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延履行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的再次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5:41:52 101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9、293、294、29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和今年2月份刚刚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判决书中增加向当事人告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内容的通知》,迟延履行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一直是法院依职权主动提出并加以执行的重要内容。但在实践中,各地法院并未都执行了该规定,或者说大部分都没有认真执行该规定。笔者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处分原则出发,结合实践,认为法院不宜主动适用迟延履行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而且存在着迟延履行金数额的确定程序不完善、数额无幅度限制等缺陷。

(一)迟延履行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的性质

第一,迟延履行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具有惩罚性,一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是迟延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旨在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第二,迟延履行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的适用具有强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9、293、294、29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和今年2月份刚刚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判决书中增加向当事人告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内容的通知》,不但要求执行机构在执行程序中主动适用,而且要求在民事判决书中直接写明迟延履行利息的条款,不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为适用条件。

第三,迟延履行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从本质上,是为保证权利人因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而给其造成的损失得到补偿,并通过惩罚性补偿来督促义务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一种制度。但是无论这种惩罚性补偿的惩罚性有多么强,其本质都是权利人自己的民事权利,就如同消费者拥有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权一样。不过这种请求权不需要审判程序确定,可直接依法律规定确定或在执行程序中确定。

(二)法院不宜主动适用迟延履行利息和迟延履行金

根据前文所述,主张迟延履行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的权利纯粹属于当事人自己的民事权利。为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法院主动告知其有权利主张迟延履行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是可以的,也是应当的,但是这项权利终究是当事人自己的实体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处分原则,应当有当事人自己决定是否行使。有人认为由法院主动适用迟延履行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的目的在于对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给予一定的经济性惩罚,以维护司法权威。这体现了一种超职权主义思想。不应当由它承担惩罚被执行人的功能,在执行程序中维护司法权威关键在于不使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逃避法律义务,而不是主动增加申请执行人的利益主张,而不关心执行标的是否能够实现。《民诉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处分原则的直接规定。按照处分原则,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支配自己的权利,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而处分的权利,既包括实体权利,还包括程序的诉讼权利。

因此,法院主动适用迟延履行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的缺陷:

第一,违背了当事人的处分自己民事权利的原则;

第二,违背了法院在执行程序中的公正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判决书中增加向当事人告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内容的通知》中明确在民事判决书涉及到金钱给付的,要主动写明迟延履行利息的条款,但是这只是告知,在未来进入执行程序后,还是要由当事人自己申请迟延履行利息或迟延履行金作为执行标的。执行机构只能按照申请执行人合法的申请执行标的范围内执行,而不能主动执行迟延履行利息和迟延履行金。

虽然我国普通老百姓的法律素质不高,很多普通老百姓并不知道自己拥有这样的权利,但是在司法机关告知当事人这种权利后,当事人应当能够清楚的认知其含义并能够理性的决定是否行使这种权利。

(三)迟延履行金的确定程序不完善

迟延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因此,法院面临两个问题,第一确定迟延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给申请执行人造成的损失;第二没有造成损失时,如何决定迟延履行金。

非金钱给付义务在执行实践中也大量存在。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等等,都属于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责任方式。非金钱给付义务迟延履行金确定标准比较复杂,尤其是没有造成损失时的迟延履行金。总的原则是结合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主客观原因、被执行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迟延履行的时间长短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性质来综合考虑。但是现行法律既没有明确确定的程序,也没有明确没有造成损失时,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幅度。在实践中容易造成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之间的矛盾、被执行人与法院之间的矛盾,加大执行难度导致信访的发生。因此,立法上明确迟延履行金确定的程序和救济的程序是当务之急,使双方都能够有充分的机会举证损失和进行辩论,而且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没有规定限制幅度这是很不妥的,虽然法院在实践中通常不会做出过于大额的迟延履行金,但是没有金额幅度的司法自由裁量权条款在我国整个法律体系中的确是极为罕见的。应当根据情况分类作出限制最高额,并增加一个最低额的条款比如500元,以此来体现迟延履行金惩罚性的作用。确定迟延履行金的程序应当以现有的执行听证程序为基础,更加倾向于审判程序来保证损失确定的公正,这就类似于一个准审判程序。因此还要给予双方当事人向上级法院提出不服损失确定数额的异议程序,即救济程序。尽管比较麻烦,但是这是确定损失金额这一本应在审判程序中确定的待证事实决定的。

一、迟延履行金的种类

迟延履行金的种类:在我国现行强制执行规范中,根据被执行人迟延履行行为所指向的对象的不同,可以将迟延履行金分为如下两种:

(一)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此类迟延履行金仅当执行名义所确定的给付标的物为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时才得以适用。

(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此类迟延履行金所指向的义务内容是执行名义所确定的被执行人须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给付金钱义务以外的其他义务,如交付物品、票证、迁出房屋、退出土地、完成一定行为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05: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迟延履行相关文章
  • 什么是迟延履行,迟延履行债权利息有哪些特征
    一、什么是迟延履行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迟延履行利息我们可以理解为:因被执行人拖延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限,而应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拖延履行期间利息的一种责任形式。迟延履行利息是被执行人因拖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设定义务而需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二、迟延履行利息的特征是什么根据迟延履行利息的法律规定,迟延履行利息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责任形式,存在着与其他责任形式所不同的特性。主要有:1、直接性。在执行过程中,对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执行人员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迟延履行利息的数额,连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数额作为执行总标的,直接予以强制执行即直接赋予强制力;对于其他义务的执行,执行人员在按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执行完毕后,对迟延履行金可以直接执行,均不需执行根据另外予以确认。其效力等同于法律文书所设定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2、惩罚性。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拖延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所
    2023-03-02
    288人看过
  • 迟延履行和不履行的区别
    迟延履行是指当事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履行,不履行是指当事人根本没有履行。拒绝履行的概念拒绝履行,又称毁约,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六十三条第2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拒绝履行一般表现为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其债务,有时候也以其行为表示不履行债务的意思,例如债务人将应交付于债权人的标的物又转卖他人。构成拒绝履行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具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关系。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就不存在拒绝履行的问题;2、债务人有拒绝履行的意思表示。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以行为的方式体现出来;3、债务人主观方面出于故意。即债务人明知存在债务且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4、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债务。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且无正当理由的,才能构成拒绝履行。债务人拒绝履行,债权人可否不经催告而
    2023-06-14
    363人看过
  • 延期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什么时候起算
    一、延期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什么时候起算1、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零四条二、迟延履行金的特征(一)迟延履行金具有司法强制性。支付迟延履行金既然是一种民事强制执行措施就带有强制性,如果被执行人不主动支付,法院执行机构应当强制执行。迟延履行金的强制执行措施与金钱给付执行相同。(二)迟延履行金具有司法救济性。我国法律关于迟延履行金的规定就是给予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以一定的司法救济,当权利人业经生效裁判确定的权利得不到及时保护时,他们可以通过国家公权力使私权被侵犯而遭受的损失得以适当救济,以促使私权被侵犯的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三)迟延履行金具有补偿性。这是迟延履行金与妨害民事执行措施罚款的区别所在,罚款是一种制裁性措施,它是对债务人拖延履行法定义务行为的一种制裁措
    2023-04-20
    198人看过
  • 法院迟延履行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欠款金额×日万分之1.75×迟延履行期间。一、如果法院执行庭不去有什么后果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依申请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启动以下强制执行程序。拒绝法院执行的后果:(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冻结、变实、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和票证。(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7)强制被执行人完成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8)强制被执行人交付迟延履行金或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9)继续执行。二、法院怎么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
    2023-02-18
    311人看过
  • 执行阶段迟延履行利息咋算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下列情况计算:1、2014年8月1日之前的,按法院判决数额的债务约定利息的两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含判决确定的基本利息);2、2014年8月1日之后的,区分为一般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利息两部分:判决利息按判决确定的利率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计算。一、加倍支付迟延给付利息是合理的吗加倍支付迟延给付利息是合理的。具体的计算公式为: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二、执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部分的利息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与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之和。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等于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
    2023-03-15
    113人看过
  • 迟延履行利息可由谁提出
    第一种观点认为,法院奉行的原则是不告不理。法院不能在当事人主张的事实范围以外干预当事人的权利,诉讼程序和其他辅助性程序都必须由当事人自己主动发动。要求被执行人赔偿因迟延履行所受到的损失是申请执行人的权利,这种权利当事人可以主张也可以放弃。执行是民事诉讼的一个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第1302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规定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迟延履行利息是法律赋予申请人的一种法律权利,这种法律权利能否付诸现实还有赖于权利人行使权利。因此在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先由申请人提出明确的申请。笔者认为,要想弄清这个问题,还要从法律的具体规定入手。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
    2023-08-16
    440人看过
  • 浅析迟延履行利息损失的计算问题
    但民商事活动中,当事人很少在合同中约定利息损失的计算方法。这时,我们要根据民商事活动的性质,看是否能够直接套用目前已有利息损失计算的规定。笔者首先归纳一下目前已有的利息损失计算方法的司法解释: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2023-04-27
    497人看过
  •  迟延履行金的定义和类型
    该摘要描述了延迟履行金钱给付的罚款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延迟履行金钱给付的罚款仅在给付标的物为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时才能生效;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指向的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给付金钱义务以外的其他义务,如交付物品、票证、迁出房屋、退出土地、完成一定行为等。延迟履行金钱给付的罚款。这类延迟履行罚款仅在执行名义所确定的给付标的物为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时才能生效。2、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此类迟延履行金所指向的义务内容是执行名义所确定的被执行人须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给付金钱义务以外的其他义务,如交付物品、票证、迁出房屋、退出土地、完成一定行为等。 非 金 钱 给 付 义 务 的 迟 延 履 行 金 类 型迟延履行金是指在被执行人未按生效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或其他义务时,由人民法院裁定,由被执行人交纳用以弥补申请人损失,同时惩诫被执行
    2023-10-07
    103人看过
  • 迟延履行简介
    迟延履行
    迟延履行包括给付迟延(债务人的迟延)和受领迟延(债权人的迟延)两种。(一)给付迟延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其构成要件为:(1)须有债务存在;(2)履行须为可能;(3)须债务履行期已届满;(4)须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未履行;(5)须无法律上的正当理由。给付迟延的法律后果为:(1)债权人可诉请强制执行;(2)债务人赔偿因迟延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3)在给付迟延后,如遇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标的物毁损,债务人须承担履行不能的责任,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但如债务人能证明纵然没有给付迟延,损失仍将发生的,则可免责;(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其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二)受领迟延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受领而不为受领。其构成要件为:(1)须
    2023-06-14
    340人看过
  • 申请执行迟延履行金
    为规范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第二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三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人民法院划拨、提取
    2023-06-13
    160人看过
  • 执行法官不执行迟延履行利息
    一、权利人迟延履行利息事项没提出申请的案件,迟延履行利息该不该执行不统一由于有些案件的判决书中只明确债务人应支付债权人债权的数额,没有载明利息或违约金计算方法,如“限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20000元”的情形,因债权人对迟延履行利息的规定不是很了解,导致其在申请执行时,对迟延履行利息不提出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有些执行人员在被执行人交纳了判决书所确定的数额后,即将案件以执行完毕结案。至于此种类型的案件,债务人没有按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期限履行,在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期限至被执行人支付执行款期间,被执行人需不需要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对此,执行人员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1、一种观点认为,被执行人仍需要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其理由是迟延履行利息性质本身是对债务人没有按法律文书规定期限履行行为的一种惩罚,债务人藐视法律逾期履行应受到惩罚;2、另一种观点认为,被执行人不需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因为“不告
    2023-03-10
    199人看过
  • 抚养费迟延履行金
    一、延迟支付抚养费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延迟支付抚养费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离婚后怎么确定抚养费标准?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
    2023-03-12
    445人看过
  • 延迟履行的利息应如何适用
    1、延期履行利息的申请,应当根据不同的执行依据和申请人的主观意愿,区别对待谁申请、是否有必要申请等问题。法院执行机构应当采取当事人申请与当然措施相结合的原则,促进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支付义务。因为《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迟延履行利息的接收人是本案的执行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主张或者放弃,因此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件(通常是判决书)已明确告知,如果被执行人未能按期履行,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的规定,要求被执行人加倍支付延迟履行的利息。但是,申请人未申请的,法院应当认为申请人在执行案件时放弃迟延履行请求权的权利,即,申请人在履行申请中提出的加倍利息迟延请求的请求,应由申请人提出:>P>2。如果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件(通常是调解文件)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29条的规定,申请人在执行申请中主动要求将延迟履行的利息加倍,法院
    2023-05-07
    381人看过
  • 略论迟延履行金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如果未按相关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在现行执行实践中被普遍忽视。严格执行兑现迟延履行金,有利于保护执行申请人的应有权利,同时还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判的执行权威与提高执行效益。迟延履行金的执行以当事人概括性申请为必要,其计算应以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为基础,并按照利随本清的银行通行做法加以确定。迟延履行金应视同裁判标的一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是应当允许当事人协议与并适用执行中止的相关规定。[关键词]迟延履行金执行计算程式处理规则最高院法[2007]19号通知要求,全国法院“在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中增加向当事人告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即法院应当向当事人告知:“如果未按相关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制定该规定的目的,《通知》表述为:“为使胜诉的当事
    2023-06-14
    32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迟延履行是当事人约定的履行期限已届满,一方逾期仍未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的。对于迟延履行的当事人,另一方可要求其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可以在合理催告后解除双方间的合同。... 更多>

    #迟延履行
    相关咨询
    • 加倍延延履行利息与迟延履行金怎么计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3-19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撼人心魄个人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法律依据:《民诉解释》第五百零七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
    • 迟延履行金包括哪些,迟延履行金的情况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4
      延迟履行金的法律规定,在执行名义确定的支付目标物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一定金额时,应用金钱支付义务的延迟履行金的执行名义确定的被执行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支付义务以外的义务应用非金钱支付义务的延迟履行金。
    • 迟延履行利息利率的确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0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下列标准计算: 1、2014年8月1日之前的迟延履行利息,按原约定或者判决确定利息数额的两倍计算。即原利息5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为10(含基本利息)。 2、2014年8月1日之后的迟延履行利息,按每天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同时,还需要计算一般债务利息,即约定利息或者判决确定的利息。
    • 迟延履行金是加倍支付利息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2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9条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基础上再增加1倍。该利息的计算发生于法院判决生效以后,系因债务人没有于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的利息。因此,首先它发生的期间具有特殊性其次,区别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利率,该债务利率是法定利
    • 延迟履行金的特征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7
      延迟履行金的特点:(一)延迟履行金具有司法强制性。由于支付延迟履行金是民事强制措施,因此有强制性,如果被执行人不自愿支付,法院执行机构必须强制执行。延期履行金的强制执行措施与金钱支付执行相同。(二)延迟履行金具有司法救济性。我国法律关于延迟履行金的规定是在执行程序中给予申请执行人一定的司法救济,在权利人业被有效裁判决定的权利没有得到及时保护的情况下,通过国家公权使侵犯私权的损失得到适当的救济,使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