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争议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15:03:24 161 人看过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有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多久可以仲裁?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对解除存在争议的可以马上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辞职后要多久才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辞职后,应自此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此,辞职后,应自此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0日 0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终止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终止:公司裁员引发劳务合同争议
    劳务合同到期后公司要辞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续订劳务合同,但是需要支付补偿金。因此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金,如果不是劳务合同到期而辞退,那一样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公司辞退怎么赔偿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金;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3、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2023-07-11
    223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可以仲裁吗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1。因雇主解雇、除名和解雇工人、工人辞职和自动辞职引起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规定而产生的争议。因履行(包括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因确定无效劳动合同、订立特定条件下的劳动合同、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争议5。因员工流动、无薪逗留和从事第二职业引起的争议。因雇主裁员而产生的争议7。因经济赔偿和赔偿引起的纠纷。因履行集体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因对雇主雇用的雇员收取非法费用而引起的纠纷10。法律法规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终止劳动合同争议如何保护权利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用人单位成立的工会或者用人单位成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街道或政府部门指定的调解机构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如街道所属司法所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023-05-07
    28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是多少?
    一、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日期应该是办理离职当天辞职和离职的流程是: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
    2023-06-29
    13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是不是有期限
    一、劳动合同终止是不是有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有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没有一定期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不是需提前通知劳动合同到期
    2024-01-28
    177人看过
  • 关于竟业限制协议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我原合同到是在1月31日到期,现在正在办理补签合同一事,其中有一份竟业协议,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公司每月支付50元作为补偿,如违约则需一次性支付5万元做为赔偿,而公司给我的一年的工资也不到三万。这样的协议如果签了是否有效?竟业补偿和赔偿是否有一定的范围?这样的补偿太少而赔偿则太高,是否可以视此协议无效呢?(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二)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
    2023-06-09
    47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后的解决方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二)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可自行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没有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二)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可自行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没有经济补偿金。 劳 动 合 同 法 规 定 : 固 定 期 限 到 期 如 何 处 理 ?很多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误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
    2023-09-19
    483人看过
  • 进一步暴露《劳动合同法》的漏洞,在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本条是通知终止条款,也称为非过失解雇。在上述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第40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三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但第21条规定,雇主可以在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这不包括第(3)
    2023-05-07
    145人看过
  • 无限制合同终止方法: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生效后,除非法定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得以满足,劳动合同将持续有效,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应当明确的是这里所讲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不会因时间的推移而自行终止。而并不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终止,不能解除。期限届满仅是合同终止的条件之一,而并非唯一条件。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终止或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解除或者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
    2023-07-03
    325人看过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终止时间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终止时间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终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仅约定合同的生效时间,而不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合同生效后,除非法定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得以满足,劳动合同将持续有效,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有如下情形: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什么情形下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三种情形:1.“可以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
    2023-04-30
    278人看过
  • 逾期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如何处理
    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法定应当终止而未及时终止,造成拖延或延续一段时间方欲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逾期终止劳动合同分三种类型,一为依法应当逾期终止的;二为约定可以逾期终止的;三为法定不允许逾期终止的。法定可以逾期终止的,包括:1.劳动合同制工人因工负伤还在治疗期间,劳动合同可以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应予延长到医疗终结时止。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合同期满的,应当逾期到“三期”满再终止合同。3.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法定医疗期未满而合同期满的,应当逾期至医疗期满再终止劳动合同。约定可以逾期终止的,主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法定终止合同时间已到,在何种条件下可以逾期终止合同的情形,须要注意的是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法定不逾期终止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合同期满或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当事人一方要求终止合同,而另一方则坚持延续合同,致使出现逾期履行合同的状况;
    2023-06-13
    237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区别劳动争议有何区别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作为劳动关系消灭的两种情形,从法律效果上来看,其结果都是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具有一定相同性,但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毕竟是两种使劳动关系归于消灭的不同方式,二者在成就条件、程序、法律后果等诸多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并直接导致劳动者在遇到这两种情形时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差别,采取维权手段的差别。因此,有必要对二者进行简单的比较,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明确知道,在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两种情形中双方权利义务的不同,以便双方更好地解决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存在以下不同之处:一、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因出现法定的情形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情形,一方单方通知或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劳动合同解除一定会涉及到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2023-04-13
    304人看过
  •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对于劳动者而言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之后,要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后竞业限制义务。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合同法规定为最长不得超过2年。二、劳动合同中如何约定竞业限制期限用人单位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订立保密协议,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2022-06-24
    167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中的争议案例
    案情回放董某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跟公司签有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董某每个季度必须完成一定数额的销售任务,个人收入则主要是销售提成。尽管董某对保险推销工作满怀热情,不辞辛苦,但头一个季度下来,所签保险单寥寥无几,远远没有完成公司的销售定额。公司销售主管提醒董某说,若第二季度仍完不成任务,他就将面临被解聘的可能。为了保住工作,董某更加努力,甚至发动了所有的亲戚朋友,第二季度的销售业绩比头一季度有所提高,但比公司的定额还是差了不少,于是他担心的事情出现了:公司销售主管口头通知他说,鉴于他连续半年都不能完成公司的任务,公司认为他不能胜任保险销售工作,因此决定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请他在3天内办好离职手续。董某万般请求,希望公司能再给他一次机会,被拒绝后,董某又提出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是1年,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销售主管以解除合同是因为董某自己不能胜任工作,且事先
    2023-04-13
    117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争议案
    申诉人:李XX,男。被诉人:XX礼品(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XX,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梁硕南,男,被诉人的法律顾问杨翌亭,男,广东国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案由: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争议申诉人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争议,于2004年8月12日向本会申诉,本会依法立案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申诉人请求:一、被诉人支付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684元;二、被诉人支付申诉人未提前三十天通知的代通知金1228元;三、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01年9月21日l至2004年8月4日法定休息日的加班工资3887元;四、被诉人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1900元;五、被诉人为申诉人补办进厂至离厂的社会养老保险;六、被诉人支付申诉人申请仲裁期间的路费及各种证明费用,共356元;七、本案仲裁费用由被诉人承担。·经查:申诉人于2001年9月21El受聘于被诉人处,从事白胚工作。2003年8月1日,双方签
    2023-04-22
    207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两种情况: 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 更多>

    #终止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多长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01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
    • 劳动合同终止后原单位工资争议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2
      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与原单位工资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未满一年的,与原单位工资方面的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自动终止劳动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5
      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一般终止。但在特殊情况下,期限虽然届满,但用人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同时,在目前工伤保险和残疾人康复就业制度尚未建立和完善的情况下,对因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仍
    • 劳动争议中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5
      ①对于用人单位不允许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支持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请求,对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没有实际履行的,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合情合理地处理双方的其他正当要求。②对于用人单位附加条件,不允许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该附加条件是否双方约定,在法律上是否成立,然后根据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的法律规定,裁定劳动合同终止
    • 劳动仲裁中,劳动合同终止日怎么计算,劳动争议申请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3
      劳动仲裁中,劳动合同终止日应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详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解除终止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6)6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因解除