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6:30:34 198 人看过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精神,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随着我省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被征地农民数量不断增多,其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国办发(2006)29号文的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抓出实效。劳动保障部门作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财政、国土资源、农业、卫生、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二、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对象。我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象为:城市规划区内(含县城、镇政府所在地),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农用地成为城市居民的人员;城市规划区外,经依法批准征收或征用土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人均耕地面积的1/3的人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的确定,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经村委会、镇政府核准并予以公告后,报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三、建立健全就业安置和职业技能培训机制,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

(一)积极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对建设公益性项目而征地的,各级政府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并制订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从国家征用的建设用地中留出一定比例的土地作为安置用地,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对建设经营性项目而征地的,各级政府要督促指导用地单位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可采取用地单位直接提供就业岗位并与安置对象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方式。鼓励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

(二)加强被征地农民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要纳入城镇就业服务体系和失业登记管理制度,使其享受与城镇居民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和有关促进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为其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培训内容应根据被征地农民的特点,突出针对性,体现实用性。对城市规划区外的被征地农民,统一纳入“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行一次性全免费技能培训鉴定和转移就业服务。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对岗位不挑不拣的被征地农民,要承诺一定期限内给予安置就业。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

(一)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不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原则上应当参加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60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可实行养老补助政策。具体指导意见,由省劳动保障厅牵头会有关部门另行研究制订,报省政府审定同意后印发。各地级以上市必须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的指导意见,抓紧建立本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确保在2006年12月底前,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障范围。

(二)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其他社会保障工作。被征地农民仍属农村户籍的,应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征地后转为城镇居民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医疗保险范围,建立以住院统筹为主的医疗保障制度。对被征地农民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规定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保障没有纳入上述社会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的养老和医疗服务,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当地社会救助范围。

五、确保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将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含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纳入当地就业工作计划,并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方案报省政府审定同意后实施。政府承担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由当地有关部门在征地过程中统一划拨。各级政府要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六、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3日 15: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失业保险规定》有关内容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第258号令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我省现行的《广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第49号令)中关于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等方面内容,作如下调整,请与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一并认真贯彻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第258号令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我省现行的《广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第49号令)中关于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等方面内容,作如下调整,请与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一并认真贯彻执行。一、关于失业保险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依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上述单位的失业人员依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非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
    2023-06-09
    190人看过
  •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六年九月十三日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3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六年六月六日
    2023-04-22
    409人看过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工作意见的通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五年五月十六日关于做好全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辽宁,现就做好全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工作(以下简称扩面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一)扩面工作目标。2005年,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低于750万人。符合参保条件的民营企业要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不低于600万人,事业单位要基本参保。全省养老、失业保险缴费率均高于90%.全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20万人,中省直单位全部参保,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参保。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80万人,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基本参保。以后每年各险种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参保人员缴费率逐年提高。(二)
    2023-06-09
    178人看过
  •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了认真贯彻市政府第162号令,切实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正确认识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机制,提高残疾人就业率,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本质要求。各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用人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二、积极主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根据《重庆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和区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黔江府发[2004]27号)的规定,本辖区内未按规定比例
    2023-06-09
    277人看过
  •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民政厅会议和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浙江省民政厅文号:浙民办〔2008〕116号发布日期:2008-5-21执行日期:2008-5-21厅机关各局处室,厅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民政厅会议和培训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一日浙江省民政厅会议和培训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厅业务工作会议和培训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机关效能,根据《浙江省省直机关会议管理规定》(浙委办(2008)5号)和《浙江省民政厅工作规程》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规定:一、原则和要求(一)坚持精简、高效原则,加强对会议、培训的计划和统筹。各局处室提请以厅名义召开的会议、培训,原则上一年度不超过一次会议、一次培训。要尽量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尽可能压缩会期、减少与会人员和工作人员,降低会议成本。(二)坚持从严、节俭原则,加强会议和培训经费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及与会议、培训无关的其他物品,不得在有关规定禁止的风景
    2023-06-07
    104人看过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
    为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确保省政府提出的全省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目标任务的完成,维护我省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根据全省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4]211号)要求,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清理拖欠工作的组织领导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求高,也是当前劳动保障部门的一项中心工作。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从明年开始,要把农民工工资清欠纳入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要建立专门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劳动保障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劳动管理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维权的态势。要与建设部门一
    2023-04-22
    94人看过
  •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延长承包期工作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局以上单位:《农村土地延长承包期工作检查验收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农村土地延长承包期工作检查验收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期的政策,搞好我省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工作,根据省委八届二次全会要求,省委、省政府决定对我省第二轮农村土地延长承包期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方案如下:一、检查验收的目标以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为依据,按照中办发〔1997〕16号和粤办发〔1998〕2号文的要求,对每一个村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进行验收。通过检查验收,把中央和省有关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期的政策落实到每一个村,确保农民对集体土地享有充分的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贯彻落实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二、检查验收的内容和标准(一)市、县(区)制定了贯彻中央和省关
    2023-06-10
    469人看过
  •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当前,全省各地春耕生产已全面展开,各级供销社、农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发[1998]39号)精神,努力克服各方面困难,积极组织农业生产资料调拨供应,为确保春耕生产的农资需求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但由于广大农户的购肥习惯发生了改变,农资旺季供应出现了更加集中的特点,使农资资金周转、货源调运矛盾日渐突出。各级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当前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工作,为夺取今年全省农业生产丰收而努力。现就做好当前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工作通知如下:一、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发[1998]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农资供应工作的领导,适时调节市场供求,保持本地区农资价格的相对稳定;维护正常流通秩序,严禁实行任何形式的地区封锁。各级工商、物资、技术监督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管理
    2023-06-07
    98人看过
  •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交通厅、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文号:豫劳社监察[2008]13号各省辖市及有关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建设局)、交通局: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部分建设项目由于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到位或工程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情况仍然存在,在农民工工资支付环节仍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工资拖欠现象时有发生。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农民工能够及时足额领到劳动报酬,根据《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规章、政策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按时足额拿到应得劳动报酬是农民工最基本的权益,也是其最迫切的要求。因工资拖欠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聚集围堵甚至其他异常事端,也是社会不安定因素之一。各级劳动保障、
    2023-06-09
    101人看过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能源和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近年来,我省农村能源建设和农业环保工作发展较快,为保护生态环境、缓解能源供应矛盾、建设“三高”农业、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全省来看,发展还不平衡,有的地方农村能源短缺、农业污染和生态失衡的问题还十分突出,严重制约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村能源和农业环保的发展步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农业资源,实现经济和生态的良性循环,特作如下通知:一、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协调办事机构。各级政府要把农村能源和农业环保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适当安排和增加农村能源及农业环保经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统一规划所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主动参与,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共同从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为农村能源和农业环保事业的发展作出努力。为了切实加强领导,便于搞好协调工作,省政府已确定将
    2023-06-07
    456人看过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陕西省人民政府重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理顺关系,明确分工,稳步推进。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供参加。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去年以来,特别是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我省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办〔1992〕69号)及兴平试点经验交流会议之后,各地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引起了重视。有8个地市召开了农村
    2023-06-09
    229人看过
  •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
    发布部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文号:川劳社发〔2004〕6号川劳社发(2004)6号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为维护失地无业农民劳动保障的合法权益,建立失地无业农民的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的通知》(川委发[2004]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省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失地无业农民的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一)失地无业农民,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因国家征用土地后转为城镇居民,且处于失业状态并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做好失地无业农民的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进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紧迫要求。各地劳动保障、财政、
    2023-05-05
    246人看过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处理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关系有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政府同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处理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0年六月二日关于处理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为进一步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下岗职工劳动关系,加快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我省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一、企业应当加强下岗职工劳动合同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职工下岗程序的规定。下岗职工劳动合同到期的,企业应当及时与其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必须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岗位、待遇、义务等条款。下岗职工出中心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手续。二、经济基础较好、失业保险基金积累较多、就
    2023-06-10
    398人看过
  •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社会保障和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文号:黑劳社发[2008]36号各市、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和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做好地震灾区来我省务工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援助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灾区来我省务工人员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工作。各地要立即组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对辖区内来自灾区务工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凡是来自地震灾区务工人员,凭地震灾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对其进行身份认定,对年龄、就业愿望、培训要求等情况进行登记。对来自地震灾区务工人员要填报就业状况登记表,本年内每月底上报一次。同时,做好我省从地震灾区返回务工人员的统计工作。二、做好就业岗位开发工作。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开辟就业岗位,收集一批适合灾区务工人员的岗位信息,积极与灾区劳动保障部门联系,适时将岗位
    2023-04-22
    36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劳社部发[2007]3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1995〕5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民险发〔1997〕27号]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的通知 [渝劳农保发〔1999〕1号]重庆市劳动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在机构改革期间认真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紧急
    • 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怎么样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7-12
      被征地拆迁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要以提高被征地拆迁农民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其转移就业作为就业培训工作重点,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作为社会保障工作主要目标。逐步建立被征地拆迁农民社会保障长效机制。被征地拆迁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原则上由被征地拆迁农民个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府共同承担。设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直接将政府承担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负担部分纳入专户管理,
    •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工伤认定的通知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3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33号关于工伤认定的条件(一)参加抗震救灾的职工,在抗震救灾中造成伤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二)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由于地震原因造成伤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三)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地震伤害造成伤亡或下落不明的,应认定为工伤。(四)在工作时间内由用人单位组织的与工作有关的活动,由于地震原因
    • 被征地农民如何办社会保障金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7-06
      第十九条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户籍的被征地农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保障范围,具体对象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第二十条保障对象具体名单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在村(社区)公示7个工作日,经乡(镇)人民政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东莞报销多少的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医保保险报销比例要高的,参考以下条件。r1,连续缴纳6个月医疗保险或以上可报9.5成。r2,连续缴纳3个月或以上,不满6个月的,可报3成或6成。r具体情况因地施政不同,比例不同。r二,社保卡后发也可正常报销。但具体情况需咨询当地县社保局,因为每个地方不一样。r三,大病之类报销也可报销。社保不可报销的没有分什么病,只有分什么类型的费用,例如进口药什么的之类的。这个医院在出缴费单据会表明在一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