案等是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原则上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但在外出人员较多或者村民居住分散,全体村民不易召集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选派代表参加会议的形式。所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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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成员须满足什么条件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1应该按照以下办法规范认定流程: 1、凡在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应该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凡曾在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如果愿意恢复成为成员,可以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应同意其为成员。 3、对政策性迁入集体经济组织的居民,应该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4、以上居民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法定血亲及其配偶,应该认定或者可以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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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农村经济组织成员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3看当地政策,有些地方一户多宅的只发一户。证不动产登记,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登簿。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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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什么法人北京在线咨询 2024-03-0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特别法人,具体规定如下: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2、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主要生产资料归农村社区成员共同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共同享有劳动果实的经济组织形式。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基本的经济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