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试题破产清算两种方法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1:44:30 169 人看过

可变现价值可以有两种途径获得:

1、利用资产评估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

2、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对于历史成本原则进行调整。通过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引入可变现价值的概念,对于正确适用新会计制度的破产企业可以利用其账面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

但在现实会计实务中,清算组成立时并没有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的资产评估,也就没有评估值可以利用。由于新会计制度颁布较晚且没有全面强制实施,许多企业尚未采用新会计制度。因此,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首先应当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对历史成本计价原则进行调整,然后可以利用资产账面价值确定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以适应破产清算环境下资产计价原则的变化。

破产清算申请流程是什么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破产法财产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

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

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

(二)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对其的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法院对破产企业的担保财产进行单独登记

2.抵押权人将担保财产全部证明资料向清算组移交

3.抵押权人将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担保财产向清算组移交

4.抵押人向清算组出具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由清算组办理担保财产过户手续

5.清算组将担保财产交由拍卖行拍卖

6.清算组将担保财产拍卖款项单列,扣除费用后,交给抵押权人

企业的对外投资一般有项目投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三种形式,因此对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的清算也相应的分为:

(一)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首先,应了解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了解相关法律文件、破产企业对该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该项目本身的实际运作情况、投资各方对投资协议的履行情况等。接着,应委托评估师对该项目及破产企业在该项目中的投资权益进行评估。得到相应的参考依据后,清算组对该项目投资进行处理,一般有两种方式:清算或将投资权益有偿转让。

(二)对破产企业证券投资的清算。清算前,一般应对以下情况进行了解:

1.证券投资的凭证情况

2.证券的所有权归属情况

3.该项投资的现状

4.投资的数量及投入的时间

由于证券投资的特殊形式,对其的处理一般应按照国家有关证券交易的规定进行

(三)对破产企业股权投资的清算。一般而言,企业的股权投资有与他人合资设立新公司和设立独资子公司二种方式,对前者,应了解被投资企业的注册登记情况,其他股东投资的情况和该企业的财务状况及资产负债情况。由于股权投资的特殊形式,对其的处理不能采取一般的变卖或拍卖的形式,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转让。对于后者,除了对其的登记注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经济效益情况的了解外,更重要的是对子公司的资产是否和如何并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的决定。

对外债权的清算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真正的对外债权清理出来,将所谓的对外债权清理出去;二是对已确认的对外债权进行实际追讨。

(一)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理的程序和步骤。

1、由清算组会计师对破产企业的应收帐款进行审计,并编制成册。

2、由清算组律师根据该应收款帐册,通过与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知情人的谈话,了解每笔应收帐款的形成过程和证据情况。

3、由清算组律师根据审计报告以及相关证据,起草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确认报告,提交法院。

(二)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追讨的程序和步骤。

1.了解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2.对未知债务人进行调查

3.对已知债务人,核定数额,列明清单,并向法院申请《偿还财物通知书》

4.向债务人送达《偿还财物通知书》

5.做好追讨债务工作的登记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2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会议相关文章
  • 破产清算及破产清算程序
    一、什么是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二、破产清算的程序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
    2023-02-18
    470人看过
  • 破产法破产清算规定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规定是什么?破产清算规定是需要依法组成清算组,对于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公告,然后由债权人进行申报。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要将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开,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只规范普通清算。可变现价值可以有两种途径获得:一是利用资产评估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二是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
    2023-04-04
    206人看过
  • 破产是清算吗?破产和清算有什么区别
    一、破产不是清算清算,是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的程序。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所以不能直接说破产就是清算。二、破产和清算的联系和区别1、公司清算,是指当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以后,由公司依法自行组成或者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从而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公司解散后都要经过清算,但公司清算不是公司解散的组成部分,而是公司法人资格消灭进程中与公司解散相互
    2023-03-15
    469人看过
  • 破产是清算吗破产和清算有什么区别
    破产不是清算。破产和清算的区别: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2、清算程序不同。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一、公司清算的主要流程是怎样的清算清算期限:除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其他应当在作出决定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期不成立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织成员: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清算组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通知与公告清算组在成立后10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债权人接到
    2023-03-27
    138人看过
  • 破产清算的五种方式
    (一)解散公司的决定除法定情形外,可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决定解散公司。该股东会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王某和陈某可以决定解散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上述股东会决议一式数份,因为到税务、工商等部门办理注销事宜时有多处需提交该决议。(二)操作机构——清算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如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三)清算组的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四)清算期间的注意事项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申报债权期间为债权人接到
    2023-03-16
    181人看过
  • 破产清算方案是什么
    债权人会议
    一、破产清算方案是什么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当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经和解整顿仍不能实现和解协议约定的清偿义务,由人民法院裁定后,宣告破产。组建清算组企业破产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主持成立,成员由法院从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工商、审计、经委、税务、物价、劳动、社保、土地、国资、人事等部门组织,银行可派人参与。其主要职责是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处理破产企业的善后事宜,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五日内组成,立即接管破产企业的帐册、文书、资料、印章,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处理善后事宜清算组依法接管破产企业后,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保管、清算、估价、变卖、分配、决定是否履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交付属于他人的财产,追收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宣告破产之日期间内非法处理的财产。编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清算组在清理
    2023-04-14
    32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会议指由债权人组成的,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的临时性决议和监督机构。债权人会议,是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代表债权人整体利益而参与破产程序的机构。... 更多>

    #债权人会议
    相关咨询
    • 破产清算试题破产清算两种方法的规定是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
    • 请问破产清算的两种方法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9
      破产清算的两种方法: 第一种是托管人将债务人无豁免权的财产收集变卖,再将卖得的收益付给债权人; 第二种是让债务人用将来的收益付给债权人,从而让债务人恢复元气。 前者是一种“直接的”破产,后者是一种“重组性的”破产。在一定的条件下,第一种破产申请可以转换成第二种。这两种程序都可以通过债务人的自愿申请或债权人的主动提出两种形式来启动。相比之下,按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SIPC)进行的清算程序就要“简单”
    • 什么是破产清算,破产清算由谁组织,破产清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4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
    • 什么是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机关由谁组织,破产清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8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
    • 破产清算的法人清算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4
      破产时,关于法人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企业法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还债程序。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四)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五)破产财产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