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与物权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9:13:06 336 人看过

一、债权与物权的区别

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一种支配权,而债权是一种典型的请求权。所谓直接支配物,是指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其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物权直接支配标的物,是物权的基本内容。在这一点上物权与债权不同,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必须依赖于债务人的行为,不能直接支配标的物,例如租赁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在出租人交付出租物之前,承租人就不能使用租赁物。

2、物权是一种绝对权,而债权为相对权。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的,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了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债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即请求特定债务人为给付,对于债务以外的第三人,债权人不得主张权利。因此,债权为相对权,或称对人权。

3、物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而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物权为权利人为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故必然具有排他性。首先,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他行使物上权利的干涉,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所以特权是一种对世权;

其次,同一物不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而且一物之上同时并存着物权和债权时,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

4、物权一般为永久性权利,而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一方面,债权多具有请求期限,在请求期限到来之前,债权人不能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也不负履行债务的义务。另一方面,债权有一定的存续期限,期限届满,债权即归于消灭。

二、债权的基本特征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三、物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二百零五条【物权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二百零六条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1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如何区分债权与物权
    一、如何区分债权与物权(一)物权与债权反映不同的财产关系,体现不同的经济利益物权反映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其体现的经济利益,债权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二)物权与债权的主体、客体不同(三)物权与债权的效力不同(四)物权与债权在有无期限性上存在区别(五)物权、债权的变动不同物权的变动采法定主义和公示主义,债权的变动则否。二、所有权是主物权吗民法典规定,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所有权不能代表所有物权,物权还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三、买卖合同是债权还是物权买卖合同与债权合同两者是上下位的关系,也就是说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一类,具体分析如下:1、债权合同
    2023-06-15
    487人看过
  •  物权与债权分别指什么?
    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关系,这是因为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中,物权具有直接支配和排他性权利,而债权是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因此,物权在法律上具有更高的优先性。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中,物权具有优先性,其效力优于债权。物权是指权利人根据法律规定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性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而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物 权 债 权 界 定 : 关 键 在 权 利 人在物权债权界定中,关键在于权利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人享有权利,用益物权人享有收益,担保物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权利人对于物权债权界定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首先,权利人可以通过合同等法律行为明确物的权属及债权关系,从而为权利的行使和维护提供依据。其次,权利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地处分或转让
    2023-09-04
    287人看过
  • 物权设立与转让的区别
    设立是设立新的物权,转让是转让已有的物权。物权的设立即物权的取得方式。权取得是主体取得客体物的某种物权的行为或过程。物权是一种排他的支配力,物权取得即是在特定主体与特定客体物之间建立排他支配关系。因此,物权的取得是主体与客体在法律上的结合,即主体对客体物排他支配关系的建立。物权期待权和一般债权的区别是什么期待权是指将来有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期待权指称的是发生并存续于取得特定权利过程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而该法律地位主要指向标的物,而期待权人的法律地位作为一种法律制度,真正要解决的问题实际上是:这种法律地位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才能成立,其究竟具有多大的独立性。期待权可发生于财产权之上。财产权包括债权、物权等权利。债权是特定人得向特定相对人请求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期待权最常发生于债权之上。如附条件和附期限法律行为中,当事人在所附条件成就和期限到来之前,即享有期待权。因此,期待权可于债权上发
    2023-07-17
    367人看过
  • 物权与债权效力区分的依据
    一般来说,物权具有优于债权的法律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又称物权的优先权,指同一标的物上由数个利益互相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即同一标的物上物权与债权并存,物权优于债权的效力。一、物权有哪些法律特征(一)物权是一种支配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二)物权是一种绝对权。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三)物权是财产权。物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财产利益包括对物的利用、物的归属和就物的价值设立的担保,与人身权相对。(四)物权的客体是物,且主要是有体物。(五)物权具有排他性。(六)物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必须具有公开性,物权必须
    2023-02-04
    201人看过
  • 债务债权关系与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
    债发生的原因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两者区别主要有:在债的关系中,债权债务是相对的法律关系,债权是指享有的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其中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债务则与债权相对,指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一、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
    2023-03-14
    70人看过
  • “自物权”和“他物权”的含义联系与区别
    前者是对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即所有权,是完全的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具有永久性、独占性、弹力性(即将权能分开行使)后者是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限制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中的一部分,是有期限的物权,同一物上可以有两个他物权。相同点:客体都是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用益物权的客体限于不动产);都是对世权、财产权、支配权;都需要通过交付或登记等公示方式取得;都具有排他性,优先性(他物权优先于所有权),都具有追及效力和法律保护请求权。
    2023-06-08
    146人看过
  • 应该如何区别主物权与从物权
    以物权有无从属性将物权划分为主物权与从物权。主物权是不需从属其他权利,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属于主物权。从物权是指从属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比如担保物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存在,担保物权、地役权均属于从物权。区分主物权与从物权的意义在于主物权的存在、变动均是独立的,而从物权的得丧变更则从属于所附的主权利。主物权与从物权的区别这是根据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也就是说,无需以其他权利作为存在的依附或者前提就可以独立存在,比如某甲接受朋友馈赠的一个宠物狗,受赠人某甲对该特定的宠物享有的所有权即是不以其他权利存在为依存的,属于主物权;从物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没有其他权利的存在,就不会产生这一物权,其他权利的灭失,也会导致该物权的灭失,比如前文中的某甲向某乙借钱
    2023-08-10
    362人看过
  • 物权确认与赠与合同的区别
    一、物权确认与赠与合同的区别赠与不仅仅是要物合同还包括诺成合同,因此说赠与为一种要物合同是片面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赠与的行为依据法律的规定要分别对待,要看法律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才能确定赠与是哪一种合同,赠与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必须要依法进行。我国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1、未经公正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即除了有赠与人的赠与意思表示成立,还需实际的所有权转移才能够使赠与合同生效。其中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占有。2、经公证机关公正有效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关于赠与的合同经公证后不需转移所有权就可以成立生效了。3、关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一般在条件成就之时才生效。4、社会捐助,公益捐助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相似,此类赠与也叫特种赠与,同样是诺成合同。二、赠与合同与要物合同的历史关系大陆法国家的普遍规定,它源于罗马法的约因理论与要物合同规则。但也有理论从物权行为无因性的角度出发,认为最为债
    2023-04-12
    303人看过
  • 债权请求权和诉权的区别与联系
    1、债权请求权是诉权的基础,只有存在请求权,才能够产生诉权,尤其是在给付之诉中,如果权利人并不享有某种请求权,则其诉权的行使也必然会遇到某种障碍;2、诉权为程序性权利,民事实体法上的时效一般不直接影响到的诉权的行使,但诉讼时效原则上适用于各类请求权。债权请求权不一定通过诉权的行使来实现。如果权利人通过意思表示的方式行使,即直接向特定人要求特定的行为,则因为此时尚未进入诉讼程序,所以与诉权的行使无关。债权请求权的存续也不以诉权的存续和行使为必要条件;3、诉权为程序性权利,债权请求权为实体法权利。诉权是由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其行使必须经过诉讼程序,非经提起诉讼,当事人诉权中的利益得不到彰显和保护。与此不同的是,请求权作为实体权利,是由民法所确认的。即便请求权人没有诉诸法院,其仍可以独立自主地向相对人请求履行义务,以实现自己的利益。一、诉讼时效抗辩权如何行使?1、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当事人之
    2023-03-07
    199人看过
  • 贷款债权人与商业债权人区别
    贷款债权人最关心的是债权的安全,包括贷款到期的收回和利息的偿付。因此,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获利能力和现金流量,以及有无其他需要到期偿还的贷款。商业债权人最关心的是企业准时偿还贷款的能力,因此,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债权人错过申报时间咋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
    2023-06-08
    201人看过
  • 物权效力和债权效力区别
    (1)概念:物权,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债权,是权利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请求相对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2)性质、特征:物权等于对世权,具有独占性、排他性,反映物质财富的静态所有关系;债权等于对人权,不具有排他性,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3)法律关系主体:物权,是特定权利主体和不特定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4)客体:物权是物;债权包含了物、行为、智力成果。(5)内容:物权等于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债权等于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6)权能:物权等于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债权等于请求权和受领权。(7)产生方式:物权,种类及内容均由法律创设;债权,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8)实现方式:物权,物权所有人自己行使权利;债权,实现权利须凭借债务人履行义务。(9)效力:
    2023-03-06
    417人看过
  • 债权搬迁与债务移植的区别
    债权移转与债权转让并无实质性的差别。债权移转,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权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一般必须由原债权人与新债权人达成协议。从达成协议时起生效。但内继承或行政命令产生的债权转移不需双方的协议。通常需经债务人同意,虽然债务人都是履行义务,但向谁履行有时对债务人具有利害关系。债权转让和权利质押有什么区别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权利质押,即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凭证上的财产权利作为
    2023-07-18
    465人看过
  • 普通债权与优先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1.优先债权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民法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海商法中因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均属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均属优先债权,如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所收取的诉讼费用、破产企业支付给清算组织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破产费用,均属于优先债权。2.普通债权是指不能优先受偿的债权。公司破产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最后的是普通债权。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主要因合同产生,也可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及侵权行为等法律事实而产生。根据债权的表现形式不同,债权可分为普通债权和证券债权。一、什么是债权的优先等级优先债权,劣质债权的对称。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民法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海商法中因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均属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均属优先债
    2023-02-27
    465人看过
  • 别除权与破产债权表达意义上的区别
    别除权与破产债权的概念: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其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特别优先权,在破产程序中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一、别除权具体有哪些特征别除权有以下特征:1、性质特定。即别除权是担保物权的权利人对破产财产所享有的一种权利;2、范围特定,即该权利的行使以担保标的物为限;3、行使条件特定。即权利的行使不依据破产程序,权利人可在破产程序之外,可以通过民事执行程序行使权利,随时对权利标的物行使权利,不受破产程序的约束。二、企业清算的步骤是什么企业清算的步骤是:(1)破产宣告。(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3)变价。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4)清
    2023-03-08
    40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多重关系的区别:多重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6
      商品房多重买卖中物权和债权的效力是物权优先于债权。商品房多重买卖房屋归先过户一方所有,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未办理过户和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归先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
    • 与物权和债权相区别的首要特征是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0
      知识产权与物权同属于民事权利的范围,都是一种对世权,即未经权利主体授权,任何人均不得擅自行使其权利。但知识产权与物权相比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点: (1)知识产权之客体是无形的智力创造性成果和标记性成果,而物权的客体则是有形财产; (2)知识产权之效力原则上受地域限制,而物权之效力原则上不受地域的限制; (3)知识产权之存续原则上受时间限制,而物权原则上是永久的,与其客体同生灭; (4)知识产权之内
    • 如何区别从物权与主物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14
      1、以物权有无从属性将物权划分为主物权与从物权。 2、主物权是不需从属其他权利,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属于主物权。从物权是指从属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比如担保物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存在,担保物权、地役权均属于从物权。 3、区分主物权与从物权的意义在于主物权的存在、变动均是独立的,而从物权的得丧变更则从属于所附的主权利。
    • “物权”和“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7
      (一)物权与债权反映不同的财产关系,反映不同的经济利益物权反映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反映其经济利益,反映债权动态的财产流动关系(二)物权与债权主体,客体不同(三)物权与债权效力不同(四)物权与债权是否有期限不同(五)物权、债权变动不同物权的变动采用法定主义和公示主义,债权的变动不同。
    • 商品房多重买卖中的物权与债权有何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29
      商品房多重销售中物权和债权的效力:物权优先于债权,一般由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其他买方可要求卖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未办理房屋转让登记的,由先支付价款的买方取得物权;当事人未支付的,由先签订合同的买方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