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1条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1:23:19 443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1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经济补偿工资的计算】《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条文注释]

本条对经济补偿的计发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1、经济补偿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按照我国的统计口径,工资一般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包括计件超额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其他工资。

2、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经济补偿分段计算。

二、绩效工资是什么,绩效工资怎么计算

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绩效工资由四部份组成:基本工资,年龄工资,岗位工资,奖励工资。

与传统工资制相比,绩效工资制的主要特点;一是有利于雇员工资与可量化的业绩挂钩,将激励机制融于企业目标和个人业绩的联系之中;二是有利于工资向业绩优秀者倾斜,提高企业效率和节省工资成本;三是有利于突出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增大激励力度和雇员的凝聚力。

绩效工资体系的不完善之处和负面影响主要是:容易导致对绩优者的奖励有方,对绩劣者约束欠缺的现象,而且在对绩效优者奖励幅度过大的情况下,容易造成一些雇员瞒报业绩的行为,因此,对雇员业绩的准确评估和有效监督是绩效工资实施的关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7日 1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货币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法21条的实际应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前提是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除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
    2023-11-18
    12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八大不足
    上期文章,我们细说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六大亮点”,本期我们就其“八大不足”展开评述,以期帮助读者研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不足之一:缺乏对“劳动者”的界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中,一方为用人单位,一方为劳动者。实践中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理解始终有很大分歧。劳动合同法认定的用人单位主要表现为六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实施条例对用人单位的外延又进一步作了扩大解释,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同时,实施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是,遗憾的是,更令广大读者关心的“劳动者”的标准,实施条例一字未提。实践中,有关退休人员、内退人员、协
    2023-06-10
    347人看过
  • 尹蔚民解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新华网北京10月6日电题: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解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新华社记者杜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6日接受记者专访,全面解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他表示要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条例》对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具有重要作用尹蔚民表示,《条例》是《劳动合同法》的重要配套行政法规,它的公布施行,对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是有利于消除疑虑与分歧,统一社会各界的思想认识。《条例》坚持了《劳动合同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对社会上存在误解的条款作出了明确规定,既进一步体现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又注重实现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有利于更好地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全面准确理解和执行《劳动合同法》。二是有利于增强劳动合同制度的可操作性。《条例》对法律规定比较原
    2023-06-09
    490人看过
  • 第三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解释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非法终止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的,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条注用人单位非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在《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第48条中作了全面规定《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支付赔偿金。第87条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补偿。《实施条例》第25条进一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的,不得给予经济补偿。补偿金的计算期限自聘用之日起计算劳务派遣单位非法解除
    2023-05-07
    84人看过
  • 上海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总则及合同订立的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本条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第五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六条工会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方面的指导、帮助,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会应当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交涉,依法维护劳动者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合法
    2023-04-13
    258人看过
  • 新版江苏劳动合同条例劳动节实施
    目前,由于《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劳动合同中止的情形,一些用人单位随意借中止之名,变相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严重侵害了劳动者权益。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状况,致使没有劳动过程,但是劳动合同关系仍继续保持的状态。中止就是暂停,区别于终止。新条例规定了在四种情形下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即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劳动合同因不可抗力暂时不能履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劳动合同中止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中止期间不计算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另外,新条例明确,除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履行的外,中止情形消失,劳动合同应当恢复履行。劳务派遣作为一种补充用工方式,在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促进劳动者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部分用工单位不依法缴纳社
    2023-06-09
    41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合同法全文讲解)
    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条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
    2023-06-04
    46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经济补偿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与赔偿金不能兼得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经济补偿与赔偿金是否同时适用,社会上有不同的理解:一种意见认为,为了有效惩罚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支付了相当于经济补偿两倍的赔偿金后,还应当再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另一种意见认为,已经支付赔偿金的,不应当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此进行了明确,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上海服务有限公司隶属于嘉定区职工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是一家专业致力于整合国内外智慧资源,为企业传递智慧、培养适用人才,辅导经营运作的教育培训、咨询机构。二、经济补偿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可以兼得
    2023-04-12
    408人看过
  • 202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详解与适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2024-02-06
    114人看过
  • 职场人生:释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如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如何处理劳动关系?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
    2023-06-05
    438人看过
  •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细则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就若干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适用范围1、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条例》。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在国家行政编制内录用的工勤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条例》。2、与用人单位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应当符合法定就业年龄以及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就业条件,并具有劳动能力。家政服务人员、职业保险代理人、从事有收入劳动的在校学生、劳务人员等不属于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范围的,不适用《条例》。二、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3、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4、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事项。5、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的,应当经
    2023-06-10
    71人看过
  • 江苏省劳动合同实施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条例。依法成立的基金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属于前款所称的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安全健康和获取劳动
    2023-05-01
    445人看过
  •  2021年劳动合同法第21条的条款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在试用期间, 除了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在试用期间,除了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
    2023-09-20
    17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有超40条要修改
    2008年5月8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在网上公布,并于5月20日前公开征求民众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日前做客凤凰卫视《问答神州》时透露,从收集的意见来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的45条内容,有超过40条都要修改。草案内容共45条,有近1/3的条款集中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草案一出,立即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在接受调查的12000名网民中,有超过64%的网民认为草案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本意。对此,尹蔚民表示,这是大家的一种误解,《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它只是贯彻《劳动合同法》的一个具体的一个实施的一个细则,它不会改变任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原则,它不能与法相抵触。尹蔚民解释,当时在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个方面在《实施条例》里面规定了14种例外,也就是说14种情况下,可以不签这个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是在《劳动合同法》全部规定当中都有,无
    2023-06-10
    444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货币
    词条

    货币是度量价格的工具、购买货物的媒介、保存财富的手段,是财产的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本质上是所有者之间的约定。它反映的是个体与社会的经济协作关系。 货币政策是一种宏观经济政策,是调节社会总需求的政策,也是间接调控经济的政策,其具有长... 更多>

    #货币
    相关咨询
    • 实施条例的劳动合同法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经2008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务派遣特别规定、法律责任、附则6章38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签发的行政法令、授权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行政命令或下发的行政操作性文件。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意义是什,有哪些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14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意义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我国境内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可适用该条例。
    • 劳动合同法为什么会有实施条例?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
      肯定不是重复。 1、《劳动合同法》是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其效力位阶上看属于第二级,即仅次于宪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属于行政法规,效力低于法律。 2、法律的规定一般比较原则性,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需要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甚至司法解释等来进行细化、解释,但不能与法律相冲突,否则无效。实施条例的颁布正是为了更好的实施《劳动合同法》,解决实际中遇到的问题。 3、你可以看看实施条例的相关内容,
    • 为什么要颁布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7
      肯定不是重复。 1、《劳动合同法》是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其效力位阶上看属于第二级,即仅次于宪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属于行政法规,效力低于法律。 2、法律的规定一般比较原则性,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需要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甚至司法解释等来进行细化、解释,但不能与法律相冲突,否则无效。实施条例的颁布正是为了更好的实施《劳动合同法》,解决实际中遇到的问题。 3、你可以看看实施条例的相关内容,
    • 劳动合同法条例的实施细则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经2008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务派遣特别规定、法律责任、附则6章38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签发的行政法令、授权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行政命令或下发的行政操作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