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对物业有那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21:02:23 321 人看过

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管理、专业服务、社区治理、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部门和人员,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物业服务纠纷。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力

1、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以及决议;

2、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与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6、督促业主交纳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组织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以及监督该资金的筹集、使用;

8、对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9、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住宅小区怎么成立业主委员会

选举产生产业委员会的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业主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60日内,向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成立第一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2、生成筹备组成员;第一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一般为5-15人。第一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代表、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筹备组业主代表;

3、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

4、准备工作;

5、准备工作公告;

6、业主大会召开;

7、备案;

8、持备案证明,刻制印章;

9、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名单等公告。

三、业主在物业管理中有哪些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有以下权利:

1、在业主大会上,可以发表意见表达自己的看法;

2、在业主委员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的权利等。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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