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什么情况下可以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5:25:01 139 人看过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尚未出生,本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又有必要在一定情形下对胎儿的利益进行保护,因此,法律作出了特别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法典》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胎儿预留份】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此处的“遗产继承”不仅包括法定继承,也包括遗嘱继承、遗赠。胎儿是法定继承人的,按照法定继承取得相应的遗产份额;有遗嘱的,胎儿按照遗嘱继承取得遗嘱确定的份额。胎儿不是法定继承人的,被继承人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胎儿,将来按遗赠办理,胎儿取得遗产继承权。

“接受赠与”指赠与人可以将财产赠与给胎儿,胎儿此时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接受赠与的权利。除了遗产继承和接受赠与,实践中还有其他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况,因此这一条规定用了一个“等”字,没有限定具体范围,为今后进行这方面立法留下空间。为了更周延地保护胎儿利益,根据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胎儿自母亲怀孕之时起就应当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则自始不存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04: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权利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什么情况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有:1.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其他行为经追认后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
    2023-06-22
    376人看过
  • 为什么紧急情况下可以限制公民的权利
    从宪政的角度看,建立国家紧急权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保护社会成员的权利与自由,排除可能给宪法秩序和社会成员利益带来的各种障碍,维护并恢复宪法秩序的统一性。从本质上讲,行使国家紧急权的基本出发点是履行国家保障人权的义务。因此,国家紧急状态对公民的基本权利进行限制是一种手段或方法,限制本身不能成为一种目的。首先,国家紧急状态下公民权利的限制应基于宪法的规定与原则,合理地确立限制与保障基本权利的界限。其次,国家紧急状态下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应具有合宪性。按照宪政的原理,为应付可能给宪法秩序带来的任何危害,但同时对限制的界限做出明确的规定。普通法律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是在宪法的严格约束下进行的。一、把小区封上不让进出是否合法在出现疫情等紧急情况的时候把小区封上不让进出是合法的。在紧急情况下,公民的权利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如果这种限制是合理的,就不会构成对法律的违反。在疫情期间,当地政府发布了文件的
    2023-03-27
    405人看过
  • 胎儿民事权利能力有哪些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
    一、胎儿民事权利能力有哪些胎儿民事权利能力主要有遗产继承权以及接受遗赠的权利,其他情况下胎儿不享有民事权利。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所以,只有胎儿出生时是活体才有相应的权利。二、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一方面,从继承的角度,要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体现了特留份制度。同时,还保障了胎儿接受赠与等方面的利益。另一方面,造成侵权之后,例如在出生前因不当行为导致胎儿的出生缺陷等,胎儿出生之后可以独立请求赔偿。传统民法对自然人权益的规定,通常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利益保护在这种立法模式之下就无从谈起。而《民法典》
    2024-03-17
    171人看过
  • 涉及遗产继承的胎儿视为具有哪些权利
    一、涉及遗产继承的胎儿视为具有哪些权利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作为民事主体可以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的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胎儿出生后是否能继承遗产,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胎儿即成为活的婴儿,也就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这时,为胎儿所保留的遗产即成为婴儿的财产,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不能继承遗产,则该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不久即死亡,为胎儿保留的遗产则由婴儿的唯一继承人即其父母法定继承。《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
    2024-01-21
    121人看过
  • 胎儿哪些情况下是否具有代位继承权
    胎儿可以依法成为代位继承人。但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除外。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即胎儿具有法定继承权。但如果胎儿出生就死亡的,其继承权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男方去世遗产要预留一份给未出生胎儿吗遗产分割中,遗产份额应当留给未出生胎儿。没有保留的,从继承人继承的继承中扣除。这是针对未出生胎儿的,它确实需要相关法律来保护他们的权益。胎儿出生后,如果胎儿出生时生活,保留的份额由婴儿所有,一般由母亲保管。这是因为胎儿在法律意义上不是“人”,也没有民事主体资格,而是生命孕育的阶段,而保留的份额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价值;胎儿出生后不久死亡的,胎儿保留的份额仍归婴儿所有,由婴儿法定继承人依法办理;如果胎儿在出生时死亡,也就是说,它在出生时就已经死亡。此时胎儿没有继承权。二、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怎么算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
    2023-04-05
    418人看过
  • 无民事行为能力也是具有有效的民事权利能力。
    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享有民事权利。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识别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岁以上未成年人不能识别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遗嘱有效吗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民法典》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2023-08-07
    49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是指下列两种:1.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3.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有效吗无民事行为能力
    2023-10-23
    67人看过
  • 法院以胎儿不具有权利能力依法驳回原告
    3月17日,刘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一转弯处时,被某公司司机郑某(男)驾驶的轿车撞伤。为了保障有一个健康的孩子,怀孕的刘女士不得不听从医生的建议做了药物流产。刘女士认为,如果胎儿健康等胎儿出生后,会得到拆迁公司的优惠住房。但这次交通事故造成胎儿流产使自己遭受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刘女士将肇事公司及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赔偿其优惠住房面积损失费20万元,车辆损失费1400元。近日,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因缺乏法律依据,顺义法院驳回了刘女士为胎儿流产而索赔的20万诉讼请求。原告刘女士诉称,被告某公司的司机郑某驾驶轿车自北向西行驶至顺义区双河路一转弯处时,与其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其车损坏,身体被撞伤。经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认定,郑某承担全部责任,自己无责任。刘女士称,在被撞伤时已经怀孕,医院做了各项检查之后发现事故对胎儿有严重影响,因此医生建议流产,遂于20
    2023-06-08
    238人看过
  • 民法典胎儿是否具备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保护有哪些
    一、民法典胎儿是否具备民事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出生的胎儿是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二、民事权利的保护有哪些1、民事权利的保护,是指为保障权利不受侵害或恢复侵害的民事权利所采取的救济措施。2、民事权利的保护分为自我保护和国家保护。3、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又称为私力救济,是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来保护其权利。自我保护的方式主要有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两种。4、实施自助行为的条件为:1、须为保护自己的权利;2、须情事紧迫来不及请求国家保护;3、须采取法律许可的方式;第四,须事后当即请求国家保护5、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又称公力救济
    2024-01-25
    401人看过
  • 胎儿享有哪些民事权利
    一、胎儿享有哪些民事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出生的胎儿是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二、民事权利的保护有哪些1、民事权利的保护,是指为保障权利不受侵害或恢复侵害的民事权利所采取的救济措施。2、民事权利的保护分为自我保护和国家保护。3、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又称为私力救济,是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来保护其权利。自我保护的方式主要有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两种。4、实施自助行为的条件为:第一,须为保护自己的权利;第二,须情事紧迫来不及请求国家保护;第三,须采取法律许可的方式;第四,须事后当即请求国家保护5、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又称公力救济
    2023-05-06
    15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一般来说都是在已经开始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才能对合同行使追认权。追认权一般是通过意思表示的形式,即言辞表达形式明示。通过一定的行为这种默示形式进行追认的情况,比较少见。在无权代理场合,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追认的表示应向特定的第三人或行为人作出,因而,对第三人或行为人以外的其他人的同意表示,不能视为追认。就具体方式而言,追认可以采用明示方式亦可采用默示方式。一般说来,被代理人应以明示的方式予以追认,如通过语言、文字或其他方法直接进行意思表示,只要能清楚表明被代理人的意思即可,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一、合同效力待定怎么追认才有效?效力待定合同有不同类型,而且每种类型的合同中又有不同的情形,因此追认的意思表示向谁作出也应有所不同。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应向谁作出,应坚持两个标准:第一,以相对人是否催告为标准。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以
    2023-06-26
    32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视为贪污罪的主体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视为贪污罪的主体可以视为贪污罪的主体情况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的廉洁性;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二、贪污罪要返还资金吗贪污罪要返还资金。贪污罪的资金属于赃款,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三、贪污罪的金额认定是怎样贪污罪的数额的认定是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
    2023-11-22
    198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遗嘱代书可以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代书遗嘱的生效需要满足四个条件:被继承人必须以其真实意愿选择他人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位代书人代写,被继承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遗嘱人、代书人和见证人需要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的生效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被继承人必须以其真实意愿,选择由他人代书遗嘱;2.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位代书人代写;3.被继承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4.遗嘱人、代书人和见证人需要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生效条件是什么?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财产进行处分,并指定遗嘱执行人的一种遗嘱形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自遗嘱人死亡时生效,如果有遗嘱执行人,则遗嘱执行人在遗
    2023-08-25
    102人看过
  • 遗产继承胎儿具有什么权利
    胎儿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是否能继承遗产,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胎儿即成为活的婴儿,也就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这时,为胎儿所保留的遗产即成为婴儿的财产,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不能继承遗产,则该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不久即死亡,为胎儿保留的遗产则由婴儿的唯一继承人即其父母法定继承。一、《民法典》中关于胎儿利益保护有哪些《民法典》关于胎儿利益的保护主要有:1、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2、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二、遗产分割的原则在分割遗产时,各继承人除严格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男女平等、养老育幼、优先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
    2023-03-07
    441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包括:权利人直接享有的某种利益(如人身权)和通过一定行为获得的利益(如财产权);权利人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更多>

    #民事权利
    相关咨询
    • 胎儿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还是民事行为能力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11
      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但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作为民事主体可以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的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 孕妇视为胎儿的什么权利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13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 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07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出生的胎儿是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的。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尚未与母体分离,不是独立的自然人,不能依据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般规定进行保护。胎儿自母亲怀孕之时起就应当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无须待到其出生之时,即可行使继承权等建议。但如“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则溯及于怀胎期间消灭其民事权利能力。
    • 胎儿有民事权利能力吗,怎么规定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08
      胎儿有民事权利能力。胎儿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形下,被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他情况下没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 胎儿一定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2
      凡涉及胎儿利益保护时,包括遗产继承、对胎儿的侵权损害、赠与或者遗赠等,法律上将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权利和利益由此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条文采用‘视为’概念,表明并非一般地赋予胎儿以民事权利能力,只在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事项时,才将胎儿作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对待。并且,仅使胎儿具有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不能使胎儿承担民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