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形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04:50:38 446 人看过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两种表现形式: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专门的仲裁协议书。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端发生前订立的将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

其特点是:

第一,它是当事人之间在争端发生前所达成的将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约定;

第二,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而是主合同中的一个条款。

仲裁协议书是指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将已经发生的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

其特点是:

第一,它是当事人之间在争端发生之后所达成的将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约定;

第二,它是一个独立的文件,其内容是将特定的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一项单独的协议。

必须强调的是:无论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还是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书,都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第一,将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意思表示。即双方当事人同意将争端通过仲裁的方式而不是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解决的约定,这是仲裁协议最重要的内容。如无此项约定,便不可能有仲裁的发生。

第二,提交仲裁的事项。即将什么样的争端提交仲裁解决,这是对仲裁庭的管辖权做出界定的依据。如果仲裁庭裁决的事项超出了该项协议的范围,则超出协议规定的范围的事项所作的裁决就不能得到法院的承认与执行。

第三,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机构。即选择哪一个仲裁机构及仲裁庭组成人员的人选。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就其他与仲裁有关的事项做出约定,如仲裁地点、仲裁应当适用的规则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国际商事一般针对的是商业投资,而对于国际投资一般是针对于个人投资,两者之间所发生的争议,所存在的仲裁形式也是不一样的,解决的问题本质是有很大的区别,但不管是引起的哪一种争议,都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一、关于仲裁管辖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及第六条分别对此规定如下:“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也对仲裁管辖权问题有明确规定,该规则第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受理案件。”

由此可见,纠纷是否可以通过仲裁解决以及谁享有仲裁管辖权取决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

为证明当事人之间曾就仲裁作出约定,各仲裁机构一般都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提交书面仲裁协议,其形式可以是合同仲裁条款也可以是单独的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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