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具体包括哪些房屋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2 03:30:18 83 人看过

房屋产权具体包括以下这些房屋权利:

1、占有

占有权,就是对房屋实际上的控制和支配。如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自己来控制和支配这一房屋,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而让非所有权人来控制和支配。

2、使用权

使用权,就是依照房屋的用途来利用房屋的权利。如房屋所有权人按自己的意向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商业经营或办公。

3、收益权

收益权,就是因房屋所产生的合法的物质利益。如房屋所有权人把房屋用于开设商店,就可以从经营中获得一定的利益,这些利益中有一部分是因房屋而产生的;又如把房屋出租给他人,可以按期收取租金,租金中就有很大一部分是收益。

4、处分权

处分权,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房屋所有权人的意志对房屋的处置。

一、房屋所有权转移条件是什么

房屋所有权转移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受让房产关系中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完义务而实际交付房产使房产所有权转移。

2.房屋买卖关系已经成立。

3.出让人已丧失对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4.出让人已丧失对房屋的管理权。

二、房屋所有人的权利有哪些?

房屋所有人拥有的权利有以下这些:1、占有权占有权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2、使用权使用权是产权人按照房产的性能,作用对房屋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无损于房屋的本质。(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收益权收益权产权人收取房产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4、处分权处分权是产权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产进行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处分权是房屋产权的核心,是房屋产权最根本的权利。处分权一般只能由房屋产权人行使(法律上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15: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处分权相关文章
  • 房屋主体验收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合同约定,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并获得相关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和工程保修书。违反法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擅自施工将受罚款,发包单位违规发包将受罚款并可能吊销资质证书。因此,各方需遵守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合格,顺利通过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完成各项设计内容和合同约定的工程,具备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进场试验报告,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以及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同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需要通知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竣工验收。对于违反法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情况,责令改正并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对于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或违反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情况,责令改正并处
    2024-01-05
    15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具体权利包括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具体权利包括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对国有土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并依权利取得方式之不同享有不同的收益权、处分权。但对于依法律或依约定不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客体的土地空间范围及物,不得行使上述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权利设定时约定的义务。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而终止。一般来说,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除此之外,使用权人放弃使用或因特定原因停止使用;使用权人为自然人的,使用权人死亡后无人继承,也可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有什么?1、主体的广泛性。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多为一般主体,对其身份资格多无特别限定。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及公民自然个人均可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而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多为特殊主体。2、取得方式的多样性。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可依法通过出让(含以出让金作价出资
    2023-06-21
    306人看过
  • 房屋的五项权属具体指哪些
    一、房屋有哪些权属?房屋的权属有房屋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二、房屋的五项权属具体指哪些?1、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可分解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2、房屋的占有权,通常由所有权人?在房地产买卖中也称业主、房主、房东?来行使,但有时也由别人来行使,这也就是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例如房屋出租,房屋出租合同将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转给非所有权人?房客?来行使。这时,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而丧失对房屋的所有权。3、房屋的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4、房屋的收益权,是指房主收取房屋这项财产所产生的某种收益。例如出租房屋,房主从房客处收取租金。有时房
    2023-05-08
    145人看过
  • 房屋办理他项权利的流程具体有哪些
    一、他项权利设定登记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一)他项权利设定登记提交的材料: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2、抵押人身份证;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4、借款抵押合同;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3、他项权利证;4、银行还款证明;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受理地点:办事中心建设窗口(三)办事程序:1、他项权利设定登记:(1)受理(2)审核(3)发证2、他项权证注销登记:(1)受理(2)审核(3)注销(四)承诺事限:他项权利设定登记:3个工作日以上就是对于房屋办理他项权利的流程具体有哪些的回答,对于当事人来
    2023-05-16
    493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产权?产权包括什么?
    在买房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买房最容易出现的纠纷就是房产交易纠纷,而在房产纠纷里面,大多都是因为二手房交易引起的。买房主要就是购买房屋的产权,房屋产权主要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通常情况下,购买了商品房之后,购房者都是能拥有房子的完整产权的,只不过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有一种共有产权住房,是指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这种房子带有保障性质,可不谁都能随便购买的。房屋产权的确认是指国家主管机关通过特定的法律程序对房屋所有权的效力认定,房屋产权确认的法律后果即是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有效。非政府主管机关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自行对房屋产权进行确认,房屋产权的确认主要表现在房屋产权的登记制度中。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2023-04-15
    410人看过
  • 房屋产权包括土地使用权吗
    土地使用权是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租赁土地使用权(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持有并准备增值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准备增值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24-04-29
    306人看过
  • 房屋产权纠纷包括居住权吗
    一、房屋产权纠纷包括居住权吗房产产权的纠纷范围极为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首先是房地产开发合同引发的纠纷,这其中又以商品房销售最为典型;其次是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纠纷,涉及到建筑工程、设备安装以及室内外装饰装修这类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环节;除此之外,还涵盖了与房地产服务相关的各种合同纠纷,如房地产咨询、估价、代理等;同样不能忽视的还有房地产租赁合同引起的纷争,以及与物业管理息息相关的纠纷;最后则是他项权利侵权,如因相邻关系中涉及的水、排水、采光、通风之类问题所引发的争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
    2024-03-07
    129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的特征包括哪些
    1.居住权是在他人的房屋所有权上设立的物权,在自己的房屋上不能设立居住权。2.居住权人应严格限定于自然人,居住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这是因为居住权主要是为基于婚姻、家庭关系而产生,主要是源于赡养、扶养和抚养的需要,往往涉及到的是家庭成员、配偶的特有或应有的利益,这就决定了我国居住权的享有人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团体不可以享有居住权。3.居住权不具有转让性。在罗马法中,“人役权是不能让与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则可以转让,如转让某年对某土地的收获权。就人役权的性质而言,它不能与权利人相分离,故权利人死亡,其权利即行消灭”。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受居住权的目的和性质的限制,应当明确居住权是一项不可转让的权利。4.居住权的期限一般具有长期性、终身性。这一点是居住权的一项重要特征。居住权因为是用来供没有房屋的人居住的,所以权利人对房屋的居住权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应当理解为与其生命共始终。居住权的这种
    2023-03-27
    438人看过
  • 房屋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
    承租方:享有按租赁合同所列的房产范围和租赁有效期内的合法使用权;对承租的房屋,按规定要求房产经营者进行修缮;对房产经营者(房屋出租人)有监督和建议权;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有继续承租或购买的优先权。其应尽的义务有:按期交纳房租;不得私自转租、转借、转让所承租的房产或改变房产的用途;妥善保管、爱护房屋的装修及其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房产租赁的政策和规定。出租方:享有按期收取租金、对承租方有监督检查的权利;承租人有违约行为有按照规定接触合同终止租赁关系,收回房产并依据法规进行处理的权利;阻止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应尽的义务有:保证承租方的合法使用权;按照合同规定的修缮范围维修房产;宣传房产有关规定。一、禁止转让的情形禁止转让情形:1、转让转租人未取得公有住房租赁的合法证件;2、属于代管房产及其它需落实政策的房产;3、使用权纠纷或承租人与房屋产权单位租赁纠纷尚未解决;4、承
    2023-06-25
    468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哪些具体权利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一、集体所有权有哪些特点第一,集体组织所有权的主体是各个集体组织。各个集体组织的财产,
    2023-06-20
    172人看过
  • 房屋质量如何维权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
    一、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效果不达标等等。(三)其他一般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对上述三种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分别赋予购房人和开发商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2023-03-23
    178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包含哪些权利和义务
    关于房屋居住权具体包含以下多种权利和相应的对应义务:首先,享有居住权之人依法具有对该房产的使用权,然而这种使用权需严格限制于居住使用之目的范围之内;其次,居住权人依法享有基于房屋使用权衍生而出的诸多附属权利,例如与邻近住户所享有的共同权益等;再次,居住权人拥有针对所居房产的修缮和保养维护的权力;最后,居住权人可以在规定的居住期限内将房产租赁给他人以获取租金收益,但需遵从法定程序,确保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如承租人在转让承租房产时必须得到原出租人明确的许可,否则无效。同时,根据现有法规要求,居住权附带的义务包括:拥有居住权之人在居住期间需承担妥善保管房产的职责;不得在居住权上设立抵押行为或其他形式的权利负担;应自行承担与房屋日常管理、养护维修以及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合理花销;非经允许,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及使用功能;在居住期限届满时,需依约归还房产。《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
    2024-08-10
    331人看过
  • 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具体指的都是哪些
    一、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具体指的都是哪些1、房屋产权是指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组成,土地使用权是指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3、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二、农村土地转让合法吗1、农村土地的转让是有限制的,如果转让土地是满足法律规定的话,那么就是合法的;2、如果在协议中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那么土地的转让是不被允许的。3、如果征求政府部门的同意,在乡政府的指导下把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建设人群(比如农业大户、家庭农
    2023-06-11
    389人看过
  • 房屋中介费具体包括什么
    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按2%计收中介费;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3、担保费:个别中介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制定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应以中介机构服务人员的平均工时成本费用为基础,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并考虑市场供求情况制定。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指定承担特定中介服务的机构,其收费标准应按照补偿成本、促进发展的非营利的原则制定。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应体现中介机构的资质等级、社会信誉,以及服务的复杂程度,保持合理的差价。第十二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由中介机构自主确定。实施服务收费时,中介机构可依据已确定的标准,与委托人商定具体收费标准。第十三条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政
    2023-02-23
    34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处分权
    词条

    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借等。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 更多>

    #处分权
    相关咨询
    • 房屋产权具体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相关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12
      房屋产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内容。产权证上记载的房屋所有人是房屋所有权的拥有者,可以依法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 房屋所有权是什么意思,房屋所有权包括哪些权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2
      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 (1)占有权。是所有人对其房屋进行直接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
    • 房屋权利人指的是谁?房屋权利人有哪些权利?房屋权利人有哪些权利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7
      经常听说“房屋权利人”,那房屋权利人指什么?房屋权利人有哪些权利?相关问题,可以参考**网为您提供的资料。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所有权是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物权。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拥有的房屋有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占有,就是对房屋实际上的控制和支配。如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自己来控制和支配这
    • 房屋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具体包括哪些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根据您的问题,帮您找到以下法律条款不: 一、出租方负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房屋的义务,合同约定的条件一方面包括房屋的状况,应符合租赁用途;另一方面应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 二、出租方负有按照合同约定修缮房屋及保障房屋设施正常使用的义务。房屋的修缮及于房屋的附属设施。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修缮义务,影响承租方使用房屋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三、出租方负有就租赁房屋所得
    • 房屋转让包括哪些权益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9
      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或其他公用设施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房地产首次转让合同对停车场、广告权益没有特别约定的,停车场、广告权益随房地产同时转移;有特别约定的,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初始登记,由登记的权利人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